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日常生活中,相邻纠纷时有发生,案件虽小,但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也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近日,青铜峡市法院大坝法庭、大坝司法所、辖区村委会联合成功调解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邻里纠纷,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维护友爱和谐邻里关系。
杨某与郭某系大坝镇某村村民,双方系上下楼邻居。郭某因孩子上学常年居住在城镇。不久前郭某回到家中,发现自家客厅、卧室、厨房的屋顶、墙面、瓷砖、灯具浸水受损。郭某从他人处得知杨某曾给朋友打电话称家中房屋漏水,并委托朋友关闭家中阀门。郭某将情况告知村委会,并联系杨某处理,杨某称房屋系租赁他人,自己常年在外跑运输,近期没有回家,不可能漏水,拒绝赔偿。郭某一气之下,一纸诉状将杨某告到法庭。
法庭收到诉状后,考虑到双方系上下楼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事情虽小,处理不好,有可能激化双方间矛盾,在征得郭某意见后,决定开展诉前调解。法官第一时间电话联系杨某,杨某称其不在家,郭某家如何被淹不知情。为查明案件事实,尽快化解纠纷,法官到双方家中实地勘查走访。通过详细查看漏水部位及受损情况,走访周围邻居,确定郭某家被淹确系杨某家漏水所致。法官再次拨通杨某电话,杨某听取法官意见后,表示愿意协商解决。为减少双方因路程远带来的不便,法官与村委会取得联系,将调解地点定在了双方所在村委会。
调解当日,法庭邀请司法所、村委会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先由双方当事人“说事”,各自陈述理由。再由法官说法,从维护和谐邻里关系入手用心释法析理,规劝双方换位思考,并根据前期查明的事实,结合财产受损程度,参考市场价格、折旧等因素,适时提出调解意见;司法所和村委会工作人员也从情理角度出发,规劝双方当事人以和为贵,引导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经过三方耐心调解,双方最终就郭某的损失达成协议,杨某当场兑付赔偿款2300元。
近邻和睦,胜似远亲。大坝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承“小案不小办”理念,实现矛盾纠纷化早化小,确保辖区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
文:马秀花
编辑:王冬莹
审核:马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