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是安陆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吗?”9月底,一通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检察院的电话打来,“我们这里有一位案件当事人是安陆市民,需要你们协作配合,共同进行司法救助!”
接到电话后,安陆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立即对救助申请人胡大明(化名)涉及的具体案情进行掌握。2023年11月,在泉州市洛江区,胡大明因踩到胡强(化名)的脚与胡强发生争执,后被胡强推到石板凳上,造成其左侧肋骨8处骨折及左胸腔积气、积液。经法医鉴定,胡大明的损伤程度综合判定为轻伤一级,被告人胡强也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可案发后,胡强没有赔偿胡大明任何损失,胡大明在当地住院治疗,后因无力支付医疗费用自行出院回到湖北省安陆市的家中休养。
64岁在福建务工的胡大明身体受到严重伤害,丧失了部分劳动能力,那么他的家庭又陷入了怎样的困境呢?带着担忧,检察官来到了胡大明家中进行探访。胡大明和老伴相依为命,家中种着几亩地,因案受伤后无法从事体力劳动,他的老伴本身腿脚不太利索,现如今要一边种地一边照顾受伤的胡大明,一家人的生活举步维艰,亟需获得司法救助。
跨省的协作程序较为繁琐,两地检察院通过视频会议多次深入研讨救助方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各自职责与分工,安陆市检察院除了对胡大明在当地的实际生活状况、社会关系等进行详细核实补充外,积极协调本地民政、社区等部门为胡大明争取更多社会帮扶资源;泉州市洛江区检察院则对案件中涉及的法律责任认定、赔偿执行情况等关键信息进一步梳理完善。
两地检察机关紧密沟通,协同作战,共享案件信息与调查材料,快速完成了司法救助申请的审查与核实工作。短短五周内,司法救助金顺利发放到胡大明手中,“真是没有想到,隔了这么老远,能在自己的家门口得到救助,实在感谢两个检察院的帮助!”胡大明握着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道。
来源丨安陆市检察院官方微信
作者丨安剑 赵艳峰 金晓晴
编辑丨韦哲
审核丨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