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案判决“溶解”信访疑难
非诉机制力争“事心双解”
近日,青铜峡市人民法院立案庭以类案判决为依据,成功“溶解”两起疑难信访案件,成功将矛盾化解在诉前,以“如我在诉”理念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Part.01
青铜峡市居民李大叔购买新房时,与开发商约定2022年10月28日前交付,但新小区因多重因素延迟交工,直至2023年7月1日才交付。根据合同约定,卖方迟于合同约定日期交付房屋,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李大叔同小区70余名业主多次要求开发商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但开发商认为延迟交房的原因是房屋开发过程中遇到疫情,自己不应支付违约金。多次协商未果后,该小区部分业主选择向法院起诉。
考虑到节约诉讼成本,高效使用司法资源等问题,青铜峡法院选择个别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先行立案审理,告知其余业主等待法院裁判结果后再行处理。在法院裁判生效后,其他业主认为法院判决的违约金过低,但又不愿采取诉讼,于是选择信访方式表达诉求。
究竟“应该何时交房?”“延期违约金是多少?”成了李大叔及业主们的共同心病。
Part.02
延期交房问题涉及70余户业主的切身利益,为了能够妥善处理此次纠纷,让信访疑难“溶解”在诉前,让类案纠纷得到化解,青铜峡市法院立案庭庭长和特邀调解员共同前往涉案不动产所在社区,邀请住建局、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联合调解,打破以往固定场所、固定时间、固定成员的“三固定”模式。
通过仔细对照李大叔和小王的购房合同,结合该小区被诉至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按照类案判决判处的“按房款标的额的日万分之一计算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的判项,与纠纷双方开展调解。最终李大叔和小王同意撤回信访,以开发商律师核算的71天的逾期交房违约金支付。至此,该两件信访案件得以成功“溶解”。
Part.03
文:黄婧
编辑:王冬莹
审核:马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