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检察长访谈 | 静海区检察院:以数字“引擎”释放检察监督新动能

政务   2024-12-18 18:35   天津  



12月17日,“2024天津全市检察长访谈”播出第十八期,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晓龙做客天津新闻广播FM97.2《法治纵横》直播间,围绕该院检察工作向群众汇报,回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访谈实录

主持人:各位听众,大家好!欢迎收听《法治纵横》节目,我是主持人国铃。


这里是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天津海河传媒中心广播新闻部联合推出的特别策划「2024天津全市检察长访谈」。此刻,我们的节目正在通过天津新闻广播FM97.2、津云客户端、学习强国APP同步播出。今天做客直播间的嘉宾是: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晓龙,欢迎您!


李晓龙:主持人好!广大听众朋友、网友们,大家下午好!今天很高兴走进直播间,向大家介绍静海检察工作,与大家进行交流。在此,我代表静海区人民检察院,向广大听众朋友们和社会各界一直以来对静海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主持人:同时,我们还邀请到:静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部副主任尚以强静海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宋文博欢迎两位!


尚以强(左)、宋文博(右):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们好!



主持人

节目开始我们先来看这样一组数据,从“1到61”、从“500万到3个亿”,数字前后呈现明显对比、变化之大让人惊叹,那么,这样一组数据究竟和我们的检察工作有着什么密切联系?其背后隐藏着一个怎样的办案故事呢?请李检察长介绍一下。


李晓龙


听众朋友们,相信大家对这组数据有很大的疑惑,从“1到61”、从“500万到3个亿”,其实,数据展现的正是我院以数字赋能检察监督,结出的累累“硕果”。这还要从我们办理的一起诈骗案件说起。在审查诈骗案犯罪嫌疑人的钱款去向时,办案检察官通过开展自行补充侦查,赴37家银行、11家卡部调查取证,比对分析百余份银行卡、信用卡流水信息,发现犯罪嫌疑人亲属有多个500余万元的消费转账,且收款方每次必在半小时内将相近数额款项转回,累计交易流水1.5亿元。办案检察官敏锐的捕捉到这一疑点,经进一步调查,发现上述钱款系犯罪嫌疑人亲属使用贷记卡,在收款方持有的POS机进行刷卡套现所得。经分析研判,我院认为该收款方涉嫌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在依法办理案件的同时,我们发现套现型非法经营犯罪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导致司法实践中监督线索难发现、监督成效不明显。如何精准发现线索、开展法律监督、提升治理效能成为了我们亟需思考的问题。这时,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为我们提供了思路。依托自主构建的“套现”型非法经营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我们深挖洗钱、诈骗、非法经营等案件线索61条,涉及交易流水3.1亿元,至此,实现了从“1到61”、从“500万到3个亿”的突破性成果。同时,我们遵循“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实战路径,及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对涉案POS机及特约商户采取风险管控措施、加强对特约商户的风险事件监管并建立健全风险提示制度。

主持人

取得这样的工作成效,确实让我们感受到了数字检察的魅力。那么,刚刚提到的这个“套现”型非法经营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咱们是如何构建的呢?请宋检察官具体介绍下。


宋文博


为构建好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POS机套现乱象,我们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三查并举”,挖掘个案线索。我们充分运用审查、调查、侦查“三查并举”的手段,融入数字办案思维。非法经营案件线索发现后,我们高度重视,积极作为,主动对标数字化监督要求,以此案为突破口,深化运用“解析个案、梳理要素、构建模型、类案治理、融合监督”的大数据检察监督路径,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的同时,提出构建pos机“套现”型非法经营法律监督模型的构想,以期实现“办一案、牵一串、治一片”的监督规模效应。


二是异地考察,优化取证模式。为解决实际办案中出现的异地证据材料周转困难等问题,我院数字检察专班成员赴深圳、杭州两地与当地金融机构进行证据材料对接并进行学习考察。与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就委托调取证据材料方面工作进行沟通,共同研究制定《委托调取资料注意事项》,协助我院做好异地取证工作,不断强化与异地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优化取证新模式。


三是梳理分析,提取关键要素。针对pos机“套现”型非法经营犯罪具有交易场所隐蔽性强、交易主体分散性强、交易流水数据量巨大等特点,我院数字检察专班干警加强对相关案件的自行补充侦查,排查异常数据,形成交易闭环,确定犯罪数额。随后,构建思维导图,由个案侦破中的信息碰撞出类案交易共同点,结合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能够提供的数据条目,初步确定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数据分析关键词。 


四是完善证据,移送案件线索。办案过程中,我院专班成员先后百余次前往各大金融机构调取涉案银行卡流水信息,经统计,共下发调取证据通知书1000余份,整合的交易流水上亿元,排查出可疑商户百余家。通过大量人工筛查比对,现已初步形成庞大的“数据仓”,实现了数据归集与分级整理相统一,构建完成套现型法律监督模型。截至目前,依托我院大数据模型平台,已对我院经办的249起案件进行审查,交易流水3.1亿元,查实非法经营人24人、套现金额1.7亿,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7件。


主持人

我了解到,静海区检察院构建的“套现型非法经营漏诉补侦类案监督模型”在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天津赛区选拨赛中斩获第二名的好成绩。咱们的数字检察工作也由一开始的生涩懵懂蜕变为了成熟练达,形成了完备的工作机制,这个工作机制是如何建立起来的呢?请李检介绍一下。


李晓龙


这个工作机制的建立,还要从办案实践来说。2022年1月,我们在办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中发现,涉案人员右上肢缺失,但其驾驶证仍处于正常状态,存在驾驶证管理漏洞。这类案件对道路交通安全存在极大的风险隐患。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怎样才能破解此类犯罪造成的社会问题,进而实现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和良性循环呢?我们从个案办理入手找准数字检察发力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探索、完善工作机制。接下来请尚以强副主任结合模型构建过程介绍一下。


尚以强


在发现肢体残缺人员危险驾驶线索后,我们迅速行动,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专班,以“刑事检察部门+行政检察部门”、“检察官+专班成员”协作办案模式对此案融合研判,发现交管部门监管盲区,同时积极推动人社、残联、民政、医院、公安等部门协同,获取肢体伤残人员线索509条,打破数据信息壁垒,搭建“‘身残未注’人员信息库”,高效筛查出因伤残不符合继续持有驾驶证情况6人,构建“肢体缺失未注销驾驶证行政检察类案监督模型”,实现对肢体缺失人员驾驶证的动态管理。在模型搭建的同时,我们及时总结经验、分析谋划,形成了完备的数字检察工作机制:


一是践行检察监督新理念。我们在推进数字检察工作中,认真落实最高检“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工作要求,在征得市检察院指导意见和大力支持下,着力构建可复制、可推广、多元化的监督模型。自2022年10月份以来,我院已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32个,现今相关大数据模型监督成效已初步显现,套现型非法经营漏诉补侦类案监督模型,立案监督的17件案件,全部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8件移送审查起诉,其中2件已判决生效,同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肢体缺失未注销驾驶证行政检察类案监督模型,已发现线索6件,制发检察建议并回复;财产刑未执行终本执行类案监督模型,已移送执行监督线索13件,执行立案1件、执行完毕5件,执行前科罚金刑共计37万余元;“套现型非法经营类案立案监督案”被评为天津市检察机关优秀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案,并推荐参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案例。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我院将数字检察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建立健全“党组管总、部门融合、团队主战”工作格局,确定了“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以“数字革命助推新时代静海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工作目标,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囊括全院办案、技术、计算机中坚力量的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司法警察、司法会计,建立专项化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专班,形成高效协同、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2023年5月,最高检在全国选取数字检察先进典型院,经市检察院推荐和最高检批准,我院被确定为最高检数字检察工作联系点。


三是强化技术支撑。我院坚持将检察技术的强力支撑贯穿法律监督模型构建的全过程,检察技术人员全流程参与检察办案,形成“检察技术+数字化+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模式。我院积极与有关机构建立网上数据共享平台,在构建“套现型非法经营漏诉补侦类案监督模型”过程中密切与金融机构单位协调沟通,建立信息数据线上调取共享平台,推动数据信息实时共享、高效分析。


四是夯实多跨场景运用。以“区域突破、多地共享”为目标,我院积极尝试打造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多跨应用场景。目前,已建立的32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均通过市检察院、市检二分院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应用推广。此外,我院以外部协作为依托凝聚数字赋能思想共识,将搭建模型分别向河北省廊坊市检察院、青海省黄南州市检察院、甘肃省镇原县检察院进行推广。与廊坊市检察院共建《廊静数字检察协作发展共建协议》,两院打造的督促行政机关监督校园保安法律监督模型,成为跨省共享数字检察硕果“新样板”,该模型已在河北省廊坊市检察院推广使用,发现案件线索3件并已制发检察建议,异地推广成效显著。与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会签《静墅数字检察协同发展共建协议》,努力打造数字检察共建合作范例。

五是延伸治理成效。致力于发现系统性漏洞,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9份,督促相关部门出台、完善相关机制,实现源头性防治,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同时我院借助数字检察线索搜集功能为突破疑难复杂案件提供了有效支撑,多项检察大数据模型办案经验被评为优秀调研、典型案例和精品微课,“探路蓝海”数字检察文化品牌荣获“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检察文化品牌”,数字检察工作对整体检察工作起到了很大的助推作用。


主持人

数字检察战略是法律监督手段的“革命”,数字化为法律监督带来全新的赋能手段。我们看到静海区检察院运用数字思维构建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在全市检察机关中脱颖而出,那么数字思维除了直接辅助咱们检察机关办案,还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开辟出了怎样的破局路径?


李晓龙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近些年来,一些犯罪分子冒用他人身份,导致被冒名者无辜产生犯罪前科,严重损害其合法权益和司法公信力。2022年7月,我们就运用数字思维成功还被冒名犯罪者一个“清白”,具体情况请第一检察部宋文博检察官结合案例进行介绍。


宋文博


这是一起盗窃案件,卷宗显示,犯罪嫌疑人葛某文曾因盗窃罪被辽宁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二万元。然而,在案件审查过程中,葛某文却坚持否认该前科。那么本案有何蹊跷?为此,我们制定了缜密的自行补充侦查计划和恢复“清白”身份方案,决定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工作,办案组兵分两路,一路前往葛某文户籍地派出所,另一路远赴原判决服刑监狱,调取相关材料,初步证实了本案冒用身份事实的存在,同时在审查案卷中发现,前科同案犯崔某曾提到“我和葛某伟是以前的邻居,从小就认识”、“真名叫葛某文”,于是我们通过人口大数据筛查的方式,发现“可疑”对象葛某伟,并在市检察院检察技术部门的协助下,通过调取冒名人葛某伟案件卷宗的指纹笔迹进行核对,至此,真相查明,我院涉案人员葛某文与前科案件没有任何关系,是身份信息的冒用导致其背负了莫名的犯罪前科,出现了其“被犯罪”的情况。

然而,就在这时,却传来了在案人员葛某文因交通事故意外去世的消息。依照法律规定,我们对其在本地盗窃电动车案作出不起诉决定。但是,我们的工作并没有就此止步,我们向原审法院制发了再审检察建议,后该法院裁定将原判决书中“葛某文”身份信息予以更正。至此,恢复了葛某文案前清白身份,其无辜“被犯罪”问题被彻底解决。



李晓龙


没错。作为一名检察官,要坚持用心用情办好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起案件,切实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案件办理到这里,我们检察机关的脚步却不能停滞于此,在身份信息冒用的事实得以纠正后,一方面,我们督促公安机关删除其背负的“犯罪”记录,另一方面,针对某法院刑事判决书中应当对冒名者葛某伟认定为累犯并依法从重处罚的情况,向该院移送监督线索,并建议启动再审程序。法院再审后对原判附加刑作出调整。至此,冒名者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本案以个案的形式践行了检察办案“合目的性、合规则性、合理性”相统一的理念,生动地诠释了新时代的检察担当。融汇数字思维,体现了检察技术在辅助办案中的作用,实现了办案与技术的深度融合,切实为检察办案提质增效。


主持人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一件件看似不起眼的小案,背后都是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热切期盼,我们在贯彻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又存在什么创新点呢?接下来就请李检介绍一下咱们检察机关的做法。


李晓龙


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主动适应轻罪案件大幅上升、重罪案件不断下降的犯罪结构变化,建立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一体化办理机制,推动静海区委政法委出台《静海区轻罪治理中心工作办法》,与静海区法院、公安静海分局、静海区司法局会签《关于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协助静海区委政法委建成轻罪治理中心,精选骨干力量组建“清波”简案办案团队,常驻轻罪治理中心,实现对轻微犯罪案件“一站式”快速办理;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志愿公益服务、训诫、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以“八集中”办理模式高质效办理轻罪案件,平均办案时长2.11天,在减轻群众诉累的同时实现办案质效大幅提升,创造性探索出基层轻罪治理有效路径,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下面请第一检察部宋文博检察官结合两起案件谈一谈我们的具体做法。



宋文博


我们在办理一起非法狩猎案件中,发现行为人在明知悬挂网具会对鸟类造成伤害的情况下,违反有关禁猎期和禁猎区规定,在果园周边悬挂网具,造成六只野生鸟类死亡。经鉴定,6只鸟中,1只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其余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应以非法狩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我们考虑到行为人系农村种植户,主要目的为保护种植果实免受鸟类侵食,犯罪情节轻微,真诚认罪悔罪,遂邀请人民监督员就其非法狩猎拟不起诉案召开公开听证会。但“不起诉不等于“一放了之”,为有力推动检察职能深度融入市域治理现代化创建,进一步促进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我院创新制定《志愿公益服务实施办法》,同时积极与静海区委政法委沟通,提请静海区委政法委研究并制定出台了《静海区开展志愿公益服务工作办法》,教育引导涉案人员主动参与社会公益志愿服务,激发其主动修复社会关系、争取回归社会的内驱力和行动力。按照志愿服务安排,行为人每周参加巡护拆鸟网、林业养护和河道保洁等生态养护工作,并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义务宣传讲解等方式参加公益宣传活动,其参与志愿公益服务时长已高达80余小时。



李晓龙


上述案件是我院适用志愿公益服务制度的首例案件,我院深入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围绕“宽严相济+生态保护”这一主基调,为真诚悔罪的行为人量身定制志愿公益服务方案。我们的“志愿公益服务+检察听证+训诫教育”办案模式,能够有效促使犯罪嫌疑人在志愿公益服务中深入认识自己的错误,自省自警,增强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敬畏感。截至目前,我们创造性地运用志愿公益服务制度累计时长已高达1万小时。接下来,请宋文博检察官介绍一下其他案例。



宋文博


好的,李检。我们在办理的另外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荆某与被害人邵某在宅基地问题争执中发生肢体冲突,导致邵某轻伤一级。案件提请静海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官自行补充侦查并多次开展和解工作,但因赔偿金额相差较大无法达成一致,和解工作陷入僵局。为更好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我院以该案为契机,主动牵头组织法院、公安、司法局等单位召开研讨会,在本辖区内建立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共同会签《关于实施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的会议纪要》。按照《会议纪要》有关规定,我院审查认为本案符合提存条件,及时告知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荆某申请后,决定启动赔偿保证金提存程序。参照类案民事赔偿标准,确定被告人应当承担的基准赔偿费用。荆某主动缴纳赔偿保证金,我院也及时向被害方进行释法说理,获得理解,不仅保证了自愿认罪认罚落到实处,而且使被害人财产利益得到救济,避免了双方矛盾的激化。



李晓龙


是的,我院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及维护公平正义等角度出发,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探索运用赔偿保证金提存等制度,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高质效办理轻罪案件。接下来,我院将始终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积极探索具有地域特色的轻罪治理工作,充分运用打击、预防、教育、挽救相结合的模式,发挥检察一体化履职优势,做优案件办理的“后半篇文章”。


主持人

李检,您刚刚提到了做实案件办理的“后半篇文章”,静海区检察院在轻罪治理工作中如何由治罪向治理延伸,可以向我们介绍一下吗?


李晓龙


为实现由治罪到治理,再到治本的闭环,我院制定《关于加强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工作指引》,与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坚持“每案必审”,办案检察官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同步审查是否需要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并将案件线索及时移送至行政执法机关,实现行刑反向衔接闭环管理,织密轻罪治理责任网。



与此同时,我们深挖高发轻罪类案背后成因,积极加强与辖区教育、司法、金融、城乡建设、邮政、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沟通,通过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有针对性地加强校园法治建设、公告送达规范化、金融监管、窨井盖治理、虚假诉讼治理、网络犯罪打击、快递运输业整治、安全生产等工作。


主持人

不久前,静海区检察院《党建引领轻罪治理,探索打造“治罪”与“治理”并重的静海样板》入选了第三批全市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事例。据我了解,静海区检察院先后被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集体一等功”“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天津市人民满意的政法集体”等荣誉称号,咱们的“党旗红+检察蓝”党建业务融合品牌也是有着响当当的名气,那么请问李检咱们静海区检察院是如何在党建引领下,实现党建与业务融合,在数字检察上持续发力的呢?


李晓龙


我们围绕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积极探索机关党建和检察业务深度融合新路径,打造了“党旗红+检察蓝”党建文化品牌,以“聚焦检察主业”“瞄准队伍建设”“创新主题党课”“服务重点工作”“贯通检察品牌”为抓手,推动机关党建与检察业务在目标、能力、模式、载体、创新五个方面深度融合,形成推进静海检察自身高质量发展的软实力。在党建文化品牌的引领下,我院党建与业务融合的经验做法作为全市检察系统和全区代表入选2024天津市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荣获市级三等奖;依托党建品牌建设撰写的《多维创新齐助力“红色引擎”迸新能》的经验做法,在天津检察队伍建设刊发。检察干警的大局意识、业务水平、群众能力不断提升,许多重大复杂疑难问题得到妥善处置,全国全市检察业务标兵和人才库成员不断涌现,近期我们的青年干警杨璐在全国控申业务竞赛中以第三名佳绩荣获全国控申业务竞赛标兵。


依托“红色资源”与“数字检察”,我院围绕“业务工作的难点、重点、亟待突破点就是党建工作重点”的理念,制定《实施党建文化品牌提升工程,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工作方案》,健全党支部工作考评体系。在数字检察的改革浪潮下,我院专门成立“党建引领数字革命”学习研究小组,第一时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最高检“检察大数据战略”为中心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数字检察工作。对标品牌创建要求,我们将普通犯罪检察部党支部作为数字建模的攻坚堡垒,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集中进行大数据收集、大数据分析、方案研讨及工作汇报,形成高效协同、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同时利用我院党史教育展厅等活动阵地,开展“铸就忠诚大德、传承红色基因”系列教育活动,举办“联合辩论赛”“检察官教检察官业务沙龙”等活动,以本领提升引领行动突围,切实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质量的整体提高,促使干警树立起数字检察思维,强化数字办案实践。


主持人

静海区检察院积极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把检察履职融入区域发展,当好企业发展“护航员”。静海区主导产业为制造业,规上工业总量排名天津市前列,静海区检察院在贯彻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活动中如何履行检察职能的呢?


李晓龙


好的主持人。静海区产业格局鲜明,优势产业迭代升级、新兴产业加速引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平台高效运转;工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双翼齐飞,成为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的优质承接地、南方企业布局北方的生产制造基地和总部基地。先后被国家部委命名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中国焊管产业基地、中国自行电动车之都、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国家级五金制品出口基地。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指出,检察机关要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我院紧扣市委“十项行动”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市检察院《三年规划》,树牢“检察护企”理念,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以检察之为保障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依法惩治影响企业健康发展的相关犯罪。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犯罪,重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串通投标,以及利用网络实施的敲诈勒索、损害商誉、强迫交易等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犯罪。2023年以来共依法办理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20件423人。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以《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为牵引,针对此前长期盘踞在海吉星国际商贸物流园内殴打商户、垄断市场的“菜霸”恶势力团伙,依法提前介入,并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提起公诉,有力维护市场经营秩序,该案先后被中央电视台、天津电视台等媒体报道。


二是精准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申请监督权,共审查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47件。加大对涉企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案件法律监督力度,加强涉企行政诉讼案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案结事了政和”,为企业发展排忧解困。2023年以来共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22件,办理的涉市场注销登记领域行政检察监督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百件优秀行政检察类案”。


三是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立足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定位,在强化监督中打造服务企业发展“软环境”,共立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8件,均适用诉前程序解决。探索开展预防性公益诉讼,主动前移公益诉讼保护关口,引导企业预防违法“触电”,对于企业生产经营中可能存在的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生产安全隐患、就业歧视等问题,主动送法上门。


四是加强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同静海区商务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高精尖企业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老字号、驰名商标、专利权、商业秘密和科研人员的司法保护,加大对假冒注册商标、专利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办理的“丁某某等8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入选全市首批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大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保护,入驻2023天津国际种业博览会提供知产法律咨询服务,增强创新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共同筑牢知识产权保护屏障。  


主持人

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中咱们静海区检察院有什么创新与着力点呢?您给我们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李晓龙


我们院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在“检察护企”工作中发力:


一是抓实载体建设,构建立体化法律服务保障平台体系。我们搭建了检企互动“直通车”,联合静海区工商联开展“商会会长法律助手”线上服务,着力打造企业家门口的检察服务站。设立“劳工法治之家”服务平台,制作二维码海报,在辖区企业工作车间进行张贴,企业职工通过扫码即可与检察机关沟通,咨询了解相关法律问题。推出企业会员“服务卡”,面向区域内960余家规上企业发放“检察服务会员卡”,通过扫描二维码即可连通12309检察服务中心“会员专线”,实时开展法律咨询。我们还着力于完善京津冀跨区域横向协作,紧密携手津冀七地检察机关,深化落实《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框架协议》,联合签署《跨区域司法协作倡议》,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探索建立七地企业家维权绿色通道,充分保障跨区域企业合法权益。

二是深化司法调研,问需问计精准护航。我们落实常态化企业走访专项行动,详细了解制约企业发展的法治瓶颈和涉法涉诉问题,每月汇总并跟进研究,及时向企业提出对策建议。深化“一对一”定点企业帮扶机制,通过现场考察、座谈交流,精准把握企业诉求,高效提供检察服务。深入企业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着力提升企业防范风险、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综合能力。累计调研走访企业73家,召开座谈会18场,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讲200余人次,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问题18个。录制的4门服务企业法治宣讲微课程,2门进入全市“百名检察官讲营商环境”微课程评选前30名,1门荣获全市精品微课程。


三是厉行行业整治,结合行业监管建言。我们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形成保护企业工作合力,强化“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办案效果。针对案件背后深层次、源头性企业管理等问题,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8份,有力提升企业规范化运营水平。我们还主动与区工商联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委托工商联联合职能部门对涉案企业开展社会调查,综合判断后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我院同静海区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在第四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上入选“全国100对沟通联系机制典型事例”。


主持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有哪些目标和打算呢?


李晓龙


下一步,静海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天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依法正确履行检察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一是淬炼忠诚之魂,高站位扛牢检察使命担当。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牢牢把握党的绝对领导这个根本保障,锚定“四个善作善成”勇毅前行,一体深化思想政治引领与检察实践创新,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以实际行动擦亮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二是彰显法治之力,高质量融入发展稳定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着眼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优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新质生产力创新发展,以法治力量护航经济社会稳进提质。


三是深耕立业之本,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贯穿于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过程,落实到履职办案各环节。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全力推进数字检察建设,赋能监督办案提质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最后借此机会,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广大群众一直以来对静海区检察院工作的关心关注,希望大家今后继续关心支持监督静海区检察院的工作,期待大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2024天津全市检察长访谈
精彩持续 敬请期待

11月18日开始,全市17家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将陆续做客直播间,与广大听众交流,分享基层检察故事。节目精彩内容还将通过“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欢迎持续关注。


















来源 | 静海区检察院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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