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想要在上任第一天就大幅增加关税,他能做到吗?
我看到有人说:没有国会的同意,川普是做不到的。即使他能做到,国会也来不及在他上任的第一天就通过相关法律。
这个说法,是值得商榷的。
宪法确实将征收关税的权力赋予了国会,宪法第一条第八款第一小节说:
意思是:国会有权征收关税。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关税政策的具体细则必须由国会敲定和实施。
在宪法第一条第八款的最后一个小节,这样写道:国会有权制定法律,规定如何执行上述权力。
于是,国会依据这一条规定,将征收关税的权力大量让渡给了行政机构,也就是总统。
如今,在关税政策方面,总统有着广泛的自由裁量权。
当然,国会也可以随时制定法律,将赋予总统的权力收回,但是这样的法律,会面临总统的否决,除非国会两院各以三分之二以上多数推翻总统的否决。
这种权力,国会一旦放给总统,就不好收回了。但是整个过程,也完全符合宪法。
国会主要通过两部法律,赋予了总统在关税政策上的巨大的自由裁量权。
这两部法律分别是《1962年贸易扩大法》、《1974年贸易法》。
《1962年贸易扩大法》规定:如果某种大量进口到美国的商品,威胁到了美国的国家安全,那么总统可以在商务部长的建议下,对这种商品征税。
自问世以来,这部法律只被总统援引过三次,分别是1979年的卡特、1982年的里根,以及2018年的川普。
商务部长是内阁成员,是总统的下属,所以当总统需要的时候,商务部长便会适时地给出总统想要的“建议”。
川普曾依据这条法律,对进口的钢与铝加征关税。
《1974年贸易法》中的301条款则规定:“总统有权采取一切适当的惩罚措施,去应对外国的违反国际贸易协议的政策和行为,以及应对不合理的、不公正的行为,这些惩罚措施包括关税手段与非关税手段。”
相关调查可由美国贸易代表(USTR)提出,而美国贸易代表也是内阁级别的成员,也是总统的下属。所以,总统是可以指令贸易代表办公室发起调查的。
《1974年贸易法》赋予了总统极其广泛的权力。
当然,川普可以援引的法律,不止这两部,但是这两部是最常援引的。
总统也可以在关税之外,采取其他的措施。
比如,我写过一篇文章《川普要宣布全国紧急状态,如何看待?》,在这篇文章里,讲到了卡特宣布进入全国紧急状态,而后冻结了美国管辖范围内伊朗政府所拥有的财产。
卡特当时所依据的法律是《国家紧急状态法》,卡特所宣布的“全国紧急状态”,一直持续至今,每年都会被在任总统延续下去。
川普也有这个权力。
美国总统的实际权力,有一个起起伏伏的过程,目前的总统权力,是很大的。当然,这种行政权力,也会面临一个“钻石天花板”。比如,南北战争时期,总统拥有巨大的权力,但是内战结束之后的一段时间,国会极大限制了总统的权力,导致美国进入了所谓的“国会专制”时期。
综上,美国总统在关税政策方面,有着很大的自由裁量权,而这种权力又是国会通过法律赋予给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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