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2024天津全市检察长访谈”播出第十一期,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建强做客天津新闻广播FM97.2《法治纵横》直播间,围绕该院检察工作向群众汇报,回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主持人:各位听众、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听《法治纵横》节目,我是主持人国铃。
这里是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天津海河传媒中心/广播新闻部联合推出的特别策划「2024天津全市检察长访谈」。此刻,我们的节目正在通过调频97.2兆赫天津新闻广播、津云客户端、学习强国APP音频直播。今天做客直播间的嘉宾是: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建强,欢迎您!
陈建强:主持人好!各位听众朋友、网友们,大家好!今天很高兴走进直播间,向大家介绍红桥检察工作,与大家进行交流。红桥检察工作的发展,离不开市委、最高检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更离不开各有关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红桥区检察院,向各单位各部门各位同志各位朋友对红桥检察工作一直以来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主持人:同时,我们还邀请到:红桥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王晓蓓;红桥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王樱霖。欢迎两位!
王晓蓓(右)、王樱霖(左):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们好!
千里运河,连通南北,滋润神州,生生不息。运河水滋养着天津的繁华与兴盛,也积淀了灿若星斗的宝贵文化遗产。红桥区因河而生、依河而兴、因桥得名,南北运河和子牙河于三岔河口汇入海河,形成了“三河五岸”独特的生态环境,是天津城市聚落发祥地,也是津门商业的发祥地。近年来,运河生态逐步向好,运河文化焕发光彩,这离不开检察机关的监督保护,陈检察长,请您介绍一下咱们红桥区检察院在推进大运河生态和文化保护中都开展了哪些工作?
好的主持人。红桥区位于世界文化遗产大运河天津段内,面积23.76平方公里,是天津城市、商业、教育的发祥地,华北民族工业的摇篮,拥有丰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大运河红桥段全长15公里,包括南运河(红桥段)6.7公里、北运河(红桥段)6公里、海河(红桥段)2.3公里,运河两岸有着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区内现有不可移动文物43处,均与大运河文化存在历史关联,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8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8处。“一条大运河,半部华夏史”“把大运河这篇文章做好”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我们的殷殷嘱托。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打造大运河璀璨文化带、绿色生态带、缤纷旅游带”。红桥区检察院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保护传承利用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最高检、市检察院的部署安排下,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聚焦解决大运河公益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瞄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分类施策、重点突破、有的放矢,努力用“检察蓝”守护千年运河的生命和韵味。
相信大家都知道,今年是天津建城第620年,那么这座古韵深厚的城市是如何诞生的呢?答案就在我们红桥区的“天子津渡遗址公园”处。从红桥区三岔河口步行数百米,就是天子津渡遗址公园,园内的一块石碑,记录着天津建城之初的故事——明朝时期,燕王朱棣渡直沽、取南京,发动了靖难之役。朱棣称帝后,因直沽海运商舶往来宜设军卫,自己也曾自此济渡沧州,因而将此地命名为天津,意为“天子津渡之地”。自此,天津正式拥有了一直沿用至今的名字,也成为中国古代唯一有确切建城时间记录的城市。可以说,天子津渡遗址公园是“天津寻源在红桥”的最有力见证,这不仅对红桥区更对整个天津市都有着不可替代的历史意义。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对咱们天津具有特殊意义的标志性建筑物,却一度面临毁损的风险。
我们在开展调研工作时发现,公园内的标志物“天子津渡”景观石周围存在明显的设施塌陷等情况,并且该景观石周围没有任何防护设施,景观石四周还铺设了30块清代巷道——是从红桥区竹竿巷拆迁时保留下来的“饱经风霜”的条石,无论是景观石还是罩在条石上方的钢化玻璃均有爆裂破损的情况,这种爆裂很容易渗漏进雨雪,不仅不利于文物条石的保护,还给游客的安全带来了很大的隐患。对此,我们就该线索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对负责监管修缮的责任单位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履行管理职责。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相关单位不仅依据检察建议要求完成了整改工作,还主动作为,对景观石周围增设了护栏,在更好地保护文物设施的同时,还保证了游客的安全。现在的天子津渡公园内林木郁郁葱葱、基础设施完备,历经沧桑的古迹在流水汤汤、游客熙攘中重焕新荣,这里已经成为了市民游客寻古迹、赏美景、citywalk的网红打卡地。
听了陈检的介绍,相信听众朋友们对天津的由来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也对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职能有了一定的认识。我们都听过一句天津的俗语,“天津卫,三宗宝,鼓楼、炮台、铃铛阁”,那么炮台是指哪座呢?是大沽口炮台吗?
在这里我想纠正大家一个错误的认识,实际上,“天津三宝”里的炮台是指明朝崇祯年间环绕天津卫城修建的七座炮台,这些炮台比大沽口炮台早建了178年。后来这七座炮台被毁,目前只剩下遗存于现红桥区三岔河口附近的窑洼炮台的台基。
如果不是您的介绍,我们很多人都不了解红桥区还有这么重要的大运河流域历史遗迹,那么咱们是如何发现这个遗迹的呢,后续为了遗迹保护又做了哪些重要的工作呢?
我院在对辖区内文物保护情况进行调研摸排时,发现虽然相关记录上有关于窑洼炮台的记载,但是实际上却找不到窑洼炮台遗址的具体位置。对此,我们启动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联合区相关部门做了大量调查走访工作。最终在辖区某居民区一处建筑工地确定了炮台遗址的位置。当时,炮台因年久失修、缺乏专人管护,周围杂草丛生,炮台台基也破败不堪了。对此,我院及时开展监督工作,依法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其对残存的炮台台基进行修缮,平整园区地面,切实履行对窑洼炮台遗址的管理、保护职责。目前,相关修缮工作已全部完成。
窑洼炮台现存遗址修复前后对比图
遗址的守护相当重要。在天津,像炮台遗址这样与大运河相关的历史遗存,迄今共发现了200余处,可以感受到,检察公益诉讼深度融入大运河文物、文化遗产保护大格局,为千年大运河增添了靓丽的人文风景。那么请陈检为我们介绍一下红桥区检察院在运河文化保护上还做了哪些工作呢?
好的主持人。为了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赓续大运河的千年文脉,我们聚焦这些文化瑰宝,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深入挖掘以大运河为核心的历史文化资源”的重要指示精神,先后办理了吕祖堂遗址保护、黄莲圣母停船场碑体保护等系列案件,推动传承大运河文化。
您刚刚提到了吕祖堂、黄莲圣母停船场,这些遗址听起来就很有历史感,是跟什么故事有关吗?咱们具体是怎么做的呢?
义和团吕祖堂坛口遗址是义和团在天津的总坛口,是目前全国唯一现存较为完好的义和团坛口遗址,这个遗址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时也是天津重点保护等级历史风貌建筑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可以说,这个遗址传承的“不畏强敌、英勇反抗”的民族斗争精神,决定了其在天津乃至全国都具有着不可替代的历史价值。我们在工作中发现,吕祖堂遗址存在着木质建筑褪色、腐朽、开裂、缺损、电线裸露、排水不畅等问题,对此,我们启动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相关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邀请专家参与案件走访调查、公开听证及跟踪回访各环节,确保了监督的精准有效,相关部门依据我们的检察建议,制定了文物修缮计划并完成了整改,这一成功修复案例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而黄莲圣母本来是义和团的一位女性领袖,她以黄莲圣母为名组织成员,她的组织以女性为主,招募了近两三千人,均身着红色装束,手提灯笼,因此被称为“红灯照”。她们利用这些组织抗击洋人和列强,展现了强烈的反帝爱国精神。黄莲圣母停船场是黄莲圣母从河北来天津下船的地方,后人在此立碑以兹纪念。当时,我们发现黄莲圣母停船场纪念碑碑体存在灰浆脱落、基座污损等情形,于是,我们向相关单位制发了检察建议,促进相关部门建立了文物保护长效机制,使这些历史古迹得以重现往日风貌,让中华文脉绵延赓续、文明薪火代代相传。
吕祖堂遗址修复前后对比图(局部)
我们看到大运河的文化遗产非常丰富,同时,大运河生态环境也是大运河价值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运河文化带存在的基础、背景和条件。那么请问陈检,我们在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中都做了哪些工作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好生态环境是我们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南运河是海河水系中最长的一条河,由于其流经地域广、涉及行政区域与行政单位众多,因管辖问题往往容易成为运河生态保护中的难点与盲点。
因此,我们主动发挥聚合效应,深化“检察长+河长”制度落实,连续两年将运河保护列入全院重点工作。我们以案件办理为纽带,与区河(湖)长办、区相关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召开圆桌会议座谈,破解运河保护线索发现难、工作滞后等堵点问题。近年来,我们共牵头协调了12次圆桌会议,消除信息交互难点5项,打通协作配合堵点4个。同时,我们针对大运河在行政区划交界处的保护盲点,联合有关区院建立了大运河跨行政区划案件办理机制,共同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定期会商研判、线索互相移送、协同调查取证等方式,对南运河河段实现了检察监督“全覆盖”。针对行政区交界处河段的水草治理、非法捕捞等问题,我们第一时间与兄弟区院联系,对接两区河(湖)长办,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及时清除整治,推进运河生态治理长治长效。可以说,通过依法开展公益诉讼、保护运河生态,已经成为我们检察机关的重要工作之一,下面请我们第五检察部副主任王樱霖向大家介绍两个具体的案例。
在一次走访调查中,住在运河沿岸的群众向我们反映,家门口的河水水质浑浊,不时散发出阵阵腥臭味,严重影响了周边群众的生活。经过现场调查我们了解到,群众反映存在问题的河段属于人工开挖,由于非自然水体自身净化能力较弱,经过冬天的消耗,水量大幅减少,再加上此处点位河底淤泥较多,水面降低后淤泥相对升高,腐臭气味随之溢出。针对这一问题,我们迅速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磋商,并确定了“补水+清淤”的解决方案,先是通过泵站向河道内补水,增加河道水量、提高水面高度,形成有效“液封”,阻止河底淤泥腐臭气味溢出,再启动清淤计划,组织力量清除河底淤泥。磋商结束后,补水泵站迅速启动,持续补水近2天,“液封”完成后,水质状况得到显著改善,从河水中调取的水质监测重点数据全部达标,河水腥臭的问题也得到了有效缓解。此时,距离群众反映该问题仅仅过了72小时。
前不久,考虑到运河汛期水位上涨的情况,我们提早入手,聚焦行洪安全问题,到辖区子牙河河段,进行了实地踏查、无人机勘查,发现有5座使用圆木、木板、砖块等材料违法构筑的钓鱼台侵占了部分河道,严重阻碍河道行洪。对此,我们坚持“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持续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督促相关行政单位对上述5座违法搭建的钓鱼台进行了拆除。为了防止问题再次出现,我们联合相关部门广泛开展禁渔禁捕相关法律、政策宣传和引导,用实际行动守护大运河水清、河畅、景美、文兴。
“补水+清淤”缓解河水腥臭
千年运河奔流不息,在公益诉讼“检察蓝”的守护下,不断迸发出新的活力。漫步运河畔,行至西北角,打卡“天津味儿”,已经成为了这两年来津游客的必选路线。那么,我们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西北角特色街区高质量发展中,又做了哪些工作呢?
西北角特色街区是红桥区乃至天津市的一张靓丽名片,守护好这张名片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认真落实最高检组织开展的“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立足西北角的区域特点、功能定位,依托检察机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基本职能,深入研究街区重点关注问题的法律对策,制定了服务保障西北角特色街区高质量发展十项措施,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了《检察监督和市场监管协作配合机制》,创新了“协同履职+协作联动”的工作方法,以“府检联动”的深度,提升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力度,着力打造检察履职护航特色街区经济发展红桥样本。
西北角特色街区主打“美食经济”。我们在调研走访中发现,街区中的餐饮商户主要采取的是家庭作坊式的经营模式,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热源包括管道天然气、电炉灶、液化石油气等多个种类,个别商户存在超量贮存瓶装液化气罐、未配置燃气报警器等问题。对此,我们紧密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大与区城管委、区商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机关的协同联动,开展综合治理,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将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由7家缩减为资质品质过硬的2家,提升了管理效能。我们还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紧盯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重点核心问题积极作为,凝聚相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合力,共同探索尝试一些新兴领域的大数据管理、科技化管理路径,为优化西北角特色街区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提供检察之智。同时,面对西北角街区经营主体的法治需求,特别是当下市场上出现了很多假冒西北角“老字号”的商品,侵犯了西北角商户知识产权的现象,除了案件办理外,我们主动前移工作重心,联合区有关单位在关键节点开展系列送法服务,并有针对性地对相关商户开展谈话提示。例如,今年年中,我们就联合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以“守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助力中华老字号店铺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此外、我们还紧跟形势,利用微信公众号、客户端、短视频等宣传载体,将我们制作的知识产权宣传海报、普法视频以线上的形式进行推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实际案例,对相关法律要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对商户提出的法律问题点对点答疑解惑,帮助商户更好地了解经营风险、维护自身权益,以更优检察履职为西北角特色“商圈”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全方面、多维度、立体化的服务保障,持续擦亮红桥区的“津”字招牌。
陈建强检察长带队前往西北角特色街区调研
服务保障西北角特色街区高质量发展
听过我们前几期节目的朋友们肯定了解,“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是最高检今年部署的重点工作之一,那么红桥区检察院是如何开展好“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做实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工作?
今年以来,红桥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市检察院部署安排,聚焦特定群体、重点领域、区域特色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找准运用检察力量做实司法为民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民生案件,真正用心用情守护好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让公平正义“可感受”,让司法效率“能体验”,让人民群众“得实惠”。大家都知道,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但是,近年来医保骗保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危害医保基金安全,损害人民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近期,在市院和分院的有力指导下,我院成功办理了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法院先后督办的医保诈骗系列案件,我们通过区分不同诈骗模式分别进行了大数据建模,并借助建模成果依法开展侦查监督。目前,我院自主研发的“互联网医疗领域医保诈骗大数据监督模型”已成功上架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切实深化了数字检察开辟法律监督的新路径。同时针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及时启动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工作,对涉案人员探索尝试惩罚性赔偿,有效修复了受损的社会公益。下面,我想请我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王晓蓓向大家介绍一下相关案件的具体情况。
去年,某互联网医院向公安机关反映,发现大量药品频繁寄给同一地址,药品的适应症状、用量都远超一个正常病人所需的剂量。于是,2023年5月,在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的部署和安排下,全市六个基层检察院集中提前介入该互联网医院举报的医保骗保案。在审查案件时我们发现,该案背后是一个有组织、有规模的职业骗保团伙,该团伙勾结民营医院控制人、医院大夫、药贩子、医药代表等多个主体,通过采取医生与患者勾结虚开医保药品对外出售非法牟利,民营医院虚构诊疗项目骗取医保基金、定点药店非法提供医保患者个人信息、医药代表为实施骗保向药店输送医保药品回扣等多种方式谋取非法利益。医保基金监管点多、线长、面广,再加上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要么声称医保卡丢了不知情,要么坚称药都被自己吃了,拒不承认犯罪行为,刑事指控犯罪难度非常大。为了及时有效开展好后续工作,我们与检察技术人员共同成立医保骗保办案团队,分工协作,从法律适用、证据推进、数字检察等多个角度突破案件。通过分析发现,医保骗保类案件的审查认定需要数量庞大的医保数据进行审查,为了不遗漏任何一条线索,办案团队运用大数据建模理念,及时调取涉案人员医保支付结算、涉案医院诊疗等相关电子数据,按照不同的诈骗模式分别进行数据建模,对上亿条电子数据进行筛选、分析、碰撞和比对,成功锁定多家违法定点医药机构,涉案药品2000余种、30余万盒,涉案金额数千万元,涉及骗保的违法嫌疑人千余人,成功追诉医保患者信息提供者、定点医疗机构的内鬼等。通过细致研判证据,深挖案发原因和土壤,罪名由最初侦查的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拓展到起诉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真正实现了对医药领域骗保违法犯罪行为全覆盖、全链条的精准打击。目前,该模型通过对数据的深度分析、筛选,精确梳理了此类案件的监督规则,全链条打击了持卡人、职业骗保人、骗保医生等不法分子,真正实现了医保骗保案件从个案到类案再到系统治理的全过程。同时,该模型通过将发现的异常数据与医保数据进行比对、交互,进一步将问题线索拓展至线下实体医院、实体药店,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监督模式,填补了医保骗保模型对线上医院、线上医生的监管漏洞,进一步完善了医保基金监管体系,助力夯实医保基金监管保护工作,实现常治长效。
医保骗保案件办理
医保骗保案件背后必定隐藏着制度漏洞和监督管理缺位的问题,一旦形成犯罪产业化,危害更加严重。相较于案件办理,如何解决制度、机制、管理、监督等深层次问题更具必要性和紧迫性。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我们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发挥四大检察联动优势,以大数据为支撑,进一步延伸检察履职链条,通过民事支持起诉、行政公益诉讼、制发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涉案单位建章立制、强化监管、堵塞漏洞,进一步提升医保基金使用监管法治化水平。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医保基金领域法律宣传,利用网络平台发布骗保案例,提高对医保诈骗危害性的认识,提升全民对医保基金的重视程度,引导群众合法依规使用医保卡,让觊觎医保基金的蛀虫无洞可钻,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确实,医疗一直以来都是老百姓密切关注的话题,当然除了医疗,老百姓同样关心的还有“吃”的问题,都说咱们天津人“耐吃”,除了好吃之外,吃得安全、吃得放心,更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请问咱们红桥区检察院在守护食品安全方面又做了哪些努力呢?
红桥区检察院始终将维护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老百姓吃得放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在今年年初,我院就办理了一起涉及食品经营者违规使用“生鲜灯”的公益诉讼案件,下面请第五检察部副主任王樱霖向大家介绍一下案件的具体情况。
在今年1月份的时候,我们接到了“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的问题,他说在家附近的菜市场买肉时看着色泽不错,结果买回家并不新鲜,怀疑是商家使用“生鲜灯”迷惑了消费者,希望我们予以调查。接到举报线索后,我们立即对辖区内主要商超、市场开展走访,发现多个生鲜肉类摊位违规使用“生鲜灯”,影响肉类产品真实色泽,误导消费者购买不新鲜食材,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规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销售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据此,我们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并送达《检察建议书》,推动在辖区开展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规范使用照明设施专项治理工作。工作开展以来,行政机关共排查全区各类食品经营主体165户,开展法律宣传115次,并督促相关经营者将“生鲜灯”更换为符合标准的白炽灯,褪去生鲜产品的“美颜滤镜”,还原食物真实本色。同时,为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凝聚食品安全保护合力,我们又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与行政机关代表参与听证,通过面对面的交流,与会人员对“生鲜灯”治理举措和成效表示了高度的认可。今后,我们将继续聚焦人民群众关切的社区团购、直播销售、网络餐饮服务等领域,紧盯食品安全领域的公益损害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不断延伸工作触角,凝聚行政机关共治合力,以更优检察履职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整治“美颜生鲜灯” 还原食物“真本色”
检察机关一直为守护群众的衣食住行默默努力,说完了人间烟火的菜市场,在寒冷的秋冬季节,相信许多宝妈们会选择去室内的购物场所转一转,在这里我想问一下王主任,咱们检察机关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有采取什么暖心的举措吗?
按照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要求,进一步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我们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辖区内大型商超和医疗机构开展“母婴设施规范建设和管理”专项行动。经过前期走访我们发现,有的商超看不到母婴室的标识,有的商超虽然设有母婴室标识,但是指示设置不完善,无法准确找到母婴室的位置,还有的母婴室被长期占用,或者是存在缺少婴儿打理台、座椅、盥洗设施不能正常使用,不能满足孕期、哺乳期妇女的合理需求,这就导致许多商超虽然都设有母婴室,但是实际上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并没有得到充分保障。针对上述情况,我们依法启动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送达了《检察建议书》,推动其深入核查母婴设施配置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同时,助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间建立协调协作机制,汇聚守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治理合力。经过多方努力,顺利完成对辖区内多个母婴室的整改工作,相关部门在服务台、出入口等处均增加了母婴室导向标识,清整了被占用的母婴室,添置了婴儿打理台、休息座椅等设施,充分提升了母婴设施服务水平,将司法温情传递到了百姓生活的细微之处。
刚刚我们了解到,红桥区检察院结合红桥的历史文化特色和区域特征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运河生态治理、民生关怀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的工作,那么红桥区检察院在融入社会治理方面有没有什么创新做法呢?
结合红桥区的区情实际,我们建立健全涉检涉诉信访“一站式”联调共治格局,将信访接待、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司法救助、心理疏导集为一体,将涉检信访接待窗口前置,开设了检察公益岗。明确以部门为单位,每周选派干警分别下沉全区9个街道的矛调中心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案例讲解、线索收集等工作,并探索创新“定时到岗+随时约岗”工作模式。这里提到的“定时到岗”,是指将每周三作为我们的定期服务时间,干警们会在这一天深入街道的矛盾调解中心值班,接待群众来访,而“随时约岗”则是指如果居民群众有具体的信访案件需要检察机关协助解决,则可以提前与检察干警约定时间,我们到点上门服务。但随着工作的不断开展,我们发现,这种工作模式虽然能够解决一些问题,但因为服务地点每个街道只有一个,对于很多社区居民来说便利性还是没有那么强,所以在此基础上,我们积极推进检察公益岗与社区网格化管理相融合,进一步将检察公益岗从街道延伸至全区114个社区,每个社区书记手中都有检察干警的联系方式,让居民不出社区就可以表达法律诉求。近年来,我们通过检察公益岗提供法律咨询8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500余份,帮助群众解决了民生问题20余件,例如,我们在公益岗履职过程中,曾经接到群众反馈某路段路灯光线不够亮,行人和车辆夜间出行非常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在接到这一线索后,我们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的检察官主动与区有关部门进行沟通,第一时间跟进做好线索摸排,对某路段存在路灯损坏、照明亮度不达标等问题及时进行了现场调研。在此基础上,我们联系相关行政机关进行磋商,共同研讨道路照明问题解决对策,并向其制发检察建议,要求行政机关积极履行职责,及时修复或更换路灯,改善道路照明条件。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妥善对该路段12盏路灯完成修缮,处理好了这一问题。之后,行政机关在辖区内组织实施“红桥区部分区域城市照明设施维修项目”,先后对辖区内数十套路灯设施完成更换、维修,共同守护好百姓“家门口”的安全。
路灯维修项目“回头看”
再比如,在公益岗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过程中,群众对电动车自燃事件比较关注,对小区内私搭电线充电的问题比较担忧。顺着群众反馈的线索,我们首先对一些老旧小区进行了初步的排查,有的居民会直接从高层窗口扔下来几十米电线,甩到地面接入电源给电动车进行充电。但实际上,这种“飞线”充电一直是重大的火灾隐患,暴露的插线板、斑驳的电线,尤其是居民将室内使用的接线板放置在室外,日晒雨淋,很容易出现接线板老化等问题,在雨天还极有可能出现短路、漏电等问题,严重威胁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在初步掌握这一情况后,我们迅速组织干警深入辖区各社区,对电动自行车占用居民楼共用走道、安全出口等情况进行调查取证。之后,向相关单位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督促责任单位做好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与使用的整治工作。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不但依据检察建议完成了相应的整治工作,还增加了电动车集中充电装置的建设及改造点位。通过共同努力,红桥区9个街道已全部完成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的改造和建设,做到了全区全覆盖。
电动车占用居民楼共用走道、安全出口等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最后,我想了解一下,红桥区检察院在服务区域大局发展方面下一步有哪些计划和打算?
今年以来,红桥区检察院牢固树立检察工作“一盘棋”思想,更加注重全局观念、系统观念,在监督办案中“拧成一股绳”,统筹联动发力,用心用情做好民心检察工作,确保检察权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下一步,红桥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引领,做实做好服务大局各项工作,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推动检察工作实现新提升。
一是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能力,着力提升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实效。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扎实做好检察环节信访矛盾化解,促进安全生产治理,筑牢首都政治、安全“护城河”。扎实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丰富民心检察举措,让人民群众既感受到公平正义,又感受到检察人文关怀。
二是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三个善于”为指引,统筹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在打造典型案例、特色品牌工作上大力创新,推动红桥检察工作质效持续提升。
三是进一步深化自身基础建设,加快锻造过硬检察队伍。不断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检察新理念的培树和自觉运用,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一体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打造“全能型”优秀检察人才,着力锻造具有铁的信念、铁的脊梁、铁的肩膀、铁的纪律“四铁”检察队伍。
11月18日开始,全市17家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将陆续做客直播间,与广大听众交流,分享基层检察故事。节目精彩内容还将通过“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欢迎持续关注。
来源 | 红桥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