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集中整治办“听民意办实事”工作要求,省交通运输厅超常规强力推进“整治出租汽车拒载宰客等运营不规范及驾驶员仪容仪表不整洁、服务行为不文明等问题”项目,在全省开展打击出租汽车违规行为“雷霆行动”,现将“雷霆行动”期间的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 例 1 :
2024年8月16日,太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巡查时,发现晋ADT6398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太原南站附近营运中涉嫌拼客。经执法人员调查核实,该驾驶员确实存在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行为。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四款和第四十二条,执法人员对该驾驶员处以300元罚款。
案 例 2 :
2024年8月15日,大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12345政务热线交办单,反映晋BD73089出租汽车存在起讫点均不在许可区域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行为,执法人员第一时间与投诉人核实情况,对涉事驾驶员进行调查询问,其对违规事实供认不讳。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执法人员责令其改正,并处以3000元罚款。
案 例 3 :
2024年8月12日,朔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出租汽车举报案件督办卡,反映乘坐晋FD08578出租汽车从实验中学到市府街怡府家园小区,该驾驶员未使用计价器,索要20元。经执法人员对驾驶员进行调查询问并查看轨迹,反映情况属实。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款,执法人员对该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200元罚款。
案 例 4 :
2024年8月10日,忻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忻州古城北广场巡查时,发现晋HD15881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未按规定注册。经执法人员调查,驾驶员为临时顶班。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和第四十二条,执法人员对该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
案 例 5 :
2024年8月15日,吕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收到吕梁市市长信箱转办投诉事项,反映晋JD07611出租汽车驾驶员存在甩客行为,执法人员联系该驾驶员进行调查核实,其承认了违规行为。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执法人员对该驾驶员处以500元罚款,从业资格证计10分。
案 例 6 :
2024年8月8日,晋中市寿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巡查时,发现晋AD27148网约车驾驶员通过巡游方式在太原市学府街搭载3名乘客到寿阳,该行为属于网约车驾驶员违反规定巡游揽客。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六款和第四十二条,执法人员对该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
案 例 7 :
2024年8月13日,阳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市区巡游出租汽车信息监管平台随机抽查,发现晋CD05161出租汽车搭载1人从南外环到平定,收取25元,未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八款和第四十二条,执法人员责令其改正,并处以200元罚款。
案 例 8 :
2024年8月13日,长治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12345政务服务热线交办单,反映晋DD02137出租汽车强行拼客。经执法人员调查核实,8月12日晋DD02137出租汽车驾驶员在长治市潞州区府西街搭载一名乘客到和平医院,行驶途中,没有和第一乘客进行沟通即搭载另一乘客到长治东站,该行为属于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四款和第四十二条,执法人员对该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
案 例 9 :
2024年8月9日,晋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晋城高铁东站巡查时,发现晋ED73234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客流集散地未排队且不服从调度,违反规定在非指定区域搭载乘客。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八款,执法人员对该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
案 例 10 :
2024年8月20日,临汾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临汾西高铁站巡查时,发现出租汽车晋LD08015驾驶员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二款,执法人员责令其改正,并处以200元罚款。
案 例 11 :
2024年8月14日,运城市万荣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运稷线巡查时,发现晋MD83115网约车驾驶员未通过平台获取订单,自行招揽一名乘客从盐湖区到万荣县。经调查核实,该网约车驾驶员违反规定巡游揽客、站点候客。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六款和第四十二条,执法人员责令其改正,并处以200元罚款。
来源:山西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