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许昌市钧瓷文化保护和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就《条例》的有关情况和实施后的宣传贯彻工作进行通报和安排。《条例》是我市自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一部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对于我市打造文化强市、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条例》采取了不分章、一文到底的简易体例结构,共37条,包括总括性条款、保护利用方面的条款、传承发展方面的条款以及法律责任条款四个部分。主要聚焦解决钧瓷原料保护利用、钧瓷文化资源保护、钧瓷作品(产品)知识产权保护、钧瓷烧制技艺的传承发展、钧瓷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等五个方面的问题。
作为我市首部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制定出台,为我市钧瓷文化保护和发展工作立了规矩,有效解决了工作无法可依的问题,对于推动我市钧瓷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规范钧瓷文化保护发展的管理和执法,具有重大意义。
下一步,我市将广泛深入宣传《条例》的立法精神、实质内涵和具体内容,制定完善贯彻执行《条例》的配套办法、规定、措施等,切实提高《条例》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推动形成全社会自觉参与、自觉维护、自觉遵守《条例》的良好氛围,为进一步加强钧瓷文化保护利用,推动钧瓷文化产业传承发展,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提供更为扎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发布会上,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文广旅局、禹州市人大常委会等部门负责人就《条例》制定背景过程、主要内容、贯彻实施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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