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官岂能不理旧账?

政务   2024-12-27 18:25   云南  

廉 通 基 层


“张组长,我的1000元押金到账了,谢谢你们的帮忙。”近日,玉溪市华宁县纪委监委的纪检监察干部接到了群众的感谢电话。


今年7月,华宁县纪委监委收到实名举报信访件,9名群众联名反映宁州街道甸尾社区祭祀堂小组原本应于2017年退还的铺面押金至今未退的问题。


事关群众利益,收到转办的信访件后,纪检监察干部一刻不敢怠慢,迅速成立调查组开展核查。


第一站,调查组来到宁州街道农经站和祭祀堂小组调取了相关财务资料,发现在2011年的确有租金收取记录,但并没有押金入账。


带着疑问,我们找到了信访举报人核实了解。


“当时的确是收了押金的,一间铺面500元,口头协议说等铺面收回时退押金,没有开具押金收据给我们。”


“铺面是什么时候收回的?当时有没有提到退押金的事?”


“2017年小组就把铺面收回了,一直没有退押金。我们等啊等,到去年实在等不了了,就去找小组反映。”


“小组干部是如何答复你们的呢?”


“他们说没有证据证实我们交过押金,不给退。可我们是交了押金的,多次反映无果,我们才进行了举报。”举报人一脸无奈地说道。


为了弄清事情的原委,调查组找到了当时收取押金的出纳。


“收取租金的时候是收了押金的,一共有5500元,不过没有入账,是以现金的方式存放。2011年11月,我离职的时候连同押金一起交给了新出纳尹某某。”


“我只干了几个月,具体情况记不太清了,我已经把账本及银行存款都进行了移交。”尹某某说。


随着层层深入了解,调查组发现祭祀堂小组的确是收了押金,但为什么不按照当初的协议退还押金呢?调查组找到了时任的小组长。


“他们来反映了好几次,但时间隔得太久,又不能证明他们交过钱,所以没有办法退。”小组长付某某说道。


新官岂能不理旧账?经调查核实9名租户的确交了押金,但由于小组干部缺乏责任心,财务管理混乱,导致这笔押金“失踪”,最终让租户为村干部的不作为“买单”,实名举报内容属实。


调查组及时把核查情况向县纪委办公会汇报,经研究,责令祭祀堂小组退还了9户租户的押金。


来源 /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玉溪市纪委监委

作者 / 张华

编辑 / 田源

审核 / 云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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