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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泽普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新疆兵团网络舆情中心招聘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研究院2024年下半年面向校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自治区地质研究院为加快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计划10月8日—10月31日组织面向校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4名。
一、单位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研究院由新疆地质调查院、新疆地质矿产研究所、新疆有色地质勘查局地质矿产勘查研究院、新疆煤田地质局煤层气研究开发中心4家单位合并组成,为自治区地质局所属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下设机关党委(人力资源部)、办公室、矿产资源政策研究室、地质规划研究部、地质矿产研究部、矿产资源保护研究部、非常规油气研究开发部、地质勘查技术研究部。主要承担国家和自治区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勘查区划研究,地质科学研究,地质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科学理论研究,承担基础地质研究、成矿规律研究、新能源勘查开发研究、重大地质学科综合研究、境外地质矿产对比研究等工作。
二、公开招聘计划及岗位
2024年下半年面向高校开展校园招聘工作人员6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自治区地质研究院2024年校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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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校园招聘岗位,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应聘人员应符合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和专业条件(专业、专业大类等参照国家教育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认证。
8.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现役军人、高校在读的非2024、2025年应届毕业生;(4)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公开招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赴内地高校开展专场招聘方式进行。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等。
自治区地质研究院在自治区地质局的领导和协调下,组成自治区地质研究院招聘组,刘荻任招聘组组长,在核准的招聘计划内,于2024年10月8日—10月31日,前往吉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成都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长安大学等高等院校,招聘地矿类专业人才。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的方式,委托高等院校在本校发布招聘信息,提供专场招聘会场地等,由自治区地质研究院招聘组与应聘学生现场面对面进行交流,应聘人员符合单位岗位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查与应聘单位达成意向的,双方签订招聘意向协议或就业协议(三方协议)。自治区地质研究院招聘组根据达成意向情况,在当地组织考核,确定体检人选,在当地组织体检工作,由自治区地质研究院招聘组返回单位后,统一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信息网(http://xjdkj.tianshanzw.cn)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无异议的及时办理聘用手续。
(一)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填写《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点击下载》(附件2)(一式两份)、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请复印在A4纸上)。报考人员可通过疆内外相应院校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信息网(http://xjdkj.tianshanzw.cn)自行下载资格审查表并如实填写,资格审查表上粘贴一寸近期免冠彩照,右下角本人手写签字,资格审查时将资格审查表与上述资料一并交工作人员。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须自行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查询认证页面,在资格审查时提交。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信息网(http://xjdkj.tianshanzw.cn)。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及形态、仪表等。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参加具体岗位面试的人员,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如有放弃者,可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若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则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者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可以进入体检环节。
4.面试成绩公布后,由自治区地质研究院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信息网(http://xjdkj.tianshanzw.cn)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三)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由自治区地质研究院招聘组统一组织在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地质研究院招聘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
1.新疆地质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组织实施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考察期间,高校在读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在校期间思想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处于择业期人员由居住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因毕业院校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档案材料的,须提供院校政审或鉴定材料。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若存在不诚信行为及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五)确定拟聘人员
自治区地质研究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
经自治区地质研究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拟聘人员,将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信息网(http://xjdkj.tianshanzw.cn)上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自治区地质研究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凡是与用人单位签定意向协议或就业协议(三方协议)并办理完拟录用手续出现违约者,须向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违约金。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自治区地质局机关纪委及自治区地质研究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若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联系人:彭柱监督电话:0991--4856282
杨春蓉监督电话:0991--4852011
六、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在自治区地质局指导下,由自治区地质研究院组织实施。
七、招聘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联系人:杨娜吴夏颖
联系电话:0991-48474980991-4816435
1809769091513999878537
传真电话:0991-4853185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公告、公示等事项,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信息网进行发布。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本次面试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已现场确定拟聘人选的岗位,下一场次将不再招聘。敬请应聘人员注意单位相关提示。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地质研究院负责解释。
附件:
哈密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为扎实做好哈密市辖区火灾扑救、应急救援、防火宣传培训及火灾防控工作,推动哈密市消防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哈密市火灾防控、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现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政审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招聘计划和职位
本次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28名(其中,哈密市本级招聘31名、巴里坤县招聘66名、伊吾县招聘31名)(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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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应聘人员需政审合格,面颈部无纹身,着短袖T恤时其他裸露部位纹身不超过3cm,身体其他部位纹身长径不超过10cm;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5.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6.身体和心理健康,无心理、精神疾病,无慢性传染病,对于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未如实报告的,聘用后再发现患有以上病症的将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7.无吸毒史。
(二)岗位要求
详见《哈密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表点击下载》(附件1)
《岗位表》中年龄18周岁以上是指2006年8月1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8月1日之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8月1日之后出生。
(三)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
1.中共党员优先;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优先;
3.解放军和武警退役军人及退出的优秀消防员和其他具有消防救援相关工作经历人员优先;
4.取得机动车维修、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飞行器控制、装备维修、财务、审计、摄影等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专业人才优先;
5.具备视频会议系统操作、网络及常见系统运行维护、应急通讯遂行保障等相关知识或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
6.取得A1、A2、B2驾驶证人员优先;
7.体育特长生、体育院校毕业学生优先。
(五)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被单位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6.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或录用后予以辞退的;
7.被录用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后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被辞退的;
8.应聘者身体有残疾、色盲、口吃、高度近视的;
9.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10.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25日,逾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采用电脑填写并打印《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附件2),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全本)、2张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背景为渐变蓝)、毕业证(学位证)、近期学信网电子验证报告、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彩色复印件前往招聘单位所在地的消防部门(附件3)递交报名材料。(材料及复印件必须确保清晰,信息准确,否则不予接收)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在报名时填写一个报考岗位。
(三)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递交报名材料后,由各招聘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以电话、手机短信、当面或书面方式回复告知。
(四)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由哈密市消防救援支队采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心理测试系统进行,根据考生答题情况由系统自动进行评判,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格检查。在哈密市三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参加人员自行缴纳体检费。体格检查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政治考察。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重点考核应聘人员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政治考察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具体标准详见《哈密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4),体能测试满分100分,每项测试项目25分,体能测试成绩现场公布,保留两位小数。
(八)面试。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责任感与进取心、临场应变,以及入职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保留两位小数。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 = 体能测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九)调剂。对进入面试环节,但因各招聘岗位数量所限未能公示的人员,如本人自愿,可进行调剂。根据各招聘单位空缺岗位的需求,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调剂。每人只能调剂一次。
(十)公示。哈密市消防救援支队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及人数1∶1的比例,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对外媒介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和入职培训。对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入队后将统一到哈密市消防救援支队参加为期一个月的入职集训,期间无正当理由一律不得随意外出。入职培训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聘用。入职训练期间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的,须补缴训练期间伙食费(每日65元)、被装费680元。
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哈密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和社会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注意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心理测试、体格检查、体能测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有关通知将会以群发短信或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本《公告》由哈密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902-2325704;
纪检监督电话:0902-8690030。
哈密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9月29日
伊犁州2024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预招聘公告(23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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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秋季人才引进招聘简章
一、学院简介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3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由6所中专院校合并而成,隶属阿克苏地区行署管理的全日制普通综合高等职业院校,是南疆地区唯一一所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坐落于天山托木尔峰南麓,塔里木河上游,素有“塞外江南”美誉的阿克苏,占地面积1162亩。
学院现有医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生物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纺织工程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公共基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教学部等10个教学单位,开设有医药卫生、农林牧渔、装备制造、财经旅游、轻工纺织等涵盖13个专业大类的6个职本衔接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38个高职专业,全日制本科生、高职生1.1万人,教职工6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85人。
学院是教育部等国家六部委指定的西北五省首批护理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性培养培训基地,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自治区选拔赛承办基地、自治区第二批开设“4+0”和“3+2”应用型本科试点院校、中组部首批“组团式援疆”试点单位;是地区职业教育研究中心、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思政教育研究中心、大中小学思政一体化建设、中小学美育教育基地、“浙-阿职教发展联盟”牵头单位,2020年10月成功申报并成为自治区第二批优质高等职业学校建设单位。先后获得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等国家级荣誉称号10项、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等自治区级荣誉称号40项。
二、引进对象
(一)高学历人才。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历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不限。部分急需紧缺专业岗位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学历。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学历条件限制。
(三)高层次技能人才。取得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资格的技能人才,可不受学历条件限制。
在国内外相关行业领域具有重要影响或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院士、专家、学者等“高精尖”人才,可一事一议研究认定纳入人才引进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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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引进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好,志愿服务阿克苏建设,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已取得或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职称条件;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满足引进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引进范围:
(一)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二)有失信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三)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四)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五)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六)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优惠政策
(一)绿色通道直接入编。引进至阿克苏地区各级事业单位的人才,按引进人才相关程序纳入事业编制,兑现事业单位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工资福利待遇自公示期满后到岗之日起计发。
(二)给予购房补贴。对全职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高级技师)、博士研究生(正高),在阿克苏地区连续工作满5年且购房的(在同一县<市>和区域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连续计算),经认定后一次性分别给予40万元、50万元的购房补贴。
(三)发放安家补助。引进至阿克苏地区各级事业单位且落户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高级技师)、博士研究生(正高),分别给予5万元、7万元安家补助,分5年发放到位,按第1、第2年各15%,第3年20%,第4、第5年各25%梯次发放。
(四)享受职称及岗位聘任特殊政策。对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工作当年直接授予副高专业技术职称(国家以考代评除外),聘任专业技术岗位七级;硕士研究生工作当年直接授予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以考代评除外),聘任专业技术岗位十级;对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任至所取得职称对应岗位。
五、引进程序
2024年下半年阿克苏地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及面试、试岗考核、体检、政治审查、公示、聘用、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其中:报名和资格初审由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第三方招聘机构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及面试、试岗考核、政审由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公示、聘用、岗前培训由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通过阿克苏政府网、阿克苏招聘网、阿克苏地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2024年下半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自2024年10月8日开始至2024年12月31日截止,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参加现场招聘的应聘人员须同步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https://campus.51job.com/akesu/)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学历注册电子备案表等),2025年应届毕业生上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即可。报名人员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3),查询岗位表(附件1-2),选择符合自身所学专业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仅限填报1个事业单位引进岗位。报名后,工作人员将对报名人员简历进行线上初步筛查,查看报考人员情况与岗位需求是否一致。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环节。面试工作开始,该岗位不再接受报名。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少的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可延长报名时间。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用人单位对通过报名及资格初审人员相关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不符合引进职位条件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采取线上或现场的方式进行面试,着重了解专业知识、技能技术水平、来阿工作意愿等情况。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经面试合格且达成初步引进意向的,由用人单位通知进入下一环节。
(四)试岗考核
用人单位按照1:1的比例,对通过面试人员进行试岗考核,在具体工作中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技术水平是否达到岗位要求等。试岗时间15天,试岗期间,由用人单位提供食宿保障。若试岗期间本人自愿放弃或试岗不合格,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现实表现依次递补。
(五)体检
试岗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由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开展常规体检和心理健康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费由拟引进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须在3-5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开展政治审查,填写《考察政审表》。
(七)公示
对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期为5年(含试用期1年),聘期内不得跨县域调动,聘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续聘。聘用文件下发后,无故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岗前培训
引进人才到岗后,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人事政策、心理健康、公文写作、礼仪礼节等,帮助新聘人员快速适应工作。
六、监督及纪律要求
(一)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组织、人社等监督检查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实现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按照相关条款给予处理或处分。
(三)在人才引进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病史等影响聘用及正常履职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直至取消引进资格;对徇私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应聘人员自报名至公示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咨询电话
联 系 人:尚老师
联系电话:0997-688912318399192558
学院网址:http://www.akszy.com/
七、其他事项
凡愿意来我院工作的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或取得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资格的技能人才,在公布的岗位目录中未找到合适岗位的,均可向我院投递个人简历(邮箱账号:azyzuzhibu@163.com)进行咨询和报名。
附件: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秋季人才引进岗位设置一览表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9月20日
新疆巴州轮台县2024年第二批引进硕士研究生等优秀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4年新疆轮台县第二批面向社会引进研究生等优秀专业人才18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含取得教育部留学认证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
二 、引进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引进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执(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其中: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一日)。
(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引进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 、岗位要求
岗位具体需求和条件详见《新疆巴州轮台县2024年第二批引进硕士研究生等优秀人才职位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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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引进程序
引进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1.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3日截止,应聘人员按照自身情况和意愿自主选取岗位应聘,每人只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应下载填写《新疆巴州轮台县2024年引进硕士研究生等优秀人才报名表点击下载》(附件2),同步将个人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点击查看》(海外留学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附本科学历相关材料)、身份证、获奖证书等扫描件,以一个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2558333613@qq.com,邮件主题和压缩包需以“姓名+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命名。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引进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2.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引进公告中的岗位条件。初审合格的,将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进入到考核环节。
3.考核。考核采取面谈、面试、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考核。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核,考核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4.体检。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附件3)等相关要求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
5.考察。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考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填写《新疆巴州轮台县事业单位2024年引进硕士研究生等优秀专业人才考察表点击下载》(附件4),考察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公示。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7.聘用。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才均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报名人员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
2.资格审核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本次考试不收取费用,欢迎有意来巴州轮台县工作的各类人才踊跃报考。请应聘人员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完成网上报名,上传相关资料。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轮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4.报名咨询电话:0996-4682378、0996-4682360
附件1:新疆巴州轮台县2024年第二批引进硕士研究生等优秀人才职位表
附件2:新疆巴州轮台县2024年引进硕士研究生等优秀人才报名表
附件3: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附件4 新疆巴州轮台县事业单位2024年引进硕士研究生等优秀专业人才考察表
伊宁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确保伊宁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进一步做好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工作,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新疆伊宁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0名。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品行端正;
(三)户籍不限;
(四)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政治可靠、听从指挥,热爱公安工作;
(七)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二、招聘岗位
详见《伊宁县公安局辅警招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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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关注“杏乡公安”微信公众号,下载《伊宁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彩色照片一张及其他相关证件至报名地点。
每人可报一个岗位,并填写是否服从岗位调剂,同意调剂的将在征求本人意见后,进行岗位调整。
3.报名地点:伊宁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423办公室(伊宁县富民路2号)及就近派出所报名。
四、笔试
笔试时间: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通知为准。
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笔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五、面试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考岗位人数的1:3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测试,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退役士兵总成绩加5分。
六、体能测试
测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体能测试通知为准。
对进入面试人员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标准(暂行)》进行体能测评。
七、体检
体检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体检通知为准。
体能测评合格,按照计分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成绩高低,按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八、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统一组织实施进行政审,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
九、待遇保障
1、工资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等假期;
3、每年享受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
4、享受每年工会福利待遇。
十、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
本简章由伊宁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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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地区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检察工作需要,经研究,阿克苏地区检察机关决定开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人数
此次共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7人(详见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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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岗位职责
书记员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协助开展相关辅助性、事务性、保障性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1.案件材料的收取、流转、登记、保管工作;
2.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3.法律文书的复印、收发、送达工作;
4.案件卷宗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5.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组领导;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人岗相适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0月8日);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有法律或书记员工作经历者优先;
6.具有良好的品行;
7.掌握岗位必须的计算机运用能力;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8.与本院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职务的;
9.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机关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
2.报名时间:北京时间9月21日-10月8日19:00。
4.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可附个人简历、获奖情况等材料)。
5.采取网上缴费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网上缴纳考务费,缴费标准为95元/人。缴费时间:北京时间9月21日-10月9日19:00,未在缴费截止前成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北京时间10月13日11:00-13:00。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北京时间10月10日-10月13日11:00。
4.参加笔试人员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缴费的人员。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法学知识、文字综合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
5.成绩在公告发布平台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现场面试的形式,参加面试人员分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数和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为5: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在各招聘单位。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具体计算为:
考试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技能测试
在面试结束后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计算机速打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参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速打材料的速度和准确率。测试时间为5分钟,测试开始时统一为考生分发计算机测试文章(密封)。
规定时间内考生每输入正确1个字符计0.1分,汉.族考生考察汉字输入,少数民族考生考察维吾尔语输入。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及技能测试结果综合排名,从高到低按5: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生名单,发放体检通知。达不到比例的,按参加面试的实际人员确定。
考生考试成绩两年有效,如入围体检、政治审查及培训、试用期的人员有不合格情况,出现缺额时,可依据成绩从高往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
1.体检当日由各院政治部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结果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再行体检。
(六)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内容。
(七)公示与聘用
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阿克苏检察分院官网(http://www.akesu.jcy.gov.cn/)公告栏、或登录报名网站(https://aksjc.zhaopin.com)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招聘人选。
五、有关待遇
新聘用书记员工资参照地区新招录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在聘用期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比例按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与招聘院签订聘用合同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
3.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政策咨询电话:0997-2686108、15899306158。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霍城县公安局拟招聘50名辅警。现将有关招聘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便民警务站岗位和村(社区)警务室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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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
(三)招聘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公安事业,群众公认;
(3)限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日后出生)18周岁以上(2006年10月1日前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以毕业证为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退伍军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遗属、前期从事过辅警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见义勇为人员、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7)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被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2)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及以上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法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5)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9)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录程序
招聘工作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和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地点:清水河分局、各公安派出所(含边境)
2、资格审查:携带《霍城县公安局辅警招录报名、政审表点击查看》、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一寸免冠照片1张。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面试
1、面试形式:由公安局统一组织进行面试。按照县人社局统一要求进行。
2、总分计算方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选。
(三)体能测评
1、体能成绩合格入选,不合格不入选。因自行放弃体能测评或测评项目参加不完整的取消成绩。
2、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四)考察
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招聘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五)体检
根据各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根据总成绩按程序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等,确定拟招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公示3天。
(七)聘用
正式聘用后,由公安局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四、政策解释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县公安局共同负责,县纪委监委对公开招聘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999-3038022
霍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霍城县公安局
2024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