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崩溃了!湖北武汉,一名15岁高中生为买摩托车,48万卖掉外婆价值140万房产,父母知道差点“吐血”,房子还能追回么?

文摘   2025-02-03 07:59   山东  

在法律的舞台上,总有些案例让人不禁感叹世事的离奇。这次,故事发生在湖北武汉,一场因未成年人卖房引发的轩然大波,让众多人陷入沉思:未成年人的房产交易究竟该何去何从?

法律故事

2024 年 11 月的一个平常日子,15 岁的高中生小宇像往常一样刷着手机视频。突然,一辆造型酷炫的复古摩托车映入眼帘,瞬间击中了他的心。这款售价高达 30 万的摩托车,成了小宇日思夜想的宝贝。可对于一个高中生来说,如此巨额的款项从何而来?

这时,小宇的脑海中闪过外婆留给他的房子。外婆离世前,立下遗嘱将位于武汉市中心的一套二手房赠与小宇,房子市值约 140 万,产权也早已过户到他名下。

怀揣着一丝侥幸,小宇在二手房交易平台发布了售房信息。很快,一位名叫老陈的买家联系上了他。得知小宇未满 18 岁,老陈不但没有丝毫犹豫,反而表现出浓厚的兴趣,还开出了 48 万的价格

一心只想得到摩托车的小宇,几乎没怎么思考就答应了。两人迅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在房产中介的协助下完成了过户手续。当小宇的父母知晓此事时,房子已然易主,而小宇到手的 48 万也所剩无几。

父母得知消息后,犹如遭受晴天霹雳。母亲当场愣住,泪水在眼眶中打转,父亲则气得双手颤抖,差点昏厥过去。他们怎么也想不到,孩子竟做出如此大胆的事。

案情分析

这起案件蕴含着诸多关键法律要点。

1. 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界定


依据《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15 岁的小宇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买卖房产这一行为显然超出了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范畴

2. 合同效力的判定


小宇在未得到父母同意的情况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此合同效力待定。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拥有追认或否认合同效力的权利。若父母追认,合同有效;若否认,合同则不产生法律效力。

3. 显失公平的考量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在本案中,价值 140 万的房屋以 48 万成交,价格差距巨大,明显构成显失公平。但要主张撤销合同,需证明老陈存在利用小宇缺乏判断能力的主观故意。

4. 最终救济途径及分析


对于小宇的父母而言,目前存在两条可行的救济途径。

5. 否认合同效力


以小宇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由,主张合同无效,要求返还房屋,恢复原状。此方式相对稳妥,成功率较高。因为小宇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进行房产买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民事行为有效要件。

6. 主张显失公平


以交易显失公平为由,请求法院撤销合同。但需注意,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并且要证明买家老陈存在利用未成年人缺乏判断能力的主观故意。这一途径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一定难度,因为证明对方主观故意需要充分的证据支持。

此案件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指责房产中介:“房产中介在办理过户时太过疏忽,没有尽到审查监护人同意书的责任,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也有网友思考:“在保护未成年人财产权益的同时,确实也得兼顾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这中间的平衡很难把握。” 还有网友感慨:“家长对于孩子的财产监管和教育真的太重要了,得提前防范‘熊孩子’做出这类冲动的事。” 这起案件无疑为社会敲响了警钟,无论是家长对未成年人财产的监管,还是交易过程中各方对法律规定的遵守,都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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