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和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做深新时代‘枫桥经验’ 做实专业性行业性调解”为主题,在各地金融监管部门严格把关、认真推荐基础上,经反复修改完善,选取11个符合实际、各具特色、具有可推广性的典型案例发布。
为切实发挥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在金融领域的解纷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金融借贷纠纷调解工作典型案例。其中,南通案例“培育品牌 实现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强化调解引导、缓冲劝导和价值引导”入选。
培育品牌 实现金融纠纷多元化解
——强化调解引导、缓冲劝导和价值引导
一、开源+纳才,开创多元解纷“新路径”
二、规范+专业,拓展诉调对接“新优势”
三、质效+宣传,升级“南通模式”新品牌
四、溯源+集约,激发纠纷治理“新动能”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编辑:枫林 银杏 审核:北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