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机关、事业单位、社区,消防大队、公安局、中学招聘238名工作人员公告!11月11日至11月22日报名

职场   2024-11-12 17:01   新疆  

武警兵团总队机关及所属单位招聘公告

塔城地区2024年下半年招聘初、高中教师公告

阿克苏市第二批招聘200名社区工作者公告

特克斯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消防文员公告

伊宁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武警兵团总队2025年公开招考文职人员公告


  武警兵团总队是在特殊的任务、特殊的历史环境下造就的一支特殊的部队。自组建以来,从正团级到副军级,先后经历4次体制编制调整,当前迎来全面建设的新时期。总队机关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

  强军报国,不负韶华!

武警兵团总队欢迎您!




  为延揽社会优秀人才为军队建设服务,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将组织实施2025年公开招考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工作。现就武警兵团总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武警兵团总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主要是在工程、医疗、新闻等专业技术系列初中级岗位,以及行政管理等管理类岗位。招聘单位主要是武警兵团总队机关及所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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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对象

  军队文职人员的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者社会人才。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年毕业且在当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是指从毕业之日起、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定向招考对象为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文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近3年作为军队文职人员拟录用对象公示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
(7)被军队用人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
  202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在职军队文职人员(公告发布之日)原则上不得报考。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军队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军队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在同一用人单位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军队人员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力资源、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军事设施建设等敏感岗位。


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政治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标准条件。
  (二)学历条件。一般应当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在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岗位,以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可不作全日制要求。驻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单位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除教学、科研、工程、医疗专业技术岗位外,报考学历要求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报考护理、艺术、体育专业岗位的,报考人员的学历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
  (三)资格条件。应当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职称和职业资格。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外,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博士研究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职称要求。
  (四)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规定的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检标准条件。其中,身高标准总体执行《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文职人员选拔需要适当放宽,但男性不得低于160厘米、女性不得低于155厘米;经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特殊专业人才,以及相关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身高标准可以再作适当放宽。
  (五)年龄条件。报考九级文员以下管理岗位或者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报考八级文员、七级文员管理岗位或者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

  (六)其他条件。除上述条件外,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军事职业特点和岗位职责要求,对招考岗位设置不超过3个附加条件。

  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其中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截止时间可以为录用时间,但不得超过2025年12月31日。


招考程序

  

  (一)公布招考信息。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和“中国军号”APP向社会发布《2025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岗位计划》、《2025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考指南》,明确招考人数、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注意事项等信息。报考人员对发布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以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

  (二)报名。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提交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文职人员招考信息,可以在2024年11月8日8:00至14日18:00,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选择用人单位和招考岗位,确认无误后申请报名资格条件初审。

  2.资格条件初审。2024年11月8日8:00至16日18:00,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一般2天左右反馈初审结果。通过资格条件初审的,不能修改报名信息或者在启动调整报名岗位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内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11月14日18:00至16日18:00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调整报名岗位。对2024年11月14日18:00前无人报名的岗位,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统一发布,已通过资格条件初审的报考人员可以在2024年11月18日8:00至18:00改报上述岗位。2024年11月18日18:00至20日18:00,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条件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自动退回原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审核结束后,改报岗位的招考计划数量与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人数未达入围比例的,报考人员自动退回原报考岗位;因报考人员改报造成原报考岗位招考计划数量与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人数未达入围比例的,报考人员自动退回原报考岗位。

  4.压减岗位计划。对招考岗位计划数量与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比例未达入围比例的岗位(不含艰苦边远地区岗位、招录定向招考对象岗位,以及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以上或者“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理学、工学、医学本科的教学、科研、工程、医疗等主干专业系列岗位),取消招考岗位计划、调整入围比例或者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

  (1)取消招考岗位计划和调整入围比例。对2024年11月8日8:00至20日18:00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2人以下(含2人)的招考岗位,取消招考岗位计划;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为3人或者4人、入围比例为1:5的招考岗位,入围比例相应调整为1:3,有关信息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其中,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但招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以在2024年11月22日8:00至24日18:00报考符合条件的未取消招考岗位,并重新进行资格条件初审;2024年11月24日18:00至25日18:00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2024年11月25日18:00后,招考岗位计划数量与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招考岗位,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具体岗位信息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报考此类招考岗位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5.缴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11月26日8:00至27日18:00缴纳报名费和选择考试城市,报名费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每门考试科目人民币50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回执方为有效报名。报名缴费后不予变更报考信息和退费。

  6.先面试后笔试岗位报名。对形体技艺等要求较高的艺术(含艺术专业教学岗位)、体育、播音岗位实行先面试后笔试。报考人员根据全军统一发布的招考岗位计划和文体用人单位报考指南,先到用人单位报名参加面试,面试合格人员方可获得报名参加全军统一笔试资格。上述报考人员于2024年11月26日8:00至27日18:00登录军队人才网缴纳报名费和打印报名回执。

  7.有关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应当准确填写个人联系方式,报名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军队人才网发布的无人报名岗位、取消招考岗位计划、调整入围比例或者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公告,以免错失录用机会。(2)资格条件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程。在审批录用前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名费不予退回。

  (三)统一笔试。全军统一笔试于2024年12月28日进行,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1门相应专业科目,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可登录军队人才网浏览和下载。

公共科目考试时间:

2024年12月28日9:00-11:00;

专业科目考试时间:

2024年12月28日14:00-16:00。

  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12月23日9:00至28日14:00,通过军队人才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全军统一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其他部分城市设置考点。为便于考生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建议选择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考点的城市。如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城市未设考点,或者该城市设有考点但已满最大承考人数,尽量选择在邻近设置考点的城市参加考试。

  (四)成绩查询。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在2025年2月上旬左右提供全军统一笔试成绩查询。笔试客观题和主观题的阅卷工作均依托国家专门机构进行,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合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成绩复查申请;属于成绩复查范围的,按照《2025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考指南》明确的程序和时限申请查分;复查期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复查申请。

  (五)确定入围人员名单。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90%考生上线的比例,统一划定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考岗位入围比例,对达到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军队人才网公布。

  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科目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为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成绩之和。

  公共科目或者专业科目单科考试成绩为零分或者缺考的,不列入入围人员名单。

  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退役命令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4日)、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截至2024年11月)、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以及参加过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门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且取得全军统一笔试有效成绩的,享受公共科目加分优待政策。

  (六)面试。用人单位对笔试入围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学位、专业资质、工作经历、准考证等原件或者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依据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意向、资格条件审查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名单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汇总审核后,由用人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可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由组织面试单位现场告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

  (七)体检。对面试成绩合格人员,用人单位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军队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向用人单位申请一次复检。其中,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承检医院不予复查,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符合规定需要复检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承检医疗机构体检纪律规定,存在干扰体检秩序、通过手术或者药物等影响初检结果、冒名体检、借用他人体液标本、故意隐瞒病史等情形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检或者提交病例材料的,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取消当年度录用资格。

  (八)确定预选对象。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用人单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数量一般应当多于招考岗位计划人数,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120%的比例确定。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确定排名。用人单位应及时把报考人员是否被确定为预选对象告知本人。

  艺术(含艺术专业教学岗位)、体育、播音岗位的预选对象,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上述规定确定,并通过军队人才网进行公示。

  报考人员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可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九)补充录用。确定预选对象工作结束后,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根据实际需要,适时统一发布补充录用公告和岗位计划,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且排名在招录计划数之后的考生,可以通过军队人才网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考岗位。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对招考岗位计划数量与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比例未达入围比例的岗位,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招考岗位计划、调整入围比例或者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根据资格初审情况下发补录入围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面试、体检。

  (十)政治考核。预选对象的政治考核,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

  (十一)确定拟录用对象。对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确定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统一审核后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和军队人才网同步对外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对象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考岗位和录用分数线,同时公布监督受理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报考人员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或者经核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从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其他预选对象中确定拟录用对象,并按照规定进行公示;拟录用对象人数仍未达到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从面试不低于60分、体检合格的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并按照规定进行政治考核和公示。报名参加补充录用的考生,不能再确定为原招考岗位的拟录用对象或者递补对象。

  对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现役军人配偶、退役军人,以及军队社会用工中的业务骨干,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十二)办理录用审批手续。2025年6月中下旬,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对象,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审批,并报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备案。新录用人员通过审批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其到岗工作。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时间一般为6个月。其中,专业技术岗位的新录用人员,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起算时间按照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考岗位要求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的拟录用对象,取消录用资格。


特别提示

  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报考人员可依据军队人才网发布的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做好相关准备。军队人才网和“中国军号”APP为本次公开招考信息发布、网上报名、成绩查询等唯一指定网站和移动客户端。军队相关单位官方媒体将对此次公开招考进行宣传推介。

  目前,社会上出现一些假借文职人员笔试命题组、退役命题专家、考试教材委员会、军队文职人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组织考试培训、网络辅导或者制作教材、音像制品等,均属违法违规行为。还有一些许诺“内部指标”、“托找关系”、“考试包过”、“售卖考题”,以及通过其他网站组织“报名缴费”、“成绩查询”等行为,均有违法诈骗嫌疑,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网络涉军举报和辟谣平台(网址:http://www.81.cn/wlsjjbpt)或者有关部门举报。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将积极协调军地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2025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工作最终解释权归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武警兵团总队咨询电话
0991-5986220 ,0991-5986228


来 源|军队人才网


塔城地区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高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教厅〔2022〕73号)《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24〕177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塔城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初、高中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等。

二、招聘条件

考生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11日及以后出生)不限户籍、不限族别、不限性别。退役军人、取得国家级一级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并取得相应足球教练员资质(D级以上)退役运动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11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心理素质,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学岗位工作需要。对体检中隐瞒病史的(心理、精神类疾病等),一经发现,予以解除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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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专业要求:详见《塔城地区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高中教师专业参考目录 点击查看》(附件2)。

6.学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7.普通话水平要求: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8.教师资格要求: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高中学段须具备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初中学段须具备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9.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2.现役军人;

3.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内,在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公职的;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截止2024年11月11日(含当日)。

三、招聘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调剂、公示、岗前培训、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网上报名(2024年11月11日10:00至17日20:00,逾期不予受理)

1.报名方式:通过登录考试平台进行网络报名。

报名网址:https://gl.yks365.net/ptr/redirect/tcbm。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考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近期1寸蓝底免冠正面照片、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照片(jpg格式,个人免冠照片大小10-200KB之间,其他证件照片大小10-600KB之间)。退役军人报考的,还需上传退役军人相关证件原件照片;退役足球运动员报考的,还需上传退役运动员相关证件原件照片。

3.报名要求:每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岗位,以本人身份证号为识别依据,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填报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对恶意报名者视为扰乱报名秩序,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考生报名提交的材料须清晰完整,考生网报操作后,应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是否成功。考生本人自行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本人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考生本人填写,由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由塔城地区教育局按照报名条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考生于2024年11月12日10:00至18日20: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三)打印报名表(2024年11月18日10:00至11月20日20:00)

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登录网址(https://gl.yks365.net/ptr/redirect/tcbmb),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单位所在县(市)教科局、教体局。

(四)打印准考证(2024年11月21日10:00至11月23日10:00)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登录网址(https://gl.yks365.net/ptr/redirect/tczkz)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考生要认真熟悉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并妥善保管,除规定时间外,不再开放准考证打印通道。

(五)笔试

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不收取考生费用。

1.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23日(语文学科:上午10:00至12:30,其他学科:上午10:00至12: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记载为准。

2.分值及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语文学科总分120分,学科专业知识90分、教育综合知识30分;其他学科总分100分:学科专业知识70分、教育综合知识30分。按照“教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考生作为中学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运用能力;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考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3.笔试成绩查询:2024年11月25日考生可登录网址(https://gl.yks365.net/ptr/redirect/tccj)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考生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持本人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于成绩公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塔城地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办理。

4.确定面试人选:由地区教育局根据招聘计划,对笔试成绩汇总分析确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考生,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考生。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地点地区教育局确定后在“塔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资格复审形式为现场审查。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笔试准考证、报名表、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和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

考生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面试

面试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面试相关工作由地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在“塔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采取试讲+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堂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考生面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考生根据所报学段学科,从面试题库中现场抽取一节课,在规定时间内备课。所有应聘人员备课时间为20分钟,回答规定问题5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答辩5分钟。

参加面试的考生在考试正式开始前45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考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考试前,考生须提供《面试通知单》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考试结束时退还。

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通话手表等电子产品。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成绩当场公布。未达到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当日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的(含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或参加考试),不再递补。

(八)公布总成绩

1.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12月4日

2.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个环节。考生登录(https://gl.yks365.net/ptr/redirect/tczcj)和“塔城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总成绩和是否进入后续环节。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九)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考生,由地区教育局组织。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标准执行,由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要求: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由地区教育局通知考生。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地区教育局批准指定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考察

塔城地区各招聘县(市)教科局、教体局和用人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十一)调剂

对入闱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未被报考岗位录取的考生,如本人自愿,可进行调剂。根据学段学科岗位代码顺序,按照同学段同学科、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先县(市)域内后跨县(市)调剂空缺岗位。调剂由考生自愿申请,调剂前与招聘县(市)教科局、教体局签定书面协议。被调剂考生由招聘县(市)教科局、教体局统一安排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聘用,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二)公示

塔城地区教育局会同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塔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下一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三)岗前培训
新招聘教师岗前培训由各县(市)教科局、教体局统一组织,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由各县(市)教科局、教体局确定。培训的主要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

(十四)办理聘用手续

新招聘教师凭本人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赴岗报到,证件非原件者或不全者,不予报到。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应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新招聘教师须在2024年12月20日前将个人档案提交报考学校所在县(市)教科局、教体局。

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塔城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塔城地区教育局将建立教师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违纪的、同意调剂后不到岗、逾期不报到的考生,三年内不得参加塔城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

(三)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信息发布

教师招聘考试信息“塔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发布。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通知为准。

六、相关事项

(一)塔城地区教育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本《公告》由塔城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咨询电话:0901-6234078  6263065

塔城市教体局:0901-6228109

乌苏市教科局:0992-8520130

沙湾市教体局:0993-6011613

额敏县教科局:0901-3342963

托里县教体局:0901-3682662

裕民县教体局:0901-6726013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教科局:0990-6717687

(四)技术服务电话:

屈超凡15202451224 

段俊锋18049596829

(五)监督电话:0901-6222003

附件1 塔城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高中教师岗位表

附件2 塔城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高中教师专业参考目录

阿克苏市2024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健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经阿克苏市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2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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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胜任社区工作所需要的相关知识和工作能力。

3.年满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首日)。

4.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社区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熟练操作计算机。

6.具有新疆户籍。驻疆部队现役军人、在新疆县乡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可视同关系人工作所在地户籍;在新疆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6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2个月及以上)可视同服务所在地户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户籍可视同为自治区户籍。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用人单位开除公职、辞退的人员;

4.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5.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的;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其他不得聘用为社区工作者情形的。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阿克苏地区以内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报名时现场填写《阿克苏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各1份、近期1寸免冠蓝底照片3张(以上报名所需材料需考生自带牛皮档案袋存放)。现场报名地点:①阿克苏市兰干街道英阿瓦提社区院内(阿克苏市前进西路37号);②阿克苏市新城街道育园社区院内(阿克苏市解放南路29号)。

(二)线上报名:阿克苏地区以外人员可通过线上报名,进行线上初审。将《阿克苏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和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扫描件及近期1寸免冠蓝底照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kssshgzb@163.com。

(三)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22日,每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报名时间截止到2024年11月22日下午19:30。

(四)资格审查相关要求: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有关审核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应聘资格。

三、笔试

经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于2024年11月25日-29日期间,通过“阿克苏市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1.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基础知识、综合能力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要求:笔试采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答题,闭卷方式进行,考生须按考试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证件,提前60分钟进入考场,按时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请关注“阿克苏市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查询。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由市委社会工作部统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2入围面试,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通过关注“阿克苏市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自行打印。

2.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招聘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3.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进入面试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证件及面试通知单。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

五、总成绩计算与公布

1.总成绩计算: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按照总成绩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总成绩公布:总成绩请关注“阿克苏市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查询。

六、政审

填写《阿克苏市2024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政治审查表》,分别经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村(社区)、派出所、公安局核查并签字盖章后递交原件。

七、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体检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由市委社会工作部统一组织。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一并递交《阿克苏市2024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政治审查表》)。

2.体检要求。体检相关事宜请关注“阿克苏市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委社会工作部批准,可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办理入职手续,岗位出现空缺,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一)公示。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在“阿克苏市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入职的,取消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入职手续,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再决定是否办理入职手续。

(二)签订劳动合同。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办理入职手续的,由市委社会工作部分配至各片区、街道、依干其镇(服从调剂),由所属片区、街道、依干其镇签订劳动合同,并向市委社会工作部、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备案。入职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入职资格。签订合同后,入职人员应当在三年内取得社区工作者相关职业证书。

九、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社区工作者为编外聘用人员,薪酬总额按照阿克苏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现行标准执行。

十、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请持续关注“阿克苏市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后期相关事宜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导致无法被入职的,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阿克苏市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公告为准。

本《公告》由阿克苏市委组织部和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7-2520880

              0997-2134127

监督电话:0997-2133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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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阿克苏市第二批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附件2: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
附件3:阿克苏市第二批招聘社区工作者政治审查表



特克斯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消防文员公告

为满足特克斯县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不断推动消防救援工作社会化,结合特克斯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2名,现将招聘具体工作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干的原则,采取面试、体能测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查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家庭主要成员中无刑事犯罪人员。
2、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良好的思想品德,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热衷于社会消防公共服务事业,自愿从事消防工作,纪律观念较强。
3、身体和心理健康。
4、消防文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消防文员性别不限,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持有有效驾驶证,具备办公室相关经验人员优先,具有相关专业技能或证书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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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即日起——2024年11月20日。
2、报名地点:特克斯县消防救援大队(特克斯县巴黎风情小区旁)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现场告知面试、体测等相关事宜。
四、具有下列行为的不符合报考条件:
1、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2、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5、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6、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
8、其它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五、咨询电话
张先生:18082836883
马女士:13565258789
特克斯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1月8日 


伊宁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为确保伊宁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进一步做好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工作,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伊宁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品行端正;
(三)户籍、族别不限;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政治可靠、听从指挥,热爱公安工作;
(七)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二、招聘岗位   
    警务辅助人员:巡防岗(男、35周岁以内、高中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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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日开始,截止到12月31日,每月组织一次招聘考试。
(二)报名方式    
    关注“伊宁公安”微信公众号,下载钉钉APP扫描二维码加入伊宁市公安局辅警招录群,群内有报名流程、填表说明及后期考试时间通知。
    各环节成绩在伊宁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请时时关注!
四、笔试     
    笔试时间: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通知为准。   
    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笔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五、面试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考岗位人数的1:3进入面试,其中招聘岗位10人以上的,按1:2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测试,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退役士兵总成绩加5分。
六、体能测试    
    测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体能测试通知为准。
     对进入面试人员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标准(暂行)》进行体能测评。
七、体检   
    体检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体检通知为准。    
    体能测评合格,按照计分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成绩高低,按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八、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统一组织实施进行政审,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
九、待遇保障
1、工资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等假期;
3、每年享受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
4、享受每年工会福利待遇。
十、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999-8072023、8072316
监督电话:0999-8072022

本简章由伊宁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伊宁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7日


人事招聘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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