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共建法院与学校实践教学、产学研合作基地,11月19日至20日,新市区人民法院与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携手合作,由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陈琪、副院长茹克娅·霍加带队,在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巡回审判点共同开展了以“如何培养实务型法学人才,把学问做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中”为主题的研学活动。
此次研学活动为期两天,内容丰富且充实。新市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张俊,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健向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的师生们详细介绍了巡回审判点的各功能区块,包括法务区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模式、涉外案件送达举措以及“法院+高校”外国法律查明新格局等特色亮点工作。师生们通过实地参观和亲身体验,深刻感受到了巡回审判点在化解涉自贸商事纠纷方面所提供的公正、高效、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
张俊书记在研学活动中对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师生的到来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她表示此次研学活动可以进一步加强法院与高校之间的良性互动,将高校的专业人才引入法院,同时让法院的优质实践经验走进高校,希望双方能够以法治实践为导向,合作开展理论与实践方面的课题研究,进一步推进法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司法实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努力实现学术研究和司法实务工作的无缝对接。同时,张俊书记勉励同学们要努力学习,扎实掌握专业知识,为法治建设服务。
李健副院长表示,这次活动不仅是一次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的尝试,更是对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的积极探索,通过法院与高校之间的深度合作,可以让法学专业的学生们更早地接触到真实的司法实践,了解司法工作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从而更好地培养他们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同时,法院也可以借助高校的专业力量,提升司法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推动司法实践的创新和发展。李健副院长还欢迎法学专业的学生们来到自贸试验区巡回审判点进行实习和工作,通过实践锻炼提升自己的能力。
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师生对此次研学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陈琪认为,人才培养需以实践为基础,此次研学活动不仅是一次法治教育的生动实践,更是一次深化学生思想教育的有力举措。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茹克娅·霍加在交流中也表示,期待法院与学校在今后的合作中,能够以学生实习实训、科研项目开发等环节为依托,进一步加深与法务区的合作,共同培养更多高素质的法治人才。
此次研学活动的成功举办,不仅为新市区人民法院和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搭建了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也为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的结合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路径。今后,新市区人民法院将继续高度重视与高校的合作,大力推动以需求为导向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建设,通过持续为法学教育提供丰富生动的实践案例和经验,共同绘制“法院+高校”合作共建的“同心圆”,并肩同行、凝心聚力,进一步拓宽合作领域,创新育人方式,推动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和法学实践教学工作迈上新台阶。
-来 源: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