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咸安市监处罚〔2022〕167号:
违法情形:1.无中文标签以及中文标签不规范;2.化妆品标签不规范。
法律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三条第(四)项。
罚款金额:1.2万元。
2.枣阳市监处罚〔2022〕38号:
违法情形:化妆品过期。
法律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罚款金额:1万元。
3.竹山市监处罚〔2022〕90号:
违法情形:1.化妆品过期;2.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法律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
罚款金额:1.4余万元。
4.曾都市监处罚〔2022〕44号:
违法情形:利用虚假的荣誉进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十条第一款。
罚款金额:3万元。
5.武东市监处罚〔2022〕135号:
违法情形:1.无中文标签;2.无注册许可号。
法律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项、第六十一条第五项。
罚款金额: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