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基建的时代,彻底转向了。
近日,财政部、住建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严禁为没有收益或收益不足的市政基础设施资产违法违规举债,不得增加隐性债务。
这里的市政基础设施不仅包括地铁、有轨电车这类大型交通,更进一步细分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公交场站、广场、公园绿地、环卫、排水、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等等。
并不是说这些市政项目就彻底不能搞了,如果你用盈余财政资金来搞,那没得说。
但你要是想借钱来搞?那不好意思,项目必须有收益率才行,如果收益率覆盖不了债务本息的,那就不准搞,更不准偷偷摸摸地借钱来搞。
而这些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往往都是过去重复基建、无效基建、过度基建的重灾区。
比如贵州六盘水,该市领导盲目举债搞文旅景区,三年借了1500亿,23个旅游项目中有16个项目是低效闲置项目,收益率低下,砸锅卖铁都利息都很难还上。
比如甘肃天水,该市罔顾当地情况,拍脑袋上马有轨电车项目,规划投资90亿,年运营成本4000万,结果开运以来收入仅为160万,财政亏空严重。
比如湖南湘潭,该市原市委书记任上大肆违规融资举债,导致湘潭市新增债务435亿元,33个工程烂尾。
这些项目有一个共同特点:缺少科学论证,为追求政绩盲目决策,很少考虑甚至根本没有考虑收益性问题,市政工程变成了糟心工程。
项目的“带病上马”、地方的“政绩冲动”都是隐藏在一连串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背后的脓疮,脓破了,坏水都流走了,疼的只有当地的老百姓。
所以这两年中央在做的诸多事情,就是在谋求彻底刹住这股风气。
一是管住地方“一把手”。中央先后出台和修订《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进一步加强对地方一把手的监督监察,从制度上堵住假大空的政绩冲动和建立问责追责机制。
二是收紧中央审批。比如地铁、轻轨、高铁等。就拿地铁来说,现在想建地铁必须GDP超过3000亿元、财政收入超300亿元、市区人口超300万人才行,沧州、哈尔滨、包头等地因此铩羽而归。
三就是这次六部委出台的文件了,我称之为对地方的硬性约束条件。
地铁高铁这类项目审批权都是在中央,中央自然容易把控,但地方上要是想建设个广场、主题乐园,那审批权就不在中央了,地方仍然有很大的自主权以及操作空间,也还是会有盲目投资的情况出现。
所以这也是这次财政部、住建部等六部委发布《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办法》的灵魂所在:
地方仍可以上马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但硬性约束条件就是收益率必须能覆盖借债的本息,否则就不能上马,违规上马就要面临中央问责。
这相当于是给地方带上了“金箍咒”,市政项目的上马再也没法随心所欲了。
而且,我们可以看的出来:
现阶段地方上的核心任务,已经从GDP最大化,转向了债务最小化。
最近重庆就有一个下辖的区成立了“砸锅卖铁工作专班”,就是要盘活尚有的资金、资产、资源来尽快实现化债,引起了比较大的关注度。
事实上,从去年中央的35号文、47号文中就明确提出了地方要“砸锅卖铁”来化债,各个地方也十分积极地响应,纷纷在重要文件、重要会议中提及“砸锅卖铁”、“壮士断腕”等词汇。
就像很多人说的那样,“砸锅卖铁”既是中央对地方的强硬要求,也是地方对中央的化债表态。
但如果结合下今天六部委出台的《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办法》,我认为还有另一层更深的意味;
“砸锅卖铁”其实更可以看做是对地方的“灵魂拷问”:
过去十几年地方上借了这么多的钱搞城市发展、市政项目,那么这些钱究竟都投到哪里去了?有没有形成真正的资产?还是变成了垃圾?这些都必须“砸锅卖铁”算个清楚、算个明白。
这个算账的过程或许才是“砸锅卖铁”最深刻的部分,也是中央要给地方算的账。
很长时间以来,一些地方陷入“债务繁荣”的思维,通过债务拉动投资从而驱动经济,短期虽然带动GDP增长,长期却陷入债务高企的隐患。
且不说许多地市的财政并没有强大的造血能力,更关键的是,当基建趋于饱和,
工程,都要考虑经济上的性价比、财政上的可承受力、战略上的重要性。
而《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办法》的出台,是一次历史性的大转向,它意味着债务将成为地方的刚性约束和发展上限,也意味着投资驱动的市政大基建时代,彻底转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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