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下午,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高级法官唐学兵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宁波地区首例非对称管辖涉港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案原告有权选择到香港法院、欧盟法院、宁波法院等法院提起诉讼,但最终选择到宁波法院起诉,庭审中,双方一致选择适用内地法律,同意不再适用买方所在地即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彰显了宁波法院高标准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的阶段性成果。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人民法院报》、浙江天平、《浙江法治报》、潮新闻、宁波电视台、宁波晚报等十余家央媒、省媒、市媒对此进行了深度报道,全网阅读量超50万。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人民法院报
浙江天平
浙江法治报
潮新闻
宁波电视台
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