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公益诉讼助力“人民之需”“代表之问”向“有爱无碍”提速迈进
徐汇区检察院
检察机关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做到做实为人民司法、受人民监督。2021年,检察机关推动落实市人大代表建议,聚焦特定群体出行需求,以改善人行天桥无障碍环境作为切入点,通过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督促、协同的职能作用,搭建公开听证、诉前磋商平台,以“我管”促“都管”,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民政部门、残联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合力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为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徐汇范例”。
01
基本情况
2021年年初,聚焦特定群体的“过街难题”,多位上海市人大代表发出“天桥之问”。林荫茂代表调研发现,本市许多未配建电梯的天桥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后建造,从老年人、残疾人等权益保护、城市公共安全等角度考虑,亟需启动对人行天桥进行适应特定群体的改造。孙静代表建议针对人流密集区的人行天桥有序安排加装电梯。同年全国两会期间,上海代表团进一步呼吁以法律制度保障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满足社会成员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日益增长的迫切需求。
02
主要做法
(一)倾听民意,厘清城市交通“漏针”之困。2021年4月,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交办,徐汇区检察院依法启动人行天桥无障碍设施建设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程序。检察官办案组实地问需,仔细勘察,对全区18座人行天桥中7座应改未改的天桥逐项分析,查摆原因。其中,肇嘉浜路宛平路天桥地处徐家汇,南侧居民区密集,西北侧有徐家汇公园等城市公共设施,人流量较大。该天桥仅设有楼梯,上下台阶达80多级,无法满足老、幼、病、残、孕等特定群体的出行需求。经查,虽然肇嘉浜路宛平路天桥已列入徐汇区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但因天桥所在范围内市政管线错综复杂,周边地下有地铁、22万伏高压线及其他各类公用管线,若增设无障碍电梯,必须对管线、绿化进行大规模改迁,施工难度大,故该天桥的改建工程迟迟没有进展。
(二)公众参与,协同破解天桥改造难题。根据《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徐汇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徐汇区建管委)负责上述人行天桥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因此,徐汇区检察院在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全面调查人行天桥的实际情况,系统梳理、研究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法律规定后,与徐汇区建管委多次磋商,促请多部门协同履职,推动天桥无障碍设施改造。为充分保障人民参与,广泛接受监督,徐汇区检察院会同徐汇区建管委于2021年6月2日召开全市首例无障碍设施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邀请3名市人大代表担任听证员,同时邀请徐汇区市政管理中心和承担天桥设计工作的工程设计研究院参会,共商解决方案。徐汇区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代表分别发表了意见。听证员围绕是否存在比加装电梯更优的无障碍通行方案、施工技术难点、推进改造工程需协调解决的问题、设施运维的可持续性等开展评议。
(三)民主论证,研究制定天桥改造方案。通过与会各方的动态论证,一致认可给人行天桥加装电梯是平衡桥下市区主干路快速通行与天桥附近人群便捷安全出行两类社会公共利益的最优选择,因而最终确定了“斜挂式升降平台+上下行自动扶梯”的天桥改造方案。同时,会议邀请市人大、市残联等10余家单位及18家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列席旁听。市人大代表施政表示,真切感受到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守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美好生活的力度、速度与温度。2021年9月6日,肇嘉浜路宛平路人行天桥改造项目完成了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2022年,该项目陆续完成基础浇筑、绿化与管线搬迁,以及电缆桥架、排水管道和钢结构的安装、吊装等工序,并于2022年8月底开启电梯试运行。
(四)民主监督,推动全市一类问题治理。肇嘉浜路宛平路人行天桥电梯加装项目,为本市人行天桥无障碍环境治理提供了借鉴和参考。在徐汇区虹桥路徐虹北路广元西路等天桥相继改造后,徐汇区检察院邀请区人大代表实地走访,了解人民群众关于人行天桥无障碍治理的满意度,许多市民不再感叹“爬山过坎”,纷纷表示人行天桥增设电梯是惠民生、暖民心的举措。与此同时,在徐汇区与闵行区多家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的通力合作下,还共同解决了管线保护搬迁、绿化改造和资金拨付等难题,横跨两区的三座虹梅路中环人行天桥最终实现了电梯配建。截至2022年年底,全市38座人行天桥完成加装垂直人行电梯。同年,《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草案)》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项目,并于2023年发布实施,为高水平、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03
典型意义
(一)聚焦群众关心关切,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是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充分、便捷地融入社会生活的重要保障,是国家和社会文明的标志。本市现有残疾人约60万,60岁以上的老年人约542万,加上妇女、儿童、伤病人员等,无障碍需求量大。针对人大代表和市民反映强烈的城市交通“十字绣”上的“漏针”,检察机关对照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目标定位,积极探索建立超大城市核心城区的无障碍建设公益保护检察模式。
(二)汇聚公众监督合力,跑出“上海加速度”。检察机关积极推进阳光司法,通过问需于民,认真倾听人民群众关于“过街难题”的意见表达;通过检察听证,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过程公开化、透明化,广泛听取当事人以及听证员的意见,共同为解决路径做加法,为改建阻力做减法;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回头看”,主动接受监督,以开门办公的方式让法律监督掷地有声,真正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的法治效果。
(三)点面结合精准施策,打造“治理新样板”。检察机关立足个案,将法律监督从散点到条线、从局部向领域推进。在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协同配合下,围绕人行天桥加装电梯的啃硬攻关大大提速,亦为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及增设检察公益诉讼条款提供了鲜活的实践样本。该案的成功办理,成为我国在道路人行天桥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的最早探索,并最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残疾人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面对关涉民生民利的“人民之需”,再到人大代表的“天桥之问”,检察机关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运用公益诉讼积极做好“天桥之答”,以法治形式回应了人民期待、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以“月月行”促“案案清”“事事明”
在全周期司法公开中深度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静安区法院
近年来,静安区人民法院以获评全国“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为动力,以开展人大代表“走进法院 走近法官”系列活动为契机,着力构建人大代表监督“月月行”工作机制,以全周期司法公开深度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全过程人民民主力促实现全场域司法公正,在“案清事明”的氛围中努力追求“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效果。通过旁听庭审全类型覆盖、审判环节全链条公开、监督方式全方位拓展等举措,全面拓展人大代表司法监督的时段、类型、环节和方式,主动打造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司法公开机制,持续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司法领域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按照市委“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最佳实践地”的要求,静安区人民法院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努力创新司法民主实践的方式方法,积极争取市高院和区人大相关部门的支持,在人大代表“走进法院 走近法官”系列活动的基础上,充分考虑部分区人大代表提出“希望增强对法院工作了解”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探索人大代表沟通联络常态化机制。
(一)代表来院全周期监督:每月定期开展人大代表“走进法院 走近法官”系列活动。静安区法院常态化开展人大代表“走进法院 走近法官”系列活动,每月轮流邀请辖区内14个街镇代表组的代表走进法院旁听案件、参观座谈,认真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建议。自2023年3月起至12月,人大代表“走进法院 走近法官”系列活动已举办10场,实现了每月全周期覆盖,邀请市、区、镇三级人大代表120余人来院,受到区人大的充分肯定和代表们的一致欢迎。
(二)旁听庭审全类型覆盖:旁听观摩庭审涵盖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等各条线的典型案件。人大代表来院旁听的案件涵盖了该院管辖的刑事、民事、商事、金融、行政、知识产权等各个领域的典型案件,便于代表们更为直观深入地掌握各部门法的功能差异,并通过案情分析社会经济发展现状、研判问题成因和对策,从而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如邀请区人大领导及静安寺街道代表组部分人大代表一行来院旁听涉疫情纠纷的案件庭审,引发代表们对疫情后经济重振和纠纷化解等议题的热烈讨论和建议。多位代表表示,愿搭建沟通平台,与法院共同拓展诉前解纷的渠道,为妥善处理涉疫情矛盾纠纷建言献策,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沟通与协作。
(三)审判环节全链条公开:监督环节横跨立案、审判及执行等阶段。在立案环节,代表们参观立案大厅,亲自体验“指尖立案”一站式智能诉讼服务,对智慧法院建设的便捷性和人性化立案给予高度评价。在审判环节,代表们通过旁听庭审,近距离感受法庭的庄严环境,全面点评庭审活动的规范程度,直观了解法官的庭审驾驭、释法析理以及矛盾化解能力,可以更为深入有效地监督法院履职尽责。在执行环节,代表们观摩执行法官咨询接待,听取讲解执行程序和流程,见证执行法官攻坚克难腾退房屋、锲而不舍兑现当事人“真金白银”。对于社会舆论关注的重点案件,根据部分代表的建议还建立了结果反馈机制,形成司法公开的监督闭环。
(四)监督方式全方位拓展:积极开展案(事)例评选、座谈交流、上门走访等活动。人大代表“月月行”工作机制,不仅包含观摩庭审,还通过开展案(事)例评选、举行座谈交流、上门走访以及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等方式,实现人大代表对司法审判工作的全方位履职监督。静安区法院以区人大开展的“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调研”为契机,开展“我为营商添砝码”主题活动,以邀请人大代表参与优化营商环境案(事)例评选、参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座谈会等方式,不断丰富监督内涵,提升监督实效。目前已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座谈会1场、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1场,点评典型案例2期。各党组成员主动上门走访市人大代表15人,及时通报法院工作,通过广泛深入听取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听真、改准、走深、做实”。
一是细化监督安排,推动形成周密完备、行之有效、动态闭环的工作程序。静安区法院在人大代表“月月行”的过程中不断修改打磨活动形式、活动计划、活动保障等方面工作方案,并逐步形成了活动邀请、会务保障、建议梳理、落实反馈等各环节工作闭环,按月度对人大代表来院安排予以规范细化,按次数对联络活动建立专门台账,形成代表联络工作的规范程序。
二是深化监督内涵,逐步完善多方参与、形式多样、功能叠加的工作规范。人大代表监督“月月行”,从主体来说,不仅邀请了三级人大代表,还有人大相关领导来院,相关案件审判也与代表所在行业、领导分管领域息息相关,对多方齐抓共管解决案件背后的疑难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从形式上看,不仅有代表旁听庭审、执行见证的常规安排,还有组织案(事)例评选、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等创新举措;从实效上看,人大代表来院不仅是依法履职监督的重要方式,更是赋能法院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环。
三是强化监督实效,着力打造内部监督、外部治理、内外协同的配套机制。一方面,针对代表意见涉及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配套建立专项整改机制,切实推动立案及时、保全精准、执行到位;另一方面,邀请人大代表、企业家代表共同研商社会治理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以市场主体的“需求清单”制定能动司法的“履职清单”,采取制发风险提示书、审判白皮书、司法建议,参与立法意见征集等方式有效助力社会治理。
一是有效畅通人民群众通过人大代表反映诉求的表达渠道。人大代表是沟通联系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一座桥梁。代表们将前期汇总收集的各项诉求通过来院监督“月月行”予以反馈,能够及时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改进与完善,持续提增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是切实激发人大代表对司法工作监督的职能作用。人大代表从每年集中视察到每月一次的来访,人民法院从原先的“积极参与”到当前的“主动发起”,既加深了代表对法院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从而有的放矢地履行代表职责;又能促进法院干警养成在监督下规范执法办案的习惯,推动实现“他律”向“自律”的发展变化。
三是充分展现司法机关做深做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路径。人民法院接受人大监督是宪法责任,人大代表来院监督是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司法履职的重要方式。“月月行”工作机制全面拓展了监督的案件类型、办案阶段和方式方法,深刻践行了全覆盖、全链条和全方位的全过程人民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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