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传真||《新疆法治报》:法官耐心调解 充电桩挪了位置

政务   2025-01-06 19:02   新疆  






近日,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化解一起车位相邻权纠纷案件,被告及时履行义务。
在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某小区地下车库,李先生的车位在崔先生车位的左侧。今年2月,李先生将电动车充电桩安装在崔先生车位右侧的立柱上。李先生每次充电时充电线都要从崔先生车下拉过,影响崔先生车辆进出。崔先生与李先生多次协商挪移充电桩位置无果,诉至法院。
“他的车充电时,我的车左后方车门无法打开,而他的车右侧门开门时又频繁碰撞我车辆的左前方叶子板,造成多处划痕。”崔先生在庭审中表示。
李先生则表示,安装充电桩前,其车辆4S店出具了安装方案,安装时物业也没提出反对意见,并且他使用的充电线是从崔先生停车位的后面绕过去的,并未占用崔先生的车位,他认为自己使用充电桩时并未影响崔先生。
庭审中双方情绪激动,场面一度僵持不下。为彻底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多次前往某小区地下车库,向社区、物业公司了解有关情况,组织双方调解。法官从情理出发,耐心劝解双方,并从法律实践层面深入分析,释法明理,最终在法官的劝导下,李先生拆除了位于崔先生车位右侧的充电桩,在自己的车位上重新安装立柱式充电桩,崔先生撤诉,案结事了。





-来   源:新疆法治报 古雪丽-


新市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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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   版:孟   蕾
校   稿:任柏宇
审   稿:王雅楠   
审   核:程   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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