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这座充满故事的城市里,一段跨越年龄的婚姻,在老人离世后,引发了一场围绕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补助金的激烈争夺。86 岁的李大爷与 55 岁的保姆张丽秘密结婚,李大爷去世后,张丽领取了 26 万元相关款项,而李大爷的养子和养女要求分割被拒,双方对簿公堂,法院又会如何在复杂的家庭关系和法律规定中给出公正的裁决呢?
法律故事
李大爷,这位曾经在国企辛勤工作的老人,人生之路充满了波折。他的第一任妻子因身体原因无法生育,夫妻二人一直渴望拥有自己的孩子,却未能如愿。直到 40 岁那年,他们收养了一儿一女,家庭才终于有了完整的模样。然而,命运似乎总爱捉弄人,李大爷的妻子早早离世,留下他独自抚养两个孩子。为了给孩子更好的生活,李大爷含辛茹苦,多年来未曾考虑再婚。
时光匆匆,李大爷退休时,儿女们也都长大成人,相继参加工作并组建了自己的家庭,只留下李大爷独自生活。刚开始,李大爷极不适应这突如其来的孤单,常常感觉心里空落落的。为了排解寂寞,他经常前往社区的老年服务中心,在那里寻找一些温暖和陪伴。
2016 年初,85 岁的李大爷在老年服务中心结识了 55 岁的张丽。张丽来自外地,为了生活来到北京打拼,在服务中心从事保洁工作。李大爷与张丽交谈后,觉得她为人真诚、做事踏实,便提出让她到自己家中担任保姆,帮忙照料日常生活,每月支付 5000 元工资。
李大爷的养子和养女考虑到父亲每月有一万多元的退休金,而自己平时工作繁忙,确实无暇照顾父亲,便同意了父亲的这一安排。张丽来到李大爷家后,把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李大爷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显著提升。随着时间的推移,李大爷渐渐对张丽产生了依赖,两人的感情也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变化。
李大爷了解到张丽离异多年,独自抚养儿子,如今儿子正在上大学,生活压力较大。2017 年,在李大爷的劝说下,两人瞒着所有人,悄悄前往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老两口深知儿女们可能无法接受这段婚姻,便一直将此事隐瞒着。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不久后,养子和养女还是得知了父亲再婚的消息。他们怀疑张丽的动机不纯,虽然对父亲的做法十分生气,但木已成舟,也只能无奈接受。
2021 年,90 岁的李大爷因病医治无效去世。单位按照规定发放了 22 万元死亡抚恤金和 4 万元丧葬补助金,张丽第一时间将这些款项全部取走。养子和养女得知后,立刻找到张丽理论。养子激动地说:“我爸的房子你住着我们也就算了,但这抚恤金和丧葬补助金怎么能全归你呢?” 张丽却委屈地回应:“这么多年我尽心尽力伺候你们父亲,你们又来看过他几次?他走后办丧事你们又出了一分钱吗?” 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最终,兄妹俩一气之下将张丽告上了法庭,要求分割这 26 万元。
案情分析
从法律层面来看,这起案件涉及多个关键要点。依据《民法典》规定,只要双方自愿结婚,并依法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婚姻关系即为合法有效。李大爷和张丽的婚姻符合这一条件,受到法律的保护。
在死亡抚恤金的归属问题上,根据相关规定,退休职工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死亡抚恤金,近亲属的顺序依次为配偶、子女、父母。张丽作为李大爷的合法配偶,排在第一顺位,从规定上看,她领取抚恤金是合理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抚恤金应全部归她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明确指出,死亡抚恤金并非遗产,而是对近亲属的一种精神和物质一次性补偿,其主要目的是照顾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人,分配原则以近亲属目前的生活困难程度为依据。在本案中,养子和养女均已成年且有稳定工作,经济上并不依赖李大爷。而张丽作为李大爷的妻子,在日常生活中主要依靠李大爷的收入维持生活,从这个角度来说,她理应多分。
再看丧葬补助金,由于张丽实际操办了李大爷的丧事,承担了相关费用,而养子和养女未出一分钱,所以这 4 万元丧葬补助金归张丽所有是合理的。
最终,法院经过审慎审理作出判决:李大爷的 4 万元丧葬补助金归张丽;22 万元抚恤金中,张丽分得 11 万,养子和养女各分得 5.5 万。张丽对判决结果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查后维持原判。
这起案件在网络上引发了热烈的讨论。有网友气愤地说:“养子养女平时对老人不管不顾,现在却来争钱,一分都不应该给他们!” 也有网友理性分析:“虽然养子养女照顾老人不够,但从法律规定来看,他们作为子女确实有权利分得一部分抚恤金,法院的判决已经在法律框架内尽量平衡各方利益了。” 这起案件深刻地反映出,在处理家庭财产纠纷时,法律不仅要依据条文规定,还需充分考量各方的实际情况和公平原则。倘若你是本案的法官,又会如何权衡作出判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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