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仅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讨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技能,是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层面的核心竞争力。
因为,与制作完成一份案卷不同,案卷评查不仅要从经验的角度检验办案结果,还要从法律的角度检验办案结果的合法性、合理性。
准确归纳案卷制作的亮点,发现案卷制作存在的问题,需要一定的方法。这种方法熟练运用之后,就逐渐转化为技能。无论评查的标准怎么描述,无论案卷是厚还是薄,案卷评查的方法和技能都是管总的。
如何锻炼、提升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技能?
第一,坚定准确、一以贯之的把握评查案卷的“什么”。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判断这个案卷制作的怎么样。
一是实体部分!
A违法行为的定性是否准确且有逻辑有充分的证据支撑
定性准确包括,1、违法产品的定性准确,2、违法行为的定性准确,3、法律责任的依据准确。
有逻辑,指的是这三个部分,都涉及到用“三段论”论证把事实讲清楚,从而完成客观事实向法律事实的转化,从而才能确保准确适用处罚条文。
怎么用“三段论”,可参考:续:作一篇典型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B货值和违法所得等方面的违法事实认定是否准确有充分的证据支撑
1、这里面涉及到计算要准确。要按照法律或司法文件明确的规则来计算。一般来说,是不是的问题,由法律规定,这个计算的方法不能逾越法律规定,但多与少的问题,个案实践中往往会有裁量的空间。
2、也涉及到存在召回、退货等行为时,对召回、退货本身的认定。这个认定需要充分的证据支撑,需要多个环节而不是单个环节的证据相互印证。比如,反复说过,关于召回。召回违法产品,是指案件当事人召回违法产品,而不是指当事人的“下家”召回违法产品。这里面的证据可能包括,谁实施了召回;召回时间、数量、产品名称、环节、过程、结果,都要明明白白,要有相关人员或证据佐证。
3、“等”字,是指处罚条文中明确某些责任但往往被我们忽略的那些内容。比如处罚条文中明确要没收“原料、辅料”,但案卷中的调查没有这部分的内容。
C法律适用是否准确完整不遗漏
准确完整不遗漏,讲的是与核心违法行为的有关联的违法行为,不能遗漏了认定和处理。比如,生产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违法行为,往往伴随着超范围使用农药或者使用限制使用农药的行为。再如,经营假农药的违法行为,往往也伴随着台账记录不符合规定的违法行为。
D裁量是否有根据、是否合理且有充分的证据支撑
有三点必须把握:A、裁量所依赖的事实是否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个证明,就像要证明违法事实一样。
B、裁量所依据规定是否准确、全面。比如部里的规定,省里的规定等等,还有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C、裁量所依赖的事实,与裁量依据是否能对应。比如,农业农村部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中明确,“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属于裁量的情形,那么仅仅是“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就不能适用这个裁量规则。因为不符合这个规则设定的条件,还缺一个“立功”。
E违法线索的处理是否闭环
主要是涉及到其他部门管辖的违法线索,是否完成移送或移交。
二是程序部分!
主要是:
A立案;
B登记保存或查封扣押及延期;
C事先告知;
D听证;
E法制审核;
F集体讨论。
要看这些程序的起始点、期限、转换和适用程序、条件是否准确,会否符合法律规定。
重点说明一个问题,不是所有的案件都需要集体讨论。所以,如果是依法不需要集体讨论的案件,经过了执法机构负责人或内部科室集体讨论的,这样的案卷是合法的,并不违法。
三是规范部分!
A文书的各种格式要求
B取证规范。
格式要求,如缺页、修改未确认、该划但未划斜杠、目录内文件顺序不对等等。
取证规范,主要是指复印件或照片的制作要求。比如打印出来仍然看不清楚内容,或者该签字没签字等等。
实践中的突出问题,是案卷评查时把主要精力放在了第三块,或者说发现不了第二块与第一块的问题,或者发现的问题不在“点子”上。
第二,有效把握案卷评查的方法。
这里面主要说的是案卷评查是的阅卷顺序。笔者倾向的顺序是,先看行政处罚决定书,再看询问笔录,再看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等等。
第三,勤于练习、加强交流。
技能需要锻炼,锻炼的结果需要接受大家的检验。通过交流,可以判断技能的掌握程度,并互相提醒需要加强的方面。
来源:农业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