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论

文摘   2024-09-06 12:34   北京  

    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意思是,自己不喜欢不愿做的,就别硬塞他人。此话有理。有理之言,可以流传,此话因而传世二千余年。

    但,此话並不完整。似乎只有上句,而无下句,有些遗憾。若能补句,补上“己之所欲,也勿施他人”,那就更好,更有道理了。

    何为欲?人之想做之事。人之生存,所想之事甚多,有精神层面,有物质层面,也有二者的融合层面。人,生下来,就会撮嘴探奶头,欲饱小胃。渐长,对世界充满好奇,求知欲旺盛。再长,男女情事,组家延后,就是基本需要。壮年后,事业成了重中之重。乃至退休或退养,多活时日,留恋阳世,几乎是每人心底所念。以上,通通归之于欲。欲,实乃人间大道理,提纲挈领,是一切道理的道理。

    但,欲分好坏,就像人分好坏。如食欲,吃饱吃好,没问题,若吃饱吃好之余,为显摆富足,故意吃三丢七,就有问题,就非好欲。再如出人头地,建功立业,无可非议,若不择手段,损人利己,欲不劳而获,毛病就大了,此病害人,远超新冠。

    欲分好坏,也分欲与不欲。如嫁娶之事,每人所求,都有底尺,男才女貌,乃基础诉求。男人,皆愿娶美女,女人,皆愿嫁才男。反之者有无?甚少,这个少,反衬的,便是多数人的不欲。再如上班打卡,活轻而酬重,人皆求之,反之,则能躲就躲,躲不开的,即使干了,也不会开心。不开心之事,一定是不欲之事。

    既然不欲,己之不愿,也不开心,勿施他人,容易理解。但人之所欲,何以也勿施他人?其中重中之重,涉及二字,尊重。尊重他人,勿将己之主观,强套他人。任何的欲,说到底都是个人所愿,都具个体特性,用个哲学词,即特殊性。社会由无数特殊性组成,无数特殊性可以汇成普遍性,但特殊性之间,无可替代。

    人,生而平等,生而不同。欲,既有社会普遍认同者,更有存于个体之间的万般不同者,此,便是个体差异。如婚嫁,男才女貌,在我这里,偏要追求男悍女乖,又有何错?如上班打卡,活轻酬重,我偏偏选别人不愿干的,愿意吃亏不计较薪酬,岂非更显人生格调?雷锋虽罕,却的确有存。不同追求,都是欲念,都是人生。

    所以,欲的好坏,比之不施于人,后者才是大道之理。不施于人,不是你欲好与不好,而是你有尊重他人之德。

    如今社会,戾气渐重,每每有道德绑架之闻传出。挥个旗,振个臂,喊几句高调,鞠上几个躬,便欲求他人学之。不学,便粗言诟语。此种欲行,实乃缺少德行操守。

    尊重他人,尊重不同之人,欲与不欲,都勿施于人,才应成一种社会基本认知。



LS海之声
人生感悟,时事评论,散文杂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