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枫桥”实践||巡回法庭“进乡村”零距离化解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政务   2024-10-28 19:14   新疆  



近日,新市区人民法院安宁渠人民法庭前往六十户乡星火村就一起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件开展巡回审判。这一举措不仅有效解决了群众矛盾,还通过现场普法宣传,增强了村民的法律意识,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法治力量。


基本案情

2023年8月,李某与王某签订了一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王某将位于六十户乡星火村的1000亩土地承包给李某用于耕种,每亩承包费为1300元。然而,合同签订并支付55万元承包费后,王某并未按照约定交付足够亩数的土地,导致李某无法正常进行农业生产。多次协商无果后,李某将王某诉至法院。




庭审当天,新市区人民法院安宁渠人民法庭庭长刘萌将法庭搬到了星火村村委会大院里,吸引了众多村民前来旁听。在庭审过程中,法官详细询问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并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经过审理,法官对案件事实有了清晰的认识,并当庭进行了调解,力求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庭审结束后,法官没有立即离开,而是利用这一契机,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向村民们普及了签订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
“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明确土地的四至范围、面积、承包期限、承包费用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道,“如果遇到纠纷,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法官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讲解,并现场回答了村民们提出的问题。
“法官,如果合同上没写清楚土地的亩数,那后面出现纠纷怎么办?”一位村民问道。
“如果合同内容不明确,那么合同就可能存在漏洞,容易引发纠纷。”法官回答道,“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确保合同内容明确、具体,不要使用模糊不清的表述。如果合同内容不明确,双方可以协商补充条款,或者重新签订合同。”
“法官,如果我们遇到土地承包纠纷,应该去哪里投诉或者起诉呢?”另一位村民问道。
“如果你们遇到土地承包纠纷,可以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官耐心地解释道。

此次巡回审判活动不仅现场调解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案件,还通过现场普法宣传,提升了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新市区人民法院安宁渠人民法庭将继续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将法庭搬到群众身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提高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新市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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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安宁渠人民法庭 刘永明-


排   版:孟   蕾
校   稿:任柏宇
审   稿:王雅楠   刘萌
审   核:程   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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