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高效执行与惠企安商的双向奔赴——青铜峡法院5天执结百万案款

政务   2024-10-16 17:20   宁夏  

一场高效执行与惠企安商的双向奔赴

——青铜峡法院5天执结百万案款 

“感谢法院的善意执行,作为一家从外地来宁经商的企业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这笔钱我们付得心甘情愿!”“法院这么快就给我公司执行到位一百余万元货款,有这么强的执行力度,公司就能放开手脚去干!”近日,青铜峡法院在执行一起涉企案件中,立足双方企业的处境和困局,采取灵活柔性执行方式,仅用5天时间就执结百万案款,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实现双赢共赢。



01

应收货款无踪影 诉至法院解难题

徐州某工程公司因工程建设需要,向青铜峡市某砼业公司购买混凝土,但物料交付后,徐州某工程公司未能按时付款,青铜峡市某砼业公司便向青铜峡市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徐州某工程公司需给付青铜峡市某砼业公司货款250余万元。调解协议生效后,徐州某工程公司仅支付部分货款,仍欠100万元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21万元未履行,青铜峡市某砼业公司于今年9月18日申请强制执行。


02

不付货款非本意 法官开出“会诊单”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院依法冻结了徐州某工程公司名下银行账户,但账户余额显示仅4万余元。徐州某工程公司负责人当即联系执行法官,急切表示近期公司因承建工程的发包方未及时支付工程款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并非有意不支付货款,现公司账户又被法院冻结,正常经营严重受到影响,如再被法院采取限高、失信等惩戒措施,公司经营就会停摆。

执行法官也切身感受到徐州某工程公司的难处,认为如运用强制执行举措彻底拖垮了企业并不能妥善解决本案。为全面了解情况,执行法官通过关联案件查询,发现徐州某工程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仅一起,且该公司信用一贯良好,资金虽一时紧张,但仍积极运作经营,并在强制执行前已按照调解书向青铜峡市某砼业公司支付了部分货款,不属于恶意逃避还款义务类型,具备“起死回生”的条件,于是执行法官决定努力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03

执行虽难非无解 达成和解是最优


执行法官一方面做青铜峡市某砼业公司的工作,引导给予徐州某工程公司一定还款时间,让企业能够正常运营;另一方面,向徐州某工程公司示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甚至逃避执行所面临的严重法律后果。

“我们两家公司合作多年,之前从没拖欠过货款。目前资金周转困难,一时半会儿拿不出这么多钱,不是存心不给钱”,徐州某工程公司负责人激动地说道。“跟你们打交道这么长时间,我知道你们守信用,公司经营确实遇到了难题,我公司愿意减免一些利息”,青铜峡市某砼业公司负责人回应道。

“由青铜峡市某砼业公司提供一个收款账号,徐州某工程公司限期存入本案应付执行款,暂不采取限高、失信等措施,让公司用于经营的基本账户能够正常使用,你们看这个方案是否可行?”执行法官提出以“活封”“活扣”方式确保企业正常经营。

“这风险还是有点大,万一对方不按期存钱或转移资产又怎么办?”青铜峡市某砼业公司负责人说出了心里的担忧。“如果给我公司这个机会,一定守诺履约,也请法官做个见证。”徐州某工程公司负责人诚恳回答。执行法官也向徐州某工程公司重申了诚信的重要性。


04

“善意”奔赴遇“诚意” 百万货款终执结


经过几轮协商调解,双方公司最终达成和解,徐州某工程公司在5天内向收款账户存入钱款105万元,青铜峡市某砼业公司自愿放弃16万余元的逾期利息并主动承担案件申请执行费。徐州某工程公司平稳度过“治疗期”,双方实现了双赢。

去年以来,青铜峡市法院坚持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相向而行、同频共振,在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强制执行对企业的负面影响,实行各案差异化执行,通过灵活适用活封、活扣等强制措施,营造惠企安商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文:魏明

编辑:王冬莹

审核:马婷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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