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效办案守护群众幸福生活

政务   2024-12-25 10:04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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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恩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发现涉案的多名未成年人存在文身情况。随后,未检办案组对近年来办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进行了梳理,发现近30%的涉案未成年人身上均有不同程度的文身。


随后,该院对全市20余家文身店进行调查摸排,发现部分文身店及美容机构存在工商信息登记不完整、文身色料过期、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等问题,遂依法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相关单位迅速开展专项行动,对12家医疗美容机构、422所生活美容机构是否未经许可违法去除文身开展重点排查,清除违法医疗广告11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4份。


近年来,恩施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及群众急难愁盼案件中,深化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等群体权益保障,部署开展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恩施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干警参加校园安全教育公益活动




 打通“温暖通道”

让残疾人生活更便利


如今,州城盲道建设规整、畅通无阻……这是恩施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大力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成果。


“城区某路段盲道铺设不规范,影响特殊群体出行。”今年1月,该院接到“益心为公”平台的举报线索。


检察官调查后发现,该路段系周边居民跨河通行的主要道路,人流量大,但其中一处行进盲道直接导向车道,未与人行道走向保持一致,还有另一处盲道铺设不连续,紧邻行车道,均不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查实后,恩施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相关行政部门迅速响应,按照道路实际情况启动不规范盲道修缮工作,共整改盲道砖120平方米、沿路石9.5米、井盖1座。


此前,该院还针对部分机动车侵占广场商场门前人行道、占压盲道现象,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有效整治盲道被损坏、阻断、占用等问题。为延伸个案办理效果,切实做好检察履职助推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该院积极向恩施市残疾人联合会通报相关案件办理情况,并就搭建协作配合机制达成共识。


4月11日,两单位联合召开残疾人权益保障与检察监督协作联席会,就残疾人权益保障领域沟通联络、专项行动、线索移送、宣传联动等签订协作配合机制,有效整合资源力量,共同维护视障人士合法权益。




 聚焦“一老一小”

共绘群众美好生活


“我收到了所有执行款,又可以去看病了,没有检察院和法院的帮助,我根本没办法生活。”5月6日,恩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接到贺某的感谢电话。


去年9月12日,贺某因继子女不赡养陷入困境。该院检察官迅速调查取证,多次到医院调取近3年贺某的医疗消费记录,计算相关金额。


厘清案件事实后,检察官认为,虽然贺某不是3名子女的亲生母亲,但她对继子女尽到了抚养义务,如今成年子女应当积极履行赡养义务。该院决定支持贺某起诉至恩施市人民法院。最终,法院判决3名继子女平均分担案涉医疗费用。


恩施市人民检察院还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贺某申请了救助款以解燃眉之急。今年5月,所有赡养费用执行到位,贺某的生活和医疗终于得到保障。


恩施市人民检察院干警向老年群众宣讲法律知识


近年来,该院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持续开展老年人普法宣传活动,普及老年人在家庭赡养、社会保障、医疗保健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方法,增强老年人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一老一小”,事关千家万户。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恩施市人民检察院聚焦未成年人,织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护网。


聚焦未成年人文身问题,帮文身少年成功追索文身费用和清洗费用;联合相关部门对旅馆、密室逃脱、剧本杀等经营场所开展专项监督,引导企业注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规范经营;围绕预防校园欺凌、社会教育指导、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等直播带“法”,在线观看人数达3.6万余人次,获点赞238万次、评论2.58万次;联合开展校园周边烟草及烟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成长环境。


恩施市人民检察院还创新设立“观护官”制度,开展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工作,先后选聘5名具有法律、心理学、社会学等学历的工作人员作为专职观护官,专职对未成年人开展管护、帮教工作。2021年以来,该院发出督促监护令21份,对21个家庭开展专业家庭教育指导,不断延伸未成年人帮教保护的广度和深度。




关注妇女群体

尽心守护“她”权益


“保护这些处于‘阴影’之下的妇女群体,不能仅靠检察机关一家发声,需要持续深化‘检察+’协作模式,共同当好妇女权益的守护人。”近日,在恩施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妇联召开的专题讨论会上,双方就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害人小芳(化名)的权益保障达成一致。


去年7月,小芳与男友发生争执后,被男友殴打,导致头部、面部、眼部和肢体多处身体组织受伤,后经鉴定,其损伤程度综合评定为轻伤一级。


案件移送至恩施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走访调查发现,小芳与女儿、母亲共同生活,案发后花费医疗费1万余元,被告人无赔偿能力,且小芳无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还要供女儿上大学,生活困难。


该院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刑事检察部门将该案司法救助线索移交控申部门,最终为小芳申请了司法救助金2万元,帮助其暂时摆脱了生活困境。同时,该院联合市妇联为小芳指派诉讼代理人,提供法律援助,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带着对小芳的牵挂和关爱,恩施市人民检察院还联合市妇联、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回访,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她尽快走出阴霾。


为帮助更多像小芳一样处于困境中的“她”,今年3月,恩施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妇联签订关于建立妇女权益保障与检察监督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通过细化线索移送、会商研判、信息共享、办案协作等,加强在妇女权益保障领域的协作配合。


未来,恩施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聚焦重点人群,用心用情办好民生案件,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来源丨恩施市检察院官方微信

作者丨于诗祺

编辑丨韦哲

审核丨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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