通辽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召开 科尔沁区人民法院作典型交流发言

政务   2024-12-26 17:52   内蒙古  


12月25日,通辽市委政法委组织召开通辽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会议。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田晨光出席并讲话,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毛振海主持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徐延成出席会议。

会上,市委政法委对《全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进行解读说明,霍林郭勒市滨河社区、扎鲁特旗香山镇、库伦旗委政法委、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围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作典型交流发言,出席会议市级领导为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市反诈中心揭牌,参会人员实地观摩、详细了解市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行情况。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巴图作典型交流发言。近年来,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12343”工作思路,深刻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要求,始终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一是坚持服务大局,提升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效能。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创新,深化“法院+人大”“法院+政协”“法院+行业组织”等“法院+”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建设。强化风险源头防控,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有效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二是强化源头治理,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整合金融、仲裁、调解、审判共性职能和公用资源,完善“诉前+诉中+诉后+执行”四步工作法,打造“一站式”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推动金融调解与人民调解、特约调解无缝对接。三是紧扣主责主业,推动“立审执”一体化运行。坚持服务至上,加快诉讼服务转型升级,构建“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设立全市首家“执行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不动产、公积金等部门的执行联动,构建执行服务中心+执行110+执行团队等“1+N”特色执行机制。


文字:研究室

编辑:窦晓琳

审核:王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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