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养老,如同人的养老,到了一定时候,就会成重大社会问题。
养老,最重要的是什么?是钱。人的养老,靠退休金,靠积蓄,靠儿女接济。房子的养老,钱从何来?购房时的公维金。但公维金是一次性集资,花完也就完了。房子养老钱,不像人之养老钱,有每月发放,有儿女资助,有活钱。房子养老钱,只有那点儿昔日积蓄,那点儿死钱,经不起岁月的折腾。所以,房子养老钱,真到了必须正视的时候。
有地方,如上海浦东,已开始试点房子养老新办法。所谓新办法,不用猜,一定是试点房子养老钱如何筹措,不解决钱的来源,房子养老就是空话。
浦东会如何筹措钱呢?不清楚。推测一下,大概率是活钱而非死钱,是常流水的钱而非一盆水的钱。人的养老金是活钱,房子的养老金,今后也会是活钱,只是这钱的流向,相了反。
人的养老金,大体来自退休前个人和单位向养老机构交纳的钱,而且单位占大头。房子的养老钱,恐怕也应是这个思路。只是,人有明确的交纳单位,房却没有明确的交纳单位,当年卖房子的公司,多数你找不着,即使找着,人家也不会认下养老钱。人家只是盖房卖房,按法律规定,只有质保期的责任,没有终身服务义务。那么,房的养老钱,看来只能房主承担了。
但,别忙,实际上,房是有单位的,这个单位,便是土地占有者。
我们的房,号称私产,却都是有限私产。房产证写的明白,房子脚下之地,你,只有使用权,这个权,最多70年。任何房,都是土地上的产物,土地,是房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这些年,应该讲,不论房价如何,土地价值,都在房价中占了主体。也就是说,房的主人,居住于房,受益,土地主人,使用权有了好价钱,也受益。而且从理论上说,土地使用权到期,仍可拿土地获益,基本上房子只要不消失,房子对房主的所有好处,土地主人都有份。既然受益,到了该为房养老操心时,房主与土主,就理应一体出钱出力。益与责,不能分割。
不知浦东试点房子养老,是否考虑到土地和房子的关系。欲行新法,理清利益关系非常重要。大体上,不论房的价值如何,土地在其中,都具最大份额,故土地主人,理应交纳最大比例房的养老钱,房主只交纳余下之钱即可。只是,房主交钱,可以明征,土地主人,又该如何交纳?简单办法,就是土地主人也被明征,将二者征来之钱,蓄于第三机构,专门用于房的养老。
浦东试点,如何运作,不知道。但房的养老,应充分体现公平。责任分摊,依法施行。千万不能变成了单向对房主的拔毛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