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有人说,拜登的小儿子亨特涉嫌叛国罪,而总统无法特赦叛国罪,所以等川普上台后,仍然会追究亨特的叛国罪,仍然可以把他送进监狱。
这个说法,是错误的,但似乎流传得比较广,我至少在三个地方看到了这个说法。
我们就不去讨论亨特本身了,那些说亨特犯下叛国罪的说法,其实也是完全站不住脚的,是纯粹的想当然。
宪法对叛国罪的定义,是非常严格的,在如今的司法实践中,就更为严格了,今天就不去细讲。
今天重点要讲的是,美国总统为何可以特赦犯下叛国罪的人?为何川普无法继续追究亨特?
首先,我们来看一个史实。华盛顿总统任内,美国发生了“威士忌叛乱(Whiskey Rebellion)”,这其实是一场抗税暴乱。
规模比较大,但最终还是失败了,1.3万名被联邦化的民兵一到,600多名参与暴动的人,就全都散了,所以实际上没有发生交战,叛乱就结束了(在联邦介入前,有过小规模的交火,造成了3-4人的死亡。)。
领头的人都被判了刑,有24人被指控犯有“叛国罪”,但只有10人被抓住了,所以也就只有10个人在联邦法庭上以“叛国罪”受审,其中又只有两人被法庭判处“叛国罪”成立,也就是“treason”。
这两人中,一人打了一名收税官,并烧了他的房子;另一人头脑简单,在别人的教唆下,抢劫了美国邮政,邮政在当时是联邦政府部门。
两人都被判处绞刑,但没有实施。
华盛顿在他将要离任时,签署了特赦令,一大批参与“威士忌叛乱”的人,都被特赦了,其中也包括了那两名被判处“叛国罪”的人(如下图所示:the two convicted of treason were later pardoned by the president)。
所以,史实已经证明了,美国总统可以特赦犯下叛国罪的人。
其次,在史实之外,我们再去看看美国宪法的条文,并从中探究一下,为何现在会有美国总统不能特赦“叛国罪”的说法。
美国宪法第二条第二款写道:总统有权对违反合众国的罪行授予缓刑和赦免,但弹劾案除外(宪法原文:he shall have Power to grant Reprieves and Pardons for Offences against the United States, except in Cases of Impeachment)。
所以,宪法其实提到的是:总统不能特赦弹劾案(impeachment),而不是叛国罪(treason)。
为何有许多人又将“弹劾”与“叛国”联系了起来呢?
我们还是回到宪法本身,宪法第二条第四款写道:总统、副总统以及合众国的所有文职官员,因弹劾而被判定犯有叛国、贿赂及其他重罪和轻罪时,得被解除职务(宪法原文:The President, Vice President and all civil Officers of the United States, shall be removed from Office on Impeachment for, and Conviction of, Treason, Bribery, or other high Crimes and Misdemeanors)。
许多人可能是错误理解了这个条款。
确实,如果某人是被众议院弹劾犯有叛国罪,而后被参议院确认的话,那么这个人就是不能被总统特赦的。
但并不是因为他犯有叛国罪而不能被特赦,而是因为他是被弹劾的,所以才不能被特赦,一定要搞清楚这个因果关系。
法庭也是可以判处某人犯有叛国罪的,当联邦法庭判处某人犯有叛国罪时,总统就可以特赦他了。
相反,如果某位联邦官员因为偷了一个鸡蛋而被国会弹劾,那么总统也是不能特赦这位联邦官员的。
请记住,只要总统、副总统及联邦文职官员有嫌疑罪行,不管是什么罪,无论是叛国罪,还是“偷蛋罪”,国会都可以弹劾他。
另外,亨特根本就不是联邦官员,所以国会也无法弹劾他。
所以,那些说川普在明年上台后,要去追究亨特这几年来的所谓的“叛国罪”,要以此把亨特送进监狱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美国总统可以特赦被联邦法庭判处“叛国罪”的人。只要是被联邦法庭判下刑事犯罪,美国总统都有权予以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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