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男子离世后,女友为了寄托哀思偷偷拿走了一份骨灰,80岁母亲称精神受到严重伤害并多次住院,向她索赔5万,法院判了!

文摘   2025-01-23 08:03   山东  

骨灰,承载着生者的思念和哀痛。人去世后,骨灰的归属和处置,常常成为家属之间纷争的导火索。在一起发生在北京的案件中,一位母亲和儿子的女友,就因为骨灰的争夺对簿公堂。这个案子牵扯到了骨灰的处置权人格权保护以及情感与法律的边界等诸多问题,值得我们深入探讨。

法律故事

小刘是北京一家科技公司的工程师,今年32岁,和女友小李谈了三年恋爱,眼看就要修成正果。可天有不测风云,小刘突发心脏病去世了。

小刘的母亲张女士今年已经80岁高龄,身体不太好,没能参加儿子的告别仪式。她委托孙子小张全权处理丧事。火化那天,小刘的女友小李来送最后一程,看着相恋三年的男友化作一捧白灰,悲痛欲绝。

在火化完成后,小李跟小张说想留一些骨灰作为纪念。小张觉得两人感情深厚,就同意了。可这件事后来传到了张女士耳朵里,老人家立刻急了。她认为骨灰是儿子的遗物,应该完整保存。张女士多次找小李要骨灰,可小李一直没有归还。

张女士说,每次想到儿子的骨灰被分开保管,她就寝食难安,还因此住了好几次院。后来,她一纸诉状将小李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小李最终把骨灰还给了张女士。不过张女士依然坚持要求赔偿。

客观分析

这个案子的核心争议点在于:女友私自保管部分骨灰的行为是否侵犯了母亲的人格权

法律规定,骨灰作为死者遗体的一部分,其处置权应当由近亲属行使。小刘去世时,他的母亲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委托小张处理丧事。小张同意小李保管部分骨灰的行为,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小李和小刘生前是恋爱关系,基于感情需要保留部分骨灰,这种行为虽然可能有违传统观念,但并未对骨灰造成实质损害。而且在诉讼期间,小李已经主动归还了骨灰,张女士现在可以完整祭奠儿子。

至于张女士提供的住院记录,法院认为这些证据和小李保管骨灰的行为之间缺乏直接因果关系,不足以证明其人格权受到侵害。

最终,法院驳回了张女士的诉讼请求。这个判决告诉我们,在处理骨灰这类特殊遗物时,要在法律规范人情伦理之间找到平衡点。既要尊重逝者亲属的感受,也要理解相爱之人的思念之情。

免责声明:本文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或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孤舟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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