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校共建 守护安全——前进区检察院与市第十一中学共筑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网”

文摘   2024-11-25 08:29   黑龙江  

为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文明、平安、和谐的校园育人环境,近日,佳木斯市前进区检察院走进佳木斯市第十一中学,案例说法,为师生传授法律知识,培训防范技能。

检校联动 守护青春

关爱未成年人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会议


11月21日,佳木斯市前进区检察院与佳木斯市第十一中学联合召开“关爱未成年人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会议。

前进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运雅娟、前进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周凯晨、前进区检察院主任科员张媛、前进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刘博维出席会议。检校双方就加强法治教育达成共识,计划开展多形式活动,如法律讲座进校园、模拟法庭等,增强学生法律意识。此次会议为构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建设奠定基础,为全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保障。

守护青春 法润校园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主题教育讲座进校园


本次讲座由前进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刘博维主讲。依托丰厚的办案实践与精湛的法律素养,刘博维巧妙地将未成年人的心理特征融入讲解之中,通过一个个鲜活生动、发人深省的案例故事,向同学们细致阐述了未成年人犯罪的现象、常见种类及其成因与后果。在阐述过程中,他特别针对校园欺凌、盗窃、抢劫、网络犯罪等青少年中较为频发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深入剖析。

一桩桩惊心动魄的真实案例,使同学们深刻意识到这些行为不仅对他人构成重创,亦将对自己的人生轨迹造成难以逆转的负面影响,进而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和法律意识,自觉抵制违法犯罪的诱惑。

刘博维还与同学们展开了积极的互动交流,现场解答了他们提出的各类法律疑问,例如“遭遇校园欺凌该如何应对?”“如何安全使用网络以规避违法犯罪的陷阱?”等问题。同学们反应热烈,积极参与,通过互动进一步深化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同时刘博维还引导同学要注重日常行为规范,积小善成大德,远离违法犯罪。强调营造良好成长环境的重要性,呼吁家长和社会各界要为孩子们打造积极健康、充满正能量的生活和学习氛围。

此次佳木斯市前进区检察院在十一中学举办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讲座,不仅内容生动,而且意义深远,不仅充实了同学们的法律知识,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自我防护能力,更为校园营造了一种浓厚的法治教育氛围,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产生了良好效果。       

防微杜渐 防患未然

预防未成年犯罪家校社协同育人


今后,佳木斯市第十一中学将主动探索法治教育的新模式,新平台,新途径,积极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邀请法治安全相关专家走进校园,带领学生走出校园参观体验,让法治观念真正入脑入心,为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提供坚实保障。



撰稿:宋颖洁

图片: 曦

编辑:鄂美含

编审: 军

审校: 洋

审核:王飞宇

佳木斯市第十一中学
佳木斯十一中学始建于1967年10月,1978年被确定为市级重点中学,1998年成为省级排球基点校,2002年4月被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准为黑龙江省示范性普通高中,2005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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