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心头结”
善解“疙瘩事”
“法官,你开庭判决吧,我不愿意支付物业费,这口气我还是咽不下去。”“既然苏某出尔反尔,我们公司也就不调解了,违约金我公司也一分也不会少,到时候法庭上见吧”。原告某物业公司和被告苏某再次对峙起来。一个小小的物业纠纷案件,历经诉前五次调解,最终苏某同意支付物业费,但是临近开庭,苏某又突然变卦不愿调解。“问题到底出在了哪里,是苏某出尔反尔还是另有隐情。”调解员百思不得其解。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虽小,但关系着物业公司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行,也关乎着业主群体的幸福指数和生活安宁。“‘法结’易解,心结难纾,如何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不能简单一判了之。”诉前调解结束,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细细查阅卷宗思忖道。
为何苏某迟迟不愿意支付物业费,承办法官决定开庭当日和双方当事人好好聊聊。
“我刚开始装修营业房时,物业公司无缘无故就给我停电三天,我多次找物业公司讨说法,他们不但不回应反而态度嚣张,导致我装修进度缓慢,损失巨大。”苏某怨声载道,“设施维修、垃圾清运、服务态度,物业公司都做的马马虎虎,他们的服务就不值得我交这么多物业费。”
另一边,物业公司也满腹牢骚,认为商户拒缴物业费反而阻碍了服务工作的开展。经过耐心倾听、多次沟通,承办法官充分了解了双方矛盾的症结所在。考虑到苏某和物业公司的关系紧张,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一方面充分安抚苏某的情绪,听取苏某的诉求,并且向苏某释明履行缴纳物业费的义务,指出拒缴物业费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指出物业公司存在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问题,建议物业公司改进工作内容,转变工作态度,让商户感受到物业服务的温暖。
经过多番摆事实、讲道理,几经调解下,双方的对立情绪终于得到缓解。苏某不再对停电损失耿耿于怀,表示愿意当庭支付物业费。物业公司也作出让步,自愿放弃违约金,减免部分物业费,并针对之前收费员态度不好的问题当面向苏某道歉,表示今后会精进服务,细化管理,尽最大努力让业主感到满意。
每一起物业纠纷的背后,都蕴藏着千万业主的期待与诉求,都牵动着物业公司和业主群体的切身利益。重视当事人的每一项合理诉求,梳理每一起物业纠纷的矛盾症结,以“如我在诉、换位思考”的理念是办好物业纠纷的关键所在。看着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的画面,承办法官对于小物业、大民生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与感悟。
文:王玉婷
编辑:王冬莹
审核:马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