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邵阳市农业农村局所属的执法机构,为副处级。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农业农村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和市委关于农业农村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农业农村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以邵阳市农业农村局名义实行统一执法。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下列内设机构,为副科级:
(一)综合科。负责支队文电、会务、机要、采购、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维稳、公务接待、宣传、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支队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支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退休人员管理、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执法装备采购与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罚没物品保管与处置工作;负责罚没款项的开票与对账工作,配合财政部门进行罚没款核算;负责工青妇团等工作;承担支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案件审理与处罚中心。负责市本级及市辖区行政执法案件立案审查、登记、处罚审核报批、备案、案卷管理等工作;协助处理有关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纪检衔接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等工作;负责执法工作数据的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与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县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处理跨县市农业领域违法案件;牵头重大违法案件的执法查处等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投诉举报的受理和交办工作;承担支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下列执法大队,为副科级:
(一)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大祥大队(以下简称大祥大队)。实行派驻执法,纳入大祥区统一指挥协调。负责依法查处大祥区辖区范围内相关违法违规案件和行为;负责相关执法案卷的制作归档;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等工作。承担支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双清大队(以下简称双清大队)。实行派驻执法,纳入双清区统一指挥协调。负责依法查处双清区辖区范围内(含邵阳经开区)相关违法违规案件和行为;负责相关执法案卷的制作归档;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等工作。承担支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北塔大队(以下简称北塔大队)。实行派驻执法,纳入北塔区统一指挥协调。负责依法查处北塔区辖区范围内相关违法违规案件和行为;负责相关执法案卷的制作归档;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等工作。承担支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核定编制58名,其中,支队内设机构和执法辅助机构(含支队领导编制)13名,大祥大队15名、双清大队15名、北塔大队15名。设支队长1名(副处级)、专职副书记1名(正科级)、副支队长3名(正科级),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
来源:邵阳市农业执法支队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