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是有效衔接供需、促进国民经济循环畅通的重要基础。12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社会资本依法依规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融资。
完善联运运行体系、绿色智慧转型升级,是深化交通运输领域改革的重要方向。《意见》明确,适度超前开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提升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能力。积极发展铁路(高铁)快运、甩挂运输、网络货运、江海直达、水水中转等运输组织模式,加快铁水、公铁、空陆等多式联运发展,加快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主体。推动冷链、危险货物等专业化运输发展。强化交通运输能耗与碳排放数据共享。推动中重型卡车、船舶等运输工具应用新能源、清洁能源。加快调整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深入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持续实施自动驾驶、智能航运等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
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改革升级,需要进一步优化交通运输市场要素资源配置。为此,在提升资金保障能力方面,《意见》指出,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社会资本依法依规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交通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研究长期融资工具支持交通运输发展。鼓励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设立多式联运、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等产业投资基金。
在推进数据和技术赋能交通运输发展方面,《意见》要求,依托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布局,构建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体系。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平台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排查和风险评估。完善交通运输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体系。
提升综合交通运输效率、加快建设交通强国,还需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支持。《意见》明确,完善铁路、公路、港口、民航等领域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健全统一、公开、透明的价格体系。清理和废除妨碍交通运输统一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健全支持交通运输领域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制度,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依法平等对待;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保障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贷需求。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编辑:枫林 银杏 审核:北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