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审查+集中调解+督促履行” 青铜峡法院推行民事案件类案处理“三步走”机制

政务   2024-10-30 18:18   宁夏  

“示范审查+集中调解+督促履行” 

青铜峡法院推行民事案件

类案处理“三步走”机制



为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青铜峡市人民法院运用民事案件类案“示范审查+集中调解+督促履行”模式,通过凝聚基层治理合力、分层分级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的方式,不断推动房屋买卖合同类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类纠纷、劳务合同类纠纷案件高效、统一、实质性化解。


一是坚持以“示范审查”作为类案调处的指引。

上半年以来,青铜峡市某小区出现70多名住户联合起诉宁夏某公司要求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的情形,青铜峡法院通过对房屋买卖合同类案件大数据识别,选取75件类案中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矛盾突出的案件精准推送至所在社区、司法所,同时主动联系市信访局、住建局、南苑社区,就住户的延期交房问题进行研讨磋商,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通过类案“示范审查”的方式,真正实现风险预审查、矛盾预评估、纠纷预化解的职能,把工作触角延伸到村镇(街道)及村(社区)。



二是坚持以“集中调解”作为类案化解的抓手。

诸多物业类纠纷时间跨度长、涉及人员多、标的额小但矛盾尖锐突出。青铜峡某小区53户居民起诉某物业公司返还物业费32181元,巡驻社区法官在接到案件后提前介入调解,组织社区居民通过线上微信和线下“面对面”调解相结合的方式,多次组织召开听证会,梳理出该案存在“居民没有时间起诉也不愿意起诉,前后物业公司物业费交接不畅”的焦点问题。法官邀请市司法局、街道办事处、物业公司、街道矛盾调解中心工作人员成立“某小区物业费问题调查专班”,召集前后物业公司负责人、业主代表、社区干部在所在社区参与集中调解,从法、理、情角度耐心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并就案件中物业、合同、违约问题所涉及的法律进行专业普法宣传,最后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无争议事实记录。通过类案“集中调解”的方式,真正发挥好网格员、村(社区)干部、村民(居民)自治组织熟悉基层脉象的“传感器”作用,把基层矛盾纠纷化于萌芽、止于未发。


三是坚持以“督促履行”作为类案实质化解的目标。

秉持调立审执并行的理念,在案件诉前调解结束后全程跟踪,及时督促当事人按期履行,完善调解与督促履行程序衔接。青铜峡法院今年诉前受理的陆某、朱某、刘 某等58人起诉青铜峡某餐饮公司支付劳务工资123万余元系列案,该系列案先由青铜峡法院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多次与该公司老板王某协商未果后,及时转入速裁程序,经速裁庭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出具后,人民法官和特邀调解员多次督促、沟通,现案件款已全部发放到位。通过类案“督促履行”的方式,及时回访矛盾纠纷当事人,掌握履行情况和当事人思想动态。对已达成协议,因客观原因延期履行或无法履行的,分析原因,找寻办法,督促履行;对有风险可能的纠纷案件进行再排查、在评估,及时发现矛盾,分析成因,谨防二次纠纷;对履行完毕的纠纷巩固调解成果,赞扬当事人的诚实守信,实现案结事了、维护社会稳定的预期效果。   

2024年以来,青铜峡法院共受理诉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类案75件涉案标的210余万元,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类案170件涉案标的30余万元、劳务合同纠纷类案120件涉案标的123万余元,以上类案共计365件涉案标的363万元皆得到妥善处置。

下一步,青铜峡法院将持续拓展民事案件类案“示范审查+集中调解+督促履行”诉前调解机制的新思路、新举措,以审查和调解提升审判质效,以督促履行深化执源治理,强化类案调审立执的多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一案示范,多案共赢。”


文:陈博远

编辑:王冬莹

审核:马婷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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