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关注 | 南通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金融借贷纠纷调解工作典型案例

政务   2024-12-25 17:31   江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和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做深新时代‘枫桥经验’  做实专业性行业性调解”为主题,在各地金融监管部门严格把关、认真推荐基础上,经反复修改完善,选取11个符合实际、各具特色、具有可推广性的典型案例发布。

为切实发挥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在金融领域的解纷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金融借贷纠纷调解工作典型案例。其中,南通案例“培育品牌 实现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强化调解引导、缓冲劝导和价值引导”入选。

培育品牌 实现金融纠纷多元化解

——强化调解引导、缓冲劝导和价值引导


江苏南通是“大调解”的发源地,调解文化和资源积累丰厚。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金融消费者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南通辖内金融纠纷案件数量、化解难度呈增长态势,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通监管分局(以下简称南通金融监管分局)积极发挥金融监管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强化调解引导、缓冲劝导和价值引导,不断深化纠纷化解便民举措,实现一站式、低成本、高效率纠纷解决。


一、开源+纳才,开创多元解纷“新路径”


南通金融监管分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实现金融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2021年11月,与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多轮会商,探索搭建“南通市银行业保险业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建立双向合作的调解员选任制度,聘请调解经验丰富的法律、金融专业人士为专职或特邀调解员,打造“法律+金融”“专职+特邀”金牌调解组合,相关经验做法得到社会充分肯定。中心成立以来,受理诉前调解案件1676件,调解成功880件,涉及标的金额6.16亿元。


二、规范+专业,拓展诉调对接“新优势”


针对金融纠纷特殊而复杂的特点,南通金融监管分局联合司法、行政、社会等多元解纷力量,逐步实现调解机制规范化、调解业务专业化。与法院、司法局开展定期研判和会商,探索“监管部门指导推动、行业协会具体调解、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工作方式,形成多方参与、专业支撑、信息共享的纠纷调解工作格局。制定《南通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流程》《南通保险业保险合同纠纷调解管理办法》,编制工作流程图和格式文本,明确调解规范、程序流程、时限要求,提升纠纷化解的规范与效率。围绕调解工作部门设置、审批权限等问题,调研后推动机构积极向上争取调解支持政策和权限,健全小额纠纷快速解决等配套机制,为金融纠纷高效化解提供有力支撑。


三、质效+宣传,升级“南通模式”新品牌


在全市推广“南通市银行业保险业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经验做法的基础上,2022年5月,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建立南通市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在全市设立1个主中心、9个分中心,实现金融纠纷调解广口径、全覆盖,“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南通模式”获评南通市“法惠民安·治在江海”精品样板项目。2022年7月,南通金融监管分局指导市银行业协会、保险行业协会创新打造“银保和事佬”纠纷调解品牌,实现法院端诉前案件与监管端消费纠纷调解双轨运行、同向发力。通过地方官媒及协会公众号,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等活动为契机,发布金融调解典型案例,发扬“和为贵”理念,“和事佬”品牌深入人心。


四、溯源+集约,激发纠纷治理“新动能”


南通金融监管分局主动摸排投诉焦点和风险苗头,每月跟踪梳理信访、举报、投诉及舆情动态,通过局务会形式前瞻化会商研判应对。一是针对提前还贷纠纷集中、销售误导类投诉高发等问题,及时开展窗口指导,强化对当事人的程序引导;瞄准信用卡、贷款还款等宜调解化解的纠纷,提供非诉讼纠纷解决指引,合理分流部分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自愿撤回投诉或举报,释放有限监管资源。二是针对道交事故理赔纠纷堵点难题,与公安、法院分别建立道交事故报案信息共享机制、理赔纠纷化解对接机制,选派专业资深调解人员驻点“道交一体化中心”,协调部门联动,集约解纷资源,保障调解过程公正、结果权威,调解成功率、群众满意度超95%、98%。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编辑:枫林  银杏    审核:北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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