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段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临淄区淄江中学
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事关民生福祉,事关社会公平。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并向社会庄严承诺:“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目前,我国已建立起涵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体系,实现了资助政策全学段覆盖,确保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为使您更全面地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现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等学段学生资助政策,介绍如下:
一、国家资助政策
1.免学杂费。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公办学校全额免除,民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执行,高出标准部分可以按规定继续收取。
2.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同时国家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3.学生生活费补助。对具有正式学籍的义务教育段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生活补助。
寄宿生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
非寄宿生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
二、淄博市建档立卡等特殊困难学生免补政策
对淄博户籍脱贫享受政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类家庭学生就读期间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进行免除或补助。主要内容包括:免除作业本费、伙食费、校车费、社会实践活动费、校服费等。
三、义务教育段生活 补助申请办理程序
(一)申请材料
1.入学后一月内,学校向全体学生发放《义务教育段学生资助项目申请指南》,班主任根据申请指南回执单填写内容核实班内有无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2.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学校提交资助申请审批表。
(二)基本流程
1.学校建立班级、年级、学校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构。学校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家访,核实信息,通过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年级认定工作小组认定,学校认定工作组审核三级认定,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次。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费申请的审核工作由学校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审核、公示后,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3.公示无异议后,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社保卡或银行卡形式将生活补助资金发放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办理时限:9月至10月。
(四)发放时间:一般情况下,生活补助资金按学期发放,春季学期4、5月份发放,秋季学期11月份底之前发放。
供稿丨政教处
一审丨刘芳刚
二审丨朱莎莎
三审丨段继武
向阳而生 追光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