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不要脸!浙江,两姐妹各出了30万给父母买房,父母去世后房子卖了120万,两姐妹分钱时,一分钱没出的弟弟蹦出来也要分钱。法院判了

文摘   2024-10-25 07:30   山东  

在浙江某地,一起令人唏嘘的家庭纠纷引发广泛关注。

两姐妹为尽孝道,合力为父母购置房产。

不料父母离世后,房产升值,一直未曾出资的弟弟突然跳出来要求分得遗产。

这起案件不仅涉及继承权的法律认定,更折射出现代家庭中 金钱与亲情的复杂纠葛 

一场源于善意的孝心之举,最终演变成一场法庭上的亲情考验。

案例回顾

张家姐妹从小生活在浙江一个普通小城。姐姐张蓉和妹妹张莉看到年迈的父母一直蜗居在破旧的平房里,心中十分不忍。2010年,两姐妹商议为父母购置一处新居。

当时,姐姐张蓉刚成家不久,妹妹张莉也在为婚房储蓄。

尽管各自都有经济压力,但两人仍决定凑钱为父母买房。

姐姐变卖了手头的首饰,妹妹则从结婚基金中抽调资金,两人各自拿出30万元,在城区购置了一套80平米的小两居室。

为了让父母安心居住,房产证上写的是父亲的名字。父母搬进新居后,生活质量明显改善,两位老人逢人便夸赞女儿们的孝心。期间,姐妹俩轮流来看望父母,料理生活起居。

与姐妹俩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外地工作的弟弟张明。 购房时他以资金紧张为由拒绝出资,平日里也很少回家探望 。父母生病期间,照料的重担几乎全部落在两姐妹身上。

2023年初,父母相继因病去世。

当时这套房子的市值已经涨到了120万。

两姐妹商议将房子出售,准备把卖房款平分。

就在这时,十多年来几乎从未出现的弟弟张明突然现身,声称自己作为父母的儿子,对房产享有继承权,要求分得三分之一的房款。

张明认为, 既然房产证上写的是父亲的名字,那这就是父亲的遗产,他作为合法继承人理应参与分配 。他还强调,法律规定子女平等继承,自己不能被排除在外。

两姐妹对弟弟的要求感到愤怒。她们表示,这套房子完全是她们出资购买,父母只是挂名所有人。况且这些年来照顾父母的也都是她们,弟弟既未出钱也未尽孝,现在却想分得房款,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法律分析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房产的性质认定。

虽然房产登记在父亲名下,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赠与的规定,两姐妹出资购房的行为构成了一种附条件的赠与。

她们是为了让父母安居而购房,并非单纯转让财产。

在继承问题上,法律确实规定子女享有平等继承权。但本案中,考虑到房产的实际出资情况及购买目的,两姐妹作为出资人对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这不仅符合法律规定,也体现了公平原则。

法院最终判决:该房产120万元的售房款归两姐妹所有,由她们各得60万元。父母留下的其他遗产6万元,由三兄妹平分,每人2万元。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免责声明:本文根据真实案例改编,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本文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或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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