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崇义教授、吴宏耀教授
受邀为湖北省检察机关授课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在刑事诉讼法即将迎来第四次修改之时,12月25日,湖北省检察院举办“名家大讲堂”,邀请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樊崇义先生以刑诉法修改为背景、聚焦刑事检察制度完善授课,为全省检察干警带来了一场主题鲜明、内容丰富、逻辑缜密、论述深刻的理论盛宴。
樊崇义教授提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现代化,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吸收中华优秀司法文化传统,坚持吸收全人类司法文明成果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他从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司法现代化要求出发,指出要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必要性,聚焦刑事检察制度,详细介绍了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要关注的15个重点问题,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实践性和指导性,为检察机关深化刑事诉讼领域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提供了方法路径。
同期受邀授课的还有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吴宏耀教授,他以《刑事诉讼法修改与检察制度完善》为题,结合刑事诉讼法学术界和司法实务界广泛关注的话题,就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制度、不起诉裁量制度的发展进行了深入讲解,具有深厚的学理价值和鲜明的实践导向。
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主持讲座,并就抓好新时期湖北刑事检察工作提出要求:
要与时俱进更新司法检察理念,切实履行好刑事检察职能。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把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学习贯彻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深入践行“三个善于”等检察新理念,认真贯彻证据裁判、程序正义等刑事法治原则,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统一,切实履行好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基本职能,维护长治久安,促进公平正义。
要坚持案件办理和检察管理并重,健全完善刑事检察工作机制。以深化实质化监督办案为牵引,着力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履行好审前过滤把关职责;着力构建全流程刑事诉讼监督机制,以有力监督促进公正执法司法。要加强刑事检察“三个管理”研究和运用,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实形成闭环,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
要深化落实“检学研”一体化机制,促进提升理论研究水平。要以刑事诉讼法修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检校合作,围绕推进高水平犯罪治理、完善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健全法律监督制度机制等重点领域开展课题研究,推动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互融互促,为刑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和刑事诉讼制度完善贡献湖北智慧和力量。
讲座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进行,省检察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厅级干部,机关全体干警在主会场聆听授课,市县两级检察院全体干警在分会场同步参与。
作者丨刘璐 朱颖颖 王雅妮
摄影丨胡正享
编辑丨韦哲
审核丨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