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审判》| 慈溪法院:防于未然、止于未诉,奋力书写服务辖区发展“慈溪答卷”

政务   2025-01-23 14:01   浙江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人民法院应积极探索司法审判工作与基层治理体系的契合点,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近年来,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不断深化司法改革,大力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为推进辖区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力司法支撑和服务。



注重源头发力,防范纠纷发生“治未病”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人民法院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化解风险矛盾,主动前移服务关口,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发挥党建联建示范作用。创新基层治理,必须牢牢抓住基层党建这个“牛鼻子”,推进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慈溪法院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开展“互联共享、法安乡梓”党建联建活动,瞄准资源共享“难点”、基层治理“堵点”,与各单位基层党组织建立服务联动、实事联办机制,推进司法资源下沉,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点带面激活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

做好矛盾风险研判预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强化风险源头防控至关重要。慈溪法院联合市物业管理协会、保险行业协会,健全“定期监测、精准识别、建议预警、跟踪完善”的法律风险预警机制,有效预防行业风险;进一步深化“宁波法院服务企业在线平台”场景应用,推动法企联络座谈、法规政策宣讲、常见风险提示等司法服务向线上集聚,助力企业将更多风险隐患防于未然、止于未诉。

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治传播,是谱写法治中国建设新篇章的重要内容。慈溪法院坚持将案例作为普法宣传“活教材”,积极运用“青慈讲坛”“法官讲堂”等平台载体,走村入户开展普法宣传,讲好“慈法故事”;切实做好代表委员沟通联络工作,有力提升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深化内外联动,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



调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促进和谐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之花”。人民法院应不断健全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发挥法院指导调解作用,实现诉调有机衔接、统筹联动。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中心建设。基层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端和疏导端用力。慈溪法院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治理体系,选派资深法官团队入驻市级社会治理中心,开展调解指导、司法确认、诉调对接等工作,出台《诉前调解案件流转处置规范》,优化“横向至行业主管部门、基层社会调解组织,纵向至镇(街道)级社会治理中心、村社、网格”的闭环处置流程,做优“属地纠纷属地解”。

依法支持律师参与调解。深化律师调解市场化改革,有助于为纠纷化解降本提质增效,实现解纷需求和专业资源的“精准匹配”。慈溪法院联合慈溪市司法局指导22家律师事务所共同设立商事调解中心,为当事人提供低成本的诉前调解法律服务,有力提升经营主体获得感;建立健全律师调解员管理、调解工作流程、调解质效评估等机制,努力保障市场化解纷机制规范有序运行。

全面深化人民法庭建设。人民法庭处于化解矛盾纠纷第一线,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前沿阵地。慈溪法院致力于探索辖区法庭差异化发展路径,努力打造各具特色的“枫桥式人民法庭”。例如,观城人民法庭积极开展“无讼村”创建工作,周巷人民法庭大力推进“巷心力·法先锋”党建品牌建设,横河人民法庭致力于擦亮“法护文旅”特色名片,切实把群众烦心事解决在“家门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延伸司法服务,助力提升综合治理效能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要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

赋能基层自治。紧紧依靠群众,密切联系群众,热心服务群众,是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体现。慈溪法院积极推动健全党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开展“法官进网格”活动,定期参与村民议事会,指导村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弘扬文明风尚,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开设“调解夜校”集中授课培训,指导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助力提升调解效率和规范化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

打造精品案例。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慈溪法院持续加强业务素能培优,以“办精品、塑精品”案件办理能力为考察重点,选树业务专家、办案先锋;善于发挥司法智慧,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审判中,用“小案件”诠释“大道理”;完善精品案事例的发现、培育、评选、推介机制,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制发高质量司法建议。司法建议源于案件,又超越案件,应当“建在点上、议在实处”,以“小切口”做好基层治理“大文章”。慈溪法院持续聚焦司法实践中反映的民生问题,积极研判类案多发高发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发司法建议,及时服务党委政府科学施策;充分发挥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作用,建立健全司法建议规范制发、协同落实、成效评估机制,切实为社会治理“把脉开方”。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下一步,慈溪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内涵和实践要求,不断在法治轨道上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高质量书写服务基层辖区治理现代化“慈溪答卷”。


作者:童立松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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