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迪(左)与玉门市人民法院干警检查案涉挖掘机。 魏智勇摄
可供执行的挖掘机被拆除定位装置,藏在一千余公里外的戈壁;几经周折,又发现找到的挖掘机标识难以辨别……面对重重困难,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如何完成任务?
提及不久前的一次“不可能完成”的执行任务,新市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王迪感慨万千。
新疆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机械设备公司)与聂某因买卖合同纠纷对簿公堂,新市区人民法院判决,聂某应向某机械设备公司支付设备差价损失、资金占用损失及保全费等共计16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聂某未履行义务,今年5月,某机械设备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干警王迪经走访调查发现,聂某买来的挖掘机查无踪迹,名下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10月25日,申请执行人发现案涉挖掘机位于甘肃省玉门市境内戈壁荒漠中,他立即告知王迪。不久后,王迪与同事前往玉门市开展车辆查扣工作。
10月28日,王迪一行与玉门市人民法院取得联系,该院执行局组织人员协助其开展工作。当天8时许,由王迪一行与玉门市法院执行干警、申请执行人及托运车驾驶人组成的团队从玉门市区出发,驾车深入戈壁荒漠寻找案涉挖掘机。
由于案涉挖掘机定位系统被拆除,执行团队仅掌握其藏匿的大致区域,而茫茫戈壁上没有可供参照的地标,执行团队沿多条线路探查后,最终确定挖掘机所在区域,开展“地毯式”搜寻。
约4个小时后,队伍中有车辆燃油不足,若此时返回,案涉挖掘机可能被转移,案件更难执结,但继续前行则可能被困在戈壁,执行团队犯了难。
经过商讨,大家决定派一辆燃油充足的车辆作为“探路车”,其余人员原地等待。
当地地势起伏大,多山脉丘陵,手机信号差。分头行动可能导致两组人员联系不上。为此,执行团队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处置办法。探路车出发后,执行干警在该区域又搜寻约3个小时,终于找到停放在一处施工地的疑似案涉挖掘机。标记方位后,探路车原路返回,带领执行团队一同前往。
然而,执行团队面临一个新问题:这辆疑似案涉挖掘机型号标识模糊不清,信息难以确认。另外,驾驶人告诉执行干警,他受雇在工地干活,雇主有多辆同款挖掘机。
难道要无功而返?有着多次现场查扣车辆及机械经验的司法警察孙杰提出,可以通过车身识别码确认车辆信息。大家在其引导下仔细查找,最终在车身找到被泥土遮盖的识别码,经比对,与法律文书上的记录一致。
王迪随即查封案涉挖掘机,找来拖车将其运走,执行行动告一段落。
-来 源:新疆法治报 古雪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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