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5年1月17日在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黄莉新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提出5周年。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上海市委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勇于担当作为、奋力开拓进取,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新成绩,推动上海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全年共举行9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23件;听取和审议17个专项工作报告,开展5项执法检查、5项专题调研,组织2次专题询问;听取和讨论10个重大事项报告,作出3项决议;审查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71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88人次,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为上海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了人大贡献。
一、提高政治站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取得新成效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坚守人大工作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新征程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指明前进方向、提供根本遵循。全国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亲临上海调研,充分肯定上海人大工作,提出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要求打造展示中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优势的上海窗口。常委会协助召开上海市庆祝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召开市区人大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深刻领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政治优势、人大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使命任务,增强做好新征程上海人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在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提出5周年之际,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合召开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和市委主要领导出席并讲话,全国31个省区市人大负责同志参加,共同学习领会这一重大理念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召开学习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工作推进会,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部署,更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常委会党组召开22次会议,及时跟进学、全面深入学、联系实际学。组织10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围绕建设“五个中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等主题开展学习讨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健全党组工作规则,制定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强化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贯彻中央和市委部署,研究上海人大助力全面深化改革的法治保障举措,完成市委明确由人大牵头的改革任务。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人大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切实保证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宣传,保证宪法实施。严格按照宪法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开展地方立法,修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制定浦东新区法规应当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的规定,及时就变通情况作出说明。对现行有效法规进行常态化评估清理,对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等领域法规开展专项清理,重点解决与上位法不一致、与改革决策不衔接问题,根据清理结果打包修改17件法规。听取和审议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进一步规范市“一府一委两院”和区人大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组织9次宪法宣誓仪式,34人次进行宣誓,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宪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加强立法工作,服务保障高水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新贡献
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加强制度创新、提高立法质量,不断为改革开路、为发展护航。
强化“五个中心”建设法治保障,增强城市功能和核心竞争力。发挥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支撑作用,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在完善基础研究投入、加强技术攻关、促进成果转化、人才引育用评等方面作出新规定,助力三大先导产业创新发展,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修订《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推动在更高起点上深化金融改革开放、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竞争力和影响力。修订《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推动加快航运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确立建设全球领先国际航运中心的新目标定位,促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从“基本建成”向“全面建成”跃升。修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强化促进国际贸易公共服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加大浦东新区法规立法创新力度,助力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聚焦商事、金融、开放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浦东新区法规创制性、变通性的独特优势,为首创性改革、引领性开放提供法治支撑,出台法规均为该领域全国首创。制定《促进浦东新区保税维修业务发展若干规定》,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拓展保税维修业务范围,赋能外贸新业态发展。制定《促进浦东新区运用区块链赋能电子单证应用若干规定》,首创性赋予区块链电子单证法律效力,提升国际贸易便利化水平。制定《推进浦东新区实施建筑师负责制若干规定》,深化建筑领域改革,强化责任建筑师技术主导作用,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制定《促进浦东新区商事调解规定》,创新商事调解组织设立登记路径,探索建立既有中国特色又与国际接轨的商事调解制度规则。审议《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账户业务发展若干规定》,支持浦东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加强人民城市建设立法,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制定全国首部《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促进规定》,促进全社会育人资源统筹使用,助力构建“校内外育人共同体”。制定《医疗保障条例》,健全多层次医保体系,完善医保基金管理制度,优化医疗保障服务。制定《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条例》,推动药品高水平安全,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多元化需求。及时修改《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持续跟踪法规实施情况,促进政府加强充电设施建设,加大对电动自行车“拼加改”的源头治理和违法充电行为的综合治理力度。制定《公共图书馆条例》,助力书香社会建设。制定全国首部《无废城市建设条例》,制定《绿色建筑条例》,推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加快“美丽上海”建设。修改《殡葬管理条例》,规范和加强服务管理。制定综合性的《气象条例》,强化气象灾害防御,提升城市安全韧性。修改《促进农业科技进步若干规定》,支持上海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深化长三角地区人大工作协同,掀开区域人大协作新篇章。学习贯彻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精神,落实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部署要求,牵头召开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签署新一轮人大工作协作机制协议,首次编制三年协同立法工作计划,通过进一步完善协同立法、加强协同监督等5份文件,围绕科技创新、产权保护、养老服务、生态环保等深化区域法治协同,开启长三角地区人大协作新征程。与苏浙两省人大同步通过《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是《立法法》修改后全国首个综合性跨省域协同立法,支持构建示范区跨区域协同发展新机制。
三、用好监督职权,监督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实现新提升
坚持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完善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提升监督效能。
加强对重大战略实施的监督,促进提升城市发展能级。听取和审议“五个中心”建设情况的报告,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推进力度,促进“五个中心”整体提升、相互赋能。听取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更好支持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新质生产力发展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听取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情况的报告,提出打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更好发挥促消费扩内需在稳增长中的重要作用。听取虹桥国际开放枢纽有关情况的报告,推动提升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辐射长三角的能级,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听取推进“五个新城”建设情况的报告,促进进一步完善新城城市功能、优化产业特色、强化交通支撑。对外事工作服务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规定》执行情况开展监督,加强权益保护、促进交流合作。首次对本市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情况开展监督,要求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助力上海在长江经济带发展中更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加强对财政经济工作的监督,促进经济回升向好。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围绕规范使用财政资金和落实重点任务等提出意见建议。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研究国有资产管理人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听取和审议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要求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提升国资监管能级,推动将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整改情况列为审计整改报告重要内容。聚焦促投资、稳增长、防风险,首次专门听取和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首次听取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报告,推动政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提升预算、债务、国资、审计监督智能化水平,提前实现市区镇三级人大系统应用全覆盖。针对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经济运行分析,在人大代表所在企业设立30余个经济运行观察点,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献计献策。
加强对群众关心关切问题的监督,促进提升民生福祉。坚持把就业作为民生之本,开展《就业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并组织专题询问,要求政府进一步完善就业协调机制、加大重点人群就业帮扶力度、更好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听取和审议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情况的报告,推动加快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更好发挥中医药的重要作用。听取“两旧一村”改造工程推进情况的报告,要求建立健全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规体系,保障这一民心工程加快推进。听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开展设施农业发展情况专项监督,推动农村改革深化和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首次对《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推动进一步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讲好红色文化故事。
加强对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监督,促进实现高效能治理。持续开展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情况专项监督,聚焦优化制度设计、巩固社会共治、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等组织专题询问,推动垃圾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能力提升。持续开展城乡规划制定实施、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监督,充分发挥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巩固提升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成果。连续第三年开展安全生产监督,听取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深入解剖案例,探索采取“审议+询问”方式,督促政府有关部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严守安全底线。听取和审议关于加强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构建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持人大信访工作法治化,多措并举推动涉法涉诉信访矛盾有效化解。
四、强化责任担当,助推全过程人民民主最佳实践地建设迈出新步伐
牢记上海全过程人民民主首提地的责任荣光,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让立法、监督等工作充分体现民意民智。
全面推进“十大行动”,深化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围绕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制定《关于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重要制度载体作用助力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最佳实践地的意见》,部署推进“十大行动”,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在人大工作中全面开展“铭记嘱托、铸牢忠诚”强化党建引领行动,“勇探新路、善谋新篇”立法质量提升行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增强监督实效行动,“紧扣大局、紧贴民心”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质行动,“多层协商、凝聚共识”人大协商深化拓展行动,“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代表为民履职行动,“助力发展、服务民生”代表参与基层治理推进行动,“走在前列、做好示范”全过程人民民主首提地建设创优行动,“提升效能、提高质量”数字人大全方位赋能行动,“讲好故事、展现风采”宣传阵地建设行动,召开工作推进会,全面实施30项举措。迭代升级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站点,更好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为党和政府献良策、为基层治理作贡献。
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巩固夯实立法民意基础。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高质量立法的若干意见》,加强法规立项、起草、审议各环节质量把关,压实立法工作责任。重要法规实行常委会领导和政府领导“双组长”协调机制,常委会领导牵头组织“读稿会”30余次,逐条审读研究重点条款。法规草案全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纳民意、汇集民智。优化基层立法联系点布局,联系点从25个扩点到36个,专设服务浦东新区法规联系点,街镇类联系点实现各区全覆盖。全年通过联系点征集立法建议7600余条,采纳855条,扩大人民群众对地方立法工作的参与,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加强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持续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制定“关于进一步提升监督刚性和实效的四项举措”。建立常委会领导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并向常委会作报告的制度,5人次向常委会作报告。10项监督项目实行“审议意见+问题清单”方式推动整改。充分听取企业意见,首次对深化“一业一证”改革等2件浦东新区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就业促进条例》执法检查等5个监督项目实行市区人大联动,生活垃圾管理等3个监督项目面向人大代表和利益相关群体开展问卷调查。发挥专业代表小组作用,通过参与式调研、现场观摩、就地访谈等多种形式听取基层一线意见、了解第一手情况,让人大监督更好推动改进工作、维护人民权益。
五、发挥代表作用,支持代表依法履职推出新举措
充分发挥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依法履行职责,当好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
深化落实“两个联系”。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明确每位组成人员常态化联系7位左右市人大代表。建立人大代表全程列席常委会会议、常委会领导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制度,150多位基层代表全程列席,举行7次列席代表座谈会,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围绕改善民生、助力基层治理等主题,组织四级人大代表2次集中联系社区,12600多人次代表参加,收集到的8500余条群众意见建议均作分层分类处理。充分发挥代表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作用,141个代表工作小组共提交履职调研成果90余篇,在市委、市人大相关简报上登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优化代表履职服务。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开展分层次、多形式代表履职学习,举办20期市区人大代表学习班,1400多人次代表参加。保障代表知情知政,举办8期上海人大代表论坛,900多人次代表参加,论坛获评“上海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品牌活动”。组织代表专题调研,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长三角区域市场一体化等形成19篇调研报告,报送全国人大和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参考。完善代表履职激励机制,首次开展年度代表履职优秀案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优秀案例评选,激发代表履职活力,展现代表为民服务风采。
改进议案建议办理。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要求,完善提出议案建议前的沟通机制,推进代表议案建议全流程、清单化、闭环式办理。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69件代表议案全部审议完毕,并开展相关立法、监督、调研工作。代表共提出代表建议1246件,主任会议成员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督办37件。在已经办复的1229件代表建议中,办理结果为“解决采纳”的1016件,占82.7%,有效服务全市发展大局。
六、加强“四个机关”建设,常委会自身建设展现新气象
牢牢把握“四个机关”的定位要求,不断丰富人大工作的实践特色、时代特色,提升常委会围绕大局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人大党的建设,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修订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创办“上海人大讲坛”,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贯彻实施《监督法》等重大主题举办9期。首次举办市区人大主要负责同志“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领导授课,统一思想认识、提升工作标杆、增强履职能力。
严明纪律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常委会党组组织开展10次专题学习研讨,贯穿严的要求,突出实的导向,推动党员干部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制定“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厉行勤俭节约、减轻基层负担,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在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和工作落实上。支持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制定《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加大机关干部培养使用力度。引导机关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推动人大机关形成求真务实、乐于奉献、严守纪律的良好风尚,加快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发挥上海人大工作研究会作用。深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
加强舆论宣传和对外交往。精心组织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面向历届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社会公众征文533篇,推出全过程人民民主5周年纪念专刊,征集发布“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上海”案例100个。加强地方人大对外交往,承办43个国家议员出席的“国际议员友好交流论坛”,接待中美洲、澳大利亚、柬埔寨等国家和地方议会代表团22批,其中国家级议长、副议长22人,组织外国官员议员、青年学生、智库专家参加“走进人大”活动17批次,讲好人大故事、民主故事,向世界展示中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特点。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中共上海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委员会成员以及机关干部担当尽责、勤勉工作的结果,是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以及各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大力支持、密切配合的结果,也得到了市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的热情帮助、通力协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帮助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同志们和各界朋友,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按照中央和市委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同代表和群众的期望相比,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对全面深化改革新形势下立法需求的研究还需加深,人大监督推动重点任务实施的力度还需增强,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还需完善,“数字人大”建设还需加力推进。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做好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上海市委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按照十二届市委五次、六次全会部署,聚焦建设“五个中心”重要使命,坚持守正创新、奋力开拓进取,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在促进高质量发展上积极作为、在践行人民城市理念上积极作为、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上积极作为,为上海继续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和创新发展先行者作出人大积极贡献。
一、牢记嘱托、担当使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中央和市委关于人大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落实保证宪法实施的法律制度。坚定发展信心,保持战略敏捷,充分发挥人大制度优势和职能作用,助力提升上海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推动立法与改革决策紧密衔接,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加强对重大问题的深入研究,不断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创新性、实效性。围绕“五个中心”建设,加快制定或修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发展规划条例等,开展数据条例修法调研,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激发高质量发展动能。围绕浦东引领区建设,制定关于促进自由贸易账户业务发展、促进离岸债券发展等浦东新区法规,加快离岸贸易金融服务等浦东新区法规立法进程,提升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水平,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级,更好发挥浦东新区法规先行先试作用。围绕人民城市建设,作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制定或修改食品安全条例、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节约用水条例、燃气管理条例、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推动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办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行业协会商会条例、法律援助若干规定等法规,加强民生服务保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落实三年立法协同计划,作出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开展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立法调研,为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贯彻落实新修改的《监督法》,制定本市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条例,完善专项监督、财经监督、执法检查、备案审查、专题询问工作机制,着力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增强监督工作刚性和实效。聚焦高质量发展,建立每年听取和审议“五个中心”建设情况报告的监督工作机制,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浦东新区优化揭榜挂帅机制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若干规定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讨论关于加强基础研究工作、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五个新城”建设和“南北转型”等重大事项报告,开展智能物联产业和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专题调研。加大对经济运行、预决算审查、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以及审计工作情况的监督力度,推动稳增长促消费政策落实,服务保障经济健康平稳运行。聚焦改善民生,开展促进就业工作情况等专题调研,听取和讨论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情况等重大事项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医疗资源均衡布局、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促进农民增收、妇女权益保障、侨务工作的专项工作报告,开展种子法和种子条例执法检查,助力增进民生福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聚焦城市治理,开展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公共空间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和讨论关于生活垃圾管理、城市更新工作等重大事项报告,听取和审议城乡规划、环境保护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对基层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建设开展专题调研,推动实现高效能治理。聚焦法治建设,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关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司法机关办理市人大常委会转交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情况的报告,推动相关领域法治建设,坚决守护人民群众利益。市区人大联动、发挥代表作用、凝聚各方智慧,合力开展“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专项调研,为科学规划上海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积极贡献力量。
四、守正创新、开拓进取,深入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十大行动”。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城市治理现代化,深化推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十大行动”30项举措,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凝聚共建共治共享美好生活的强大力量,助力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最佳实践地。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人大实践机制,实行年度立法、监督项目人大代表“点题参与”制度,重点立法项目组织听证、开展协商制度,重点监督项目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代表联系群众平台倾听群众意见制度,使人大各项工作更好反映人民意愿、保障人民权益。深化人大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站点建设,健全制度机制,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组织协商、参与治理等功能,不断夯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基础。加强地方人大对外交往,建好上海市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中心,办好“走进人大”活动,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宣传活动载体,不断扩大全过程人民民主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五、尊重代表、服务群众,积极支持代表充分发挥作用。贯彻即将修改的《代表法》,修改《代表法》实施办法和关于代表议案的规定、关于代表建议的规定,落实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明确国家机关联系人大代表的具体工作要求,推进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常委会联系代表制度,促进组成人员加强与代表的经常性联系,让基层代表届内至少列席1次常委会会议。优化代表联系社区工作机制,每月定期开展人大代表接待人民群众活动,建立群众意见建议分级分类处理反馈工作机制。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提高议案建议交办的科学性、办理答复的针对性和跟踪落实的有效性,将更多代表议案建议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开展本届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推进代表建议办理从“重答复”向“重落实”转变。加强代表专题履职学习,高质量办好“上海人大代表论坛”,提升代表依法履职能力。按规定推进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加强代表履职管理,提高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深化做好代表履职年度优秀案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年度优秀案例评选工作,持续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
六、党建引领、提升效能,不断加强人大常委会“四个机关”建设。加强政治建设,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常委会履职本领。加强人大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规定,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加强常委会履职能力建设,发挥好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作用,健全人大履职制度和工作制度,深化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让人大工作更好接地气、聚民智、惠民生。深化落实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意见,强化正向激励,持续激发机关干部锐意创新的勇气、敢为人先的锐气、蓬勃向上的朝气。以“数字人大”赋能提升常委会工作质效,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推动新征程上海人大工作与时俱进高质量发展。
各位代表!
实干方显担当,奋斗成就梦想!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上海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嘱托、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奋勇争先,不断开创新时代上海人大工作新局面,为上海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充分发挥龙头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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