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市检察院与天津金融监管局召开防范化解金融法律风险联席会,对近年来办案中发现的银行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犯罪法律风险进行集中反馈提示,探索综合运用情况通报、检察提示、监管警示等方式提升金融领域社会治理效能,并同步启动筹建“天津市金融犯罪预防中心”,合力推动惩治金融犯罪与行业治理走深走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韩鲁红,天津金融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毕荣出席会议并讲话。部分市人大代表,市银行业协会、河西区财政局、南开大学法学院、河西区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天津金融监管局、市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 会签《关于防范化解金融犯罪法律风险合作备忘录》,联合启动“天津市金融犯罪预防中心”建设仪式。
毕荣指出,防范和打击金融犯罪是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要求。各金融机构要强化机制流程建设,强化技防手段运用,强化企业文化塑造,强化维权意识与能力,维护我市良好金融生态。金融管理部门要协同司法机关推动防范金融犯罪行刑衔接走向深入,加强信息共享,完善工作标准规范,推进防范风险共建,用更加安全、稳定、繁荣、清明的金融环境更好服务保障天津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韩鲁红指出,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检察机关和金融监管部门的共同课题,本次会议是行刑衔接工作的落实会、金融领域法治工作的总结会、创新监督方式方法的探索会。检察机关要强化责任担当,明确打击重点,优化反馈机制,履行监督职责,做实金融犯罪检察新篇章。要与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协调配合,深化资源共享,完善协作机制,提升联动效果,打造执法司法合作新格局。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会上,天津金融监管局、市检察院代表反馈履职中发现的相关风险情况,开展金融领域法治风险提示;河西区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介绍《关于防范化解金融犯罪法律风险合作备忘录》会签背景与“天津市金融犯罪预防中心”筹建情况;河西区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介绍近年来开展金融犯罪检察工作情况;市检察院向市银行业协会赠送《天津市检察机关金融犯罪法律风险防范提示手册(三版)》;市银行业协会、部分金融机构、南开大学法学院参会人员开展联席交流。
供稿 | 市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
编辑 | 市检察院办公室(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