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收费难,难于上青天”——探寻物业费收取困难的底层原因

百科   2024-09-12 16:26   山东  
物业行业一直有一个说不清道不明的惯性逻辑:不管是物业从业者、小区业主,还是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只要一谈到某小区收费困难,第一反应便是:物业服务是不是不达标?
用个当下时髦的词汇叫:质价不符。
诚然,物业服务品质好坏是广大业主缴费意愿的调节器。换个角度说,是不是物业服务好就能让业主满意并缴费?
从概率学的角度上讲,是的。但从逻辑学说,又不是的。
我们姑且抛开其中的法定义务,试问:为什么物业人已经竭尽所能提升现场品质,努力提升业主满意度,但他们仍然耗费了大量的体力劳动(例如上门入户)和斗智斗勇的脑力劳动用来“催费”?
物业从业者,尤其是客服管家,俨然化身为“职业催债人”。经常有管家问项目经理,为什么我都这么掏心掏肺地对待业主了,业主还是不缴费?
项目经理为了安慰管家,经常的说辞是:这是业主的素质问题或者说经济大环境差了,大家都没钱了。
其实,答案也不尽然。这里还有关乎看不清的人性问题以及掩藏在深度的“产品特性”的问题。
第一,物业管理是一种综合性、持续性、长期性和稳定性的服务
物业产品的主要表现形式是“无形的服务”,这在根本上与有形产品产生差异。有形产品的生产、流通及消费是递进且相互独立的,而无形服务一般没有流通过程,生产和消费是一体化的,具有同步性。
为了方便理解,举个小例子:某业主下班后路过小区门岗,保安队员小张热情问好并主动打开了道闸门机,小张这一欢迎业主归家的服务产品“生产”之后即被业主“消费”,增加了归家的温馨感。
然而,如何克服服务产品的无形性、同步性、不可储存性及差异性,以保证服务品质的稳定性、强感知和高满意,始终是物业行业面临的永恒难题。这一难题也成为物业收费路上永远绕不过去的大山。
第二,物业管理产品是一种准公共服务产品(公共产品之一),具有非排他性
为了方便大家理解,我在这里提出了一个简单的“公交车模型”。
一行三个人在某个站点登上一辆座位数量有限的老式公交车,公交车里有司机、收费员、安全员等工作人员。这辆公交车实行的是“先上车后补票”,等我们落座之后,公交车缓缓向前,A开始抱怨公交车设施设备很烂,B也抱怨司机技术差,C则一言不发。
这时收费员走过来提醒我们三位缴纳车费,A不愿意缴纳车费,B觉得车费贵了也不愿意缴纳,C乖乖交了车费。这时收费员提醒A和B——如果你们不缴费,我们就要起诉你。就是因为你们这样的乘客太多,公司才没有资金来改造基础设施和培训员工技能。
就这样,A和B厚着脸皮一路乘车,没有被赶下车,也没有人报警。C很好奇地问收费员:你们这辆公交车明码标价要收费,却不能赶欠费乘客下车,过程中报警也没有用,你们是怎么保障收费率的呢?收费员一言不发,司机也默默开自己的车,只有安全员瞥了C一眼,把烟头甩出了车窗外。
这辆公交车提供的运输服务是面向这辆车上的所有乘客的,工作人员既不能阻止不愿缴费的人上车,也不能赶不愿缴费的人下车,还实行“先上车后补票”,这就创造了非常大的人性漏洞——搭便车。这就是非排他性。(其中还有一条特性:非竞争性,限于篇幅,以后再论述)
有学者论述过,由于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导致产品的提供者收费不易,或者导致收费成本很高,因此公共产品的提供,只能通过非市场的手段(例如税收)进行价值补偿。
物业管理服务同样具有“非排他性”,却必须通过市场手段由业主提供服务成本。在物业管理过程中,服务成本核算、信息不对称、业主的分散性等,不仅增加了收费成本,也加大了收费难度,从而导致物业管理收费的矛盾与冲突。
言归正传,我们看似找到了问题的终极答案,却也只能苦笑几声,嗟乎:物业收费难,难于上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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