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庆节假期致师生、家长的一封信

文摘   2024-09-30 16:56   黑龙江  

各位老师、同学、家长朋友们:

神州奋起,国家繁荣;山河壮丽,岁月峥嵘;值此祖国母亲75周年华诞之际,我们共同祝愿伟大祖国繁荣昌盛!为全校师生家长朋友们共同度过安全温馨的国庆佳节,学校温馨提示如下:





一、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1. 应提前进行周密规划,倡导错峰出行,并密切关注目的地的天气状况、人流密度等安全相关信息,确保行程的顺利进行。

2. 全体学生需自觉遵循交通法律法规,积极培养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在过马路时,务必行走斑马线,增强对路况的细致观察,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不闯红灯,不擅自翻越隔离栏,共同维护交通秩序。

3. 明确规定,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得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则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以确保未成年人的出行安全。

4. 严禁在公路上、停放车辆周边或车辆视觉盲区进行玩耍、打闹等危险行为,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5. 在行走或骑车过程中,应集中注意力,避免查看手机、听音乐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同时,骑车时应始终保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得与机动车争道抢行,确保自身安全。

6. 坚决抵制乘坐非法营运的“黑车”以及违规的三四轮车,这些车辆往往存在安全隐患。同时,不乘坐超速、超载、酒驾等违规车辆。在乘坐正规营运车辆时,务必系好安全带,确保自身安全。




二、预防溺水要牢记

1. 严禁擅自游泳或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所有游泳活动必须在家长的明确指导下进行。

2. 在选择游泳场所时,应确保场所的安全性,对游泳环境进行全面了解,避免前往不熟悉的水域,尤其是严禁在河道、水库等危险区域进行游泳活动。

3. 在下水前,必须确保孩子已充分完成热身运动,并具备相应的游泳技能,以保障其安全。

4. 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应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在孩子进行水上活动时,应在场或指派专人进行看管,并时刻保持对孩子的有效监护,确保孩子的安全。




三、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

1.务必高度重视防火安全,在居家环境中,应严格遵守用电、用气安全规范,确保熟练掌握各类家用电器的正确操作方法,以有效预防触电事故及煤气中毒事件的发生。

2.积极维护居住环境的整洁与安全,及时清理阳台、楼道等公共区域的杂物,以防引发火灾隐患。同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严禁其玩火,培养其良好的安全习惯。

3.外出时,应提前了解并熟悉所在场所的疏散通道位置及逃生路线,确保在遭遇火情时能够迅速、有序地撤离。在逃生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规定,不乘坐电梯、不贪恋财物,掌握并正确运用逃生技巧,确保自身安全。

4.在景区游玩时,应严格遵守景区的防火规定,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山林等易燃区域,并自觉维护景区环境的安全与整洁。同时,严禁在野外点燃火种,以防止引发火灾事故。

5.一旦发现火情,应立即报警或向大人报告,确保火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此外,应牢记各类报警和急救电话,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求助,保障自身及他人的安全。




四、景区游览要注意

1. 在出行之前,务必预先了解目的地环境的详细情况,并熟悉紧急联络渠道,以便在必要时能够及时寻求帮助。同时,对于玻璃栈道、吊桥、高空滑道等网络热门的娱乐项目,应保持高度警惕,充分做好安全评估与准备工作。

2. 无论装备如何精良,户外经验多么丰富,都应严格避免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进行户外活动,以确保人身安全。

3. 户外活动期间,需特别关注保暖问题,一旦发现衣物湿透,应及时更换,避免穿着湿衣继续行进或休息,以防感冒或其他健康问题。

4. 为确保安全,应尽可能在天黑之前完成活动并返回。若因特殊情况需在夜间行进,且无法准确辨别方向或路线时,应立即报警并寻求专业救援。

5. 在徒步穿越陡峭地形,如悬崖峭壁、陡坡等地段时,应格外警惕道路湿滑等安全隐患,确保步伐稳健,避免发生意外。

6. 若在户外活动中不慎迷路,应保持冷静并等待救援。在等待过程中,应尽量清晰地描述自己的方位信息,切勿随意走动,以免增加救援难度。




五、自然灾害莫大意

1. 在假期期间,应高度关注并紧密跟踪当地的气象预报信息、交通路况动态及交通安全提示,科学合理地规划出行安排。

2. 遭遇暴雨、强风、雷电等极端恶劣天气时,应尽量避免外出活动,不在易于发生泥石流、滑坡、塌方等地质灾害的区域及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地段逗留,以防范自然灾害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应急避险措施,确保假期期间出行活动的绝对安全。




六、欺凌、暴力要远离

1. 与他人文明相处,共同营造和谐的人际环境。

2. 不围观、不介入任何冲突事件,以免对自身及他人安全造成威胁。

3. 时刻将人身安全放在首位,学会辨别危险信号,一旦发生,积极向警方寻求帮助。


撰稿: 娜

图片:互联网

编辑:鄂美含

编审: 军

审校:彭玉璋

审核:王飞宇

佳木斯市第十一中学
佳木斯十一中学始建于1967年10月,1978年被确定为市级重点中学,1998年成为省级排球基点校,2002年4月被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准为黑龙江省示范性普通高中,2005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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