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这两天表示想要收回巴拿马运河区,他的此番发言,引发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他的说法有依据吗?他真会那么做吗?美国与巴拿马之间的条约允许美国派军干涉运河区吗?巴拿马运河的大致历史是怎样的?历史上巴拿马、哥伦比亚、美国之间围绕运河有哪些纠葛?有哪些关于运河区的不实说法?
今天的文章,就来试着回答一下这些问题。
1534年,西班牙国王提议在巴拿马修筑一条运河,以方便西班牙到秘鲁之间的航运,同时帮助西班牙取得对葡萄牙的军事优势。
当时,伊比利亚半岛上的这两个王国,是最早开辟新航路的国家。
1688年,英国哲学家托马斯·布朗则在他出版的百科全书中写道:“如果政策允许,那么在美洲的巴拿马地区修建一条运河,是最值得尝试的事情,只有几英里长,但是可以建造出一条西印度通往中国的捷径。”
这里所提及的“西印度”,指的是加勒比海上的西印度群岛,而非指当今印度的西部。
1788年,已经独立的美国提议西班牙在巴拿马地区建造一条运河,美国人还告诉西班牙人,运河修好后,热带洋流对运河两岸的冲刷,将有助于拓宽运河,所以不用修多宽。
当时拉丁美洲的大部分地区,都是西班牙的殖民地。而且彼时对运河的勘测也不够,否则美国人也就不会以为巴拿马运河会是一条连接大西洋与太平洋的直接的、海水可自由流动的水道了。事实上,今天要通过巴拿马运河,是需要借助运河上的一系列船闸与高湖的。
西班牙的殖民帝国崩溃后,拉丁美洲上建立了多个国家,其中一个便是大哥伦比亚,当时的大哥伦比亚共和国,其面积要比今天的哥伦比亚大很多,它包括了如今的委内瑞拉、厄瓜多尔以及巴拿马,其总统是玻利瓦尔。
1826年,美国与哥伦比亚展开谈判,希望哥伦比亚能允许美国在巴拿马修建一条运河。不过玻利瓦尔担心美国势力太过强大,会威胁到其独立地位,因而没有同意。
哥伦比亚共和国后来分裂了,厄瓜多尔与委内瑞拉都独立了出去,剩下的地区则组成了新格拉纳达共和国,其统辖范围包括今天的哥伦比亚与巴拿马。
1843年,英国的一家银行与新格拉纳达政府签署了一份在巴拿马开凿运河的协议,他们称其为“大西洋与太平洋运河”,计划在五年内完成建造,不过协议虽然签了,但是铲子却没有动过。当时的人们,对建造这条运河的难度,还是没有足够的认识。
1846年,美国与新格拉纳达政府签署了《马里亚诺-彼得拉克条约(Mallarino–Bidlack Treaty)》,这个条约的正式名称其实叫做《和平、友谊、通商与通航条约》。
这份条约赋予了美国在巴拿马地峡通行权,以及军事干涉当地事务的权利。
为何新格拉纳达政府要赋予美国军事干涉权呢?当然是因为哥伦比亚有求于人。当时巴拿马闹独立,想与哥伦比亚分家,于是以哥伦比亚为绝对主体的新格拉纳达政府希望美国能够帮忙平息当地的独立运动。
1848年,人们在加利福尼亚发现了金矿,美国东海岸与西海岸之间的交通需求便一下子旺盛了起来。当时,从加州到美国东海岸的最快货运交通方式,就是先船运到巴拿马的太平洋沿岸港口,然后转陆路交通,抵达巴拿马的大西洋沿岸港口,再船运前往东海岸,反之亦然,整个过程耗时40天左右。
1850年,为了能使巴拿马的陆路交通更快,美国开始投资在巴拿马修建连接巴拿马东西海岸的铁路,这就是巴拿马铁路,1855年竣工。
1876年,法国海军的一位名叫吕西安·拿破仑·波拿巴·怀斯(Lucien Napoléon Bonaparte Wyse)的军官以及他的助手,在巴拿马就修建运河展开了勘测。法国人雄心壮志,因为他们刚与英国人一起在埃及成功开凿了苏伊士运河,于是觉得巴拿马运河也不在话下。刚好,哥伦比亚也是这么想的,他们觉得法国人太厉害了。
1878年5月20日,怀斯前往哥伦比亚首都波哥大,与哥伦比亚政府签署了在巴拿马修建运河的协议。
1881年,法国开始了修建,他们计划建造一条与海平面持平的运河,但是他们很快就发现,建造难度要比苏伊士运河高太多了。除了地形崎岖复杂之外,他们还要面临雨季、洪水、蚊虫、热带传染病、高热高湿环境的威胁与侵袭。截止到1884年,每个月差不多有200余人死于各种传染疾病和事故。
为了避免在法国国内的招工困难,主持建造的法国公司还刻意对建造难度轻描淡写。
1889年,这家法国公司破产了,亏损达2.87亿美元;建造过程中,有多达2.2万人死亡,绝大部分死于热带传染病;80多万名投资者的储蓄,也打了水漂。许多人被起诉、被判刑。
后来,另一家法国公司接手了工程,但是并没有大量动工,而是修改了建造计划,将原先的海平面计划改为船闸计划。
当时美国国内也在讨论于中美洲修建运河的事情,除了有巴拿马运河方案外,美国国内还流行过尼加拉瓜方案,但是尼加拉瓜方案的难度也非常高。于是,许多人建议美国从法国公司手中买下与运河修建相关的权益。
法国这边早已心灰意冷,不愿意再修了,有人买,他们也愿意卖。法国人本想要价1亿美元,但是美国人说价格太高了,4000万美元可以谈,否则我们就要去修尼加拉瓜运河了。
法国人被唬住了,急于脱手,于是以4000万美元的价格成交。
1903年1月,美国国务卿与哥伦比亚驻美国临时代办签署了《海伊-赫兰条约(Hay-Herrán treaty)》。这个条约规定,美国租借巴拿马地峡,为期100年,到期可续租,租金为1000万美元,每年再额外向哥伦比亚支付25万美元,均以等价金币的方式支付。
美国参议院在同年三月份批准了这项条约,但是哥伦比亚参议院没有批准,因此这个条约没有生效。
哥伦比亚参议院觉得美国方面给的钱太少了,都愿意花4000万美元买下法国公司的权益,但是却只给哥伦比亚这么点钱,而且,他们也觉得租期太长了,于是提议重新谈判。
但是美国方面不愿意重新谈判。
美国方面则认为:巴拿马地区一直想独立,要不是我们帮忙,哥伦比亚早就失去了巴拿马。既然现在哥伦比亚参议院不批准条约,那么我们干脆帮助巴拿马独立算了,新成立的巴拿马共和国肯定愿意签署条约。
1846年,美国曾与哥伦比亚签署《马里亚诺-彼得拉克条约(Mallarino–Bidlack Treaty)》,该条约允许美国军事干预巴拿马地区事务。于是,老罗斯福总统以此为理由,介入了当地事务,帮助巴拿马取得了独立。
而后美国迅速承认巴拿马共和国。
独立后的巴拿马政府,与美国签署了一份新条约,新条约的内容,与哥伦比亚参议院没有批准的那份条约,大部分内容都相同,金额也一致。另外,新生的巴拿马共和国担心哥伦比亚大军压境,所以条约还规定:美国要保障巴拿马共和国的独立,保护其不受哥伦比亚兼并。
这份条约,当然是巴拿马求之不得的,所以也确实算不上是不平等条约。
但是对于哥伦比亚来说,这个条约是他们无法接受的,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哥伦比亚一直不愿意承认巴拿马是一个独立国家。
条约签署后,美国开始建造巴拿马运河。1904开工,1914年,运河最终通航。10年的建造过程中,共有5600余人死亡,其中大部分死于热带传染病。
为了能够吸引美国工人前往巴拿马修建运河,除了提供更好的卫生与居住条件以及高薪外,美国政府还向修建运河的美国工人发放勋章,最后共发出了7000余枚勋章,勋章上有老罗斯福的头像,所以又被称为“罗斯福勋章”。
1921年,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美国与哥伦比亚签署了条约,条约规定,美国向哥伦比亚支付2500万美元,并给予哥伦比亚使用运河的特殊权利,作为回报,哥伦比亚承认巴拿马是一个独立国家。
二战后,巴拿马人想要收回运河。
1956年,埃及总统纳赛尔将英法控制的苏伊士运河收归国有,英法派军到埃及,第二次中东战争由此爆发。
在此过程中,艾森豪威尔政府要求英法撤军。
于是,巴拿马人认为,既然美国要求英法从苏伊士运河撤军,那么美国自己也应该撤出巴拿马运河区。
1964年1月9日,巴拿马爆发了骚乱,在持续4天的骚乱中,有22名巴拿马人和4名美军士兵死亡。
1964年1月10日,巴拿马宣布与美国断交。1月19日,巴拿马总统表示,除非美国愿意就一个新条约展开谈判,否则巴拿马不会修复与美国的关系。4月3日,两国重建外交关系,美国承诺就新条约展开谈判。
到卡特政府时期,谈判最终完成,双方签署了两项条约,这两项条约合称为《托里霍斯-卡特条约》。
第一份条约的全称为《关于巴拿马运河永久中立与运营的条约(The Treaty Concerning the Permanent Neutrality and Operation of the Panama Canal)》,这项条约规定,美国对巴拿马运河有永久性的使用权;有通过军事手段捍卫巴拿马运河的权利,以确保巴拿马运河的中立地位不受任何其他国家的威胁。
第二份条约的全称是《巴拿马运河条约( The Panama Canal Treaty)》,这份条约规定,美国要在1999年12月31日中午12点时,向巴拿马移交运河区。
随后,巴拿马举行了公投,批准了这两项条约。美国参议院也以68比32票的结果,分别批准了两项条约。在参议院的投票中,均有10名民主党参议员与22名共和党参议员投下反对票。如果当时再有两人投反对票,那么这份条约就达不到宪法所规定的参议院三分之二的多数批准门槛。
许多共和党人对这两项条约感到非常愤怒,比如,参议员瑟蒙德(Strom Thurmond)就说:“运河是我们的,我们买下的,我们出的钱,我们应该继续保有运河!”
瑟蒙德参议员的观点,代表了绝大多数反对者的想法。
还有人认为,当初美国与巴拿马共和国所签署的条约,并非是不平等条约,而是一项互利条约。仅靠巴拿马自己,恐怕永远也无法修建那条运河。即使要更新条约,也不必把运河全权交给巴拿马,而是可以通过每年多付钱给巴拿马,多向巴拿马人提供工作岗位等方式。
综上可得,巴拿马获得运河区的过程,其实并不复杂。巴拿马先是借助1964年1月9日的骚乱,与美国断交,迫使美国与巴拿马展开谈判。然后到1977年卡特任内,谈判最终完成。
我看到有人说巴拿马运河区曾是美国领土,这种说法是错误的。虽然巴拿马运河区曾由美国按照条约规定占领并运营,但运河区并非美国领土。
如果巴拿马运河区曾经真是美国领土,那么美国国会也就不必在1937年时制定一部法律,规定自1904年2月26日以后,在运河区出生的人,其父母中若有人是美国公民的话,则可以获得美国公民身份(如下图所示)。
如果巴拿马运河区曾经真是美国领土的话,那么在运河区出生的人,会自动获得美国公民身份,而不必等到国会制定法律予以规定。
2008年的共和党总统候选人麦凯恩就是1936年出生在巴拿马运河区的,当时有大量声音认为,巴拿马运河区从来就不是美国领土,而是由美国根据条约占领和运营,所以麦凯恩并非是自然出生的美国公民,因此无权担任总统。
不过,麦凯恩虽然不在美国领土出生,但是他出生时,父母是美国人,所以他也算是“自然出生的美国公民”,因联邦此法院判定其有权担任总统。
还有许多人说,美国与巴拿马在1903年所签署的条约是不平等条约。这种说法也站不住脚。当时的条约,是巴拿马求之不得的。
正是这个条约,帮助巴拿马维持了独立地位,而且还向建国之初的巴拿马送去了急需的资金。当时的条约,也并没有割让巴拿马的领土,而是说美国有权永久性地占领、建造、运营巴拿马运河区。说实话,靠巴拿马自己的话,今天都不一定有这条运河。现在,巴拿马每年可以从运河收取大量过路费。
至于川普所说的要拿回巴拿马运河,他的这个主张,其目的,更多的是向巴拿马政府施压。川普称巴拿马运河管理局不公平地对待美国船只,向美国船主收取了过高的、不合理的费用。
实际上,今年夏天刚上任的巴拿马总统穆利诺(Mulino)是一名中右派总统,这在拉丁美洲是很少见的。
穆利诺在竞选中曾说:“我是中右派,我永远也不会变成左派”。
在国际政策上,穆利诺希望与美国拉近关系,并表示要阻止非法移民通过巴拿马前往美国。
穆利诺显然愿意谈判,但是一旦涉及到巴拿马运河区的管理归属问题,他当然也不可能让步。
穆利诺称巴拿马并没有不公平对待美国船只,且表示运河区完全处于巴拿马的实际控制之下,其中立性质没有受到破坏。
川普的发言,也不是想将巴拿马运河区变成美国领土,事实上,运河区从来就不是美国领土。
根据1977年的条约,如果运河区真的不再保持中立,如果美国无权使用运河区而其他国家却可以,那么美国是有权派出军队予以干涉的。但是,条约却并不允许美国重新控制、运营巴拿马运河区,我也不认为川普真会去建立一个重新处于美国实际控制下的运河区。而且,虽然川普可以派出军队,但是许多具体细节问题,没有国会同意,他也是做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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