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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手册包含了学校规章制度、课程安排、学术要求、教师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有助于学生迅速适应学校环境、了解学校制度,为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必要的便利。促进学术发展。学生手册中通常会明确学术要求、学术诚信、论文规范等内容,有助于学生规范学术行为,提高学术素养,促进学术发展。学生手册中的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有助于学生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培养良好的自我管理能力,提高综合素质。学生手册中可能包含一些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辅导资源,有因此,学习学生手册有助于学生更好地适应学校生活,提高学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维护良好的秩序和纪律,促进个人全面发展。为维持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及学生生活秩序,方便同学们更好地了解并学习学生手册的相关知识,明确学校一系列规章制度和个人奖惩制度,食品学院学生会学生服务部讲解学生手册系列活动正在进行中,本次我们将重点介绍综合素质评价和转专业的相关内容,方便大家高效学习。助于学生了解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心理素质,增强心理支持。明确权益和义务。学生手册通常会明确学生的权益和义务,有助于学生了解自己在学校的地位和角色,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此,学习学生手册有助于学生更好地适应学校生活,提高学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维护良好的秩序和纪律,促进个人全面发展。为维持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及学生生活秩序,方便同学们更好地了解并学习学生手册的相关知识,明确学校一系列规章制度和个人奖惩制度,食品学院学生会学生服务部讲解学生手册系列活动正在进行中,本次我们将重点介绍综合素质评价和转专业的相关内容,方便大家高效学习。
宣讲对象
食品24级新生
宣讲内容概要
(一)
第一条
基本规定
(一)凡属于我校在籍全日制学生必须统一住宿;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在外住宿。如确因病需要在外住宿,须由本人申请,经学院同意,履行相应手续后方可租房居住。
(二)学生住宿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同学生工作处统一安排,不得擅自搬出。迁入迁出时,须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理手续,服从公寓人员的管理。
(三)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学生在每年开学注册的同时必须按时、足额缴纳住宿费。
(四)入学的学生必须填写公寓住宿登记表,学生按分配房间、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不得私自换锁和转借房间钥匙,如因转换钥匙而发生失窃,后果由学生自负。
(五)学生因毕业、退学、休学、出国等原因离校,离校前必须办理退寝手续,经公寓管理人员查验寝室设施和用具完好的情况下,由学生本人交公寓发放的各种钥匙,如有丢失和用具损坏现象,要按价赔偿。延缓毕业和等待补考的毕业生以及已被本校录取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原则上不得滞留在原公寓。
(六)住宿学生要爱护公共财物和设施,室内家具均按标准配备,由各寝室人员按规定使用和保管,不经许可不准随意拆动和搬入、搬出。凡因人为或管理不善而损坏丢失的,由直接责任者赔偿或全室人员共同赔偿。
(七)学生在公寓内,必须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公寓管理人员工作,服从管理人员管理,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有权查看学生证件,学生必须配合共同维持秩序,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挠。
(八)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5:30开寝,22:30闭寝,闭寝时间不准学生出入寝室,按时就寝、起床,晚归学生凭学生证登记并说明原因方可入内,拒不登记的学生,将按《东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九)维护公共秩序,维护楼舍秩序,不得在寝室楼内酗酒、大声喧哗、起哄、吹哨、赌博、打麻将、滑旱冰、跳舞、打各种球类及打架斗殴。不得在宿舍楼内使用明火、违章用电。
(十)严禁在学生宿舍饲养宠物。
(十一)严禁擅自动用防火设备(消火栓、水笼带);严禁回寝室就餐(病号饭需持医生诊断书),病号所剩饭菜要倒入指定的垃圾箱内;严禁随地吐痰;严禁在楼道内泼水、拍球、烧废纸、乱扔果皮纸屑等。
(十二)严禁在墙上涂写、刻画、张贴、拉帘遮挡床铺、乱钉乱挂;严禁从楼上向下扔杂物;卫生间不许扔杂物。
(十三)公寓内不准停放自行车、不准在楼内和寝室内从事摆摊设店、招揽生意、饲养小动物等一切与生活、学习无关和影响宿舍秩序、环境和妨碍他人休息的活动。
第二条
环境卫生的管理
(一)寝室内部卫生的管理
1、各寝室要制定轮流值日表,值日生要每天认真打扫寝室卫生,并将垃圾按时放到指定地点。
2、寝室内要做到:床上卧具叠放整齐,床下物品干净整齐;门窗玻璃干净,室内无蜘蛛网,窗台无尘土;地面干净无杂物;室内备品整洁,摆放规矩;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无乱挂、乱贴、乱划等现象。
3、个人床铺卫生标准:床铺不挂拉帘,被褥等床上用品要整齐有序,枕头放在被子下,衣服放在衣柜内。
4、室内备品要求:热水瓶放在窗台上;水桶、拖把、撮子等扫除用具放在门后地上;箱子等大件物品,放在床铺下或柜子上面,摆放整齐。
(二)公共环境卫生的管理:
1、不得向走廊、洗脸池、便池、窗外扔倒垃圾、乱泼、乱倒脏水等;
2、不得摔砸物品、燃烧废纸、杂物;
3、不得在走廊内悬挂衣物和其它物品;
4、未经同意不得张贴广告、字画、宣传、通知等物品;
5、不得随地吐痰、大小便。
第三条
公用设施管理
(一)公寓内水电设施、门窗、家具、玻璃、电话机等设施、设备均为学校财产,要妥善保护和保管,提高爱护公物的责任感,不得私自拆装、调换、故意破坏;
(二)爱护公物,寝室内的设备和设施不准随意搬动,凡有丢失、损坏,照价赔偿,人为破坏家具要加倍赔偿,公寓内公共场所门窗和供水、供电设施要爱惜使用;不准私带家具进入公寓;
(三)学生寝室内家具由集体分工保管,寝室长负责。未经公寓管理人员同意,一律不得将任何物品转借他人或互换使用;不准自备或其它场所家具搬入学生公寓使用;不准将公寓内家具拆卸或搬出使用。学生按规定调整公寓时,不准将寝室内的物品擅自搬出;
(四)管理人员定期对公用设施、设备进行清点检查,遇有丢失、损坏现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条
安全保卫管理
(一)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与学校保卫处负责学生公寓的安全保卫工作。各学生公寓内设立治安保卫组,由各楼楼长和保卫处干警任组长、门卫和服务员任组员,负责学生公寓安全保卫工作。门卫必须在学生公寓内门口值班,密切注意进出人员状况,对可疑人员要检查其证件;
(二)学生应自觉维护公寓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律观念,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及时劝阻、制止有损公寓安全的行为;
(三)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报警、撤离现场、灭火等有效措施。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时,在场学生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管理员、保卫处和学院领导,并协助处理;
(四)严禁在公寓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以及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五)保持门厅、楼道及楼梯畅通,不准在楼道及防火通道内堆放物品;
(六)学生不得在寝室内留宿外来人员;
(七)住宿人员因故需借用本寝室钥匙,需凭本人的住宿证到管理员室办理,不得将钥匙转借他人,严禁私自调换门锁或另加门锁;
(八)要养成离室锁门习惯,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对搬入和搬出的公寓的电视机、微机等大件贵重物品要在门卫登记;
(九)学生公寓内的消防栓、灭火器材,要定期检查和调换,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消防器材;
(十)严禁在公寓内使用明火,使用煤气炉、煤油炉、酒精炉等各类有明火的器具。严禁使用劣质电器、电炉子、电热杯、热得快、电褥子、取暖器等电热器具、非安全器具;
(十一)学生在公寓内必须做到人走切断一切电源,如用电设备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未切断电源,则视为违约用电。学生应履行节约用电的义务,提高个人节能意识,杜绝浪费、保护环境;
(十二)学生在公寓内不能超负荷用电,超出限量智能控制系统将自动切断室内电源,如由此造成用电设施的损毁,责任自负;
(十三)公寓内照明设备及电源设施发生故障时,学生不能随意拆装,应及时到公寓门卫室登记,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十四)寝室内不得私拉电线、接灯和移动电源,也不得在楼道和楼外私接电线;
(十五)严禁在公寓内私藏枪支、弹药、匕首、警械、警具,严禁将带有反动、淫秽性质的书刊、音像制品带入公寓;
(十六)学生进出公寓大门须持有住宿证,服从门卫的验证检查;
(十七)严格履行会客制度,来访客人须到门卫登记,交押有效证件。会客不准影响周围同学,22:00前必须离开公寓。上课时间及晚上21:30以后,学生公寓一律不得会客。男(女)(除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女(男)生公寓楼,若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十八)学生公寓治安保卫组在节假日要对学生公寓进行安全检查,要定期安全自查,认真记录发现的问题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二)
东北农业大学体育代表队队员管理规定:
为促进学校体育运动的开展,鼓励具有体育特长的学生坚持日常体育竞技训练,积极参加各项重要比赛并创造优异成绩,经学校研究,特就校体育代表队学生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参加日常体育竞技训练,不得缺勤;服从教练员的训练安排和指导,参加所学课程的全部教学环节,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和课外作业。
二、学生在参加体育代表队期间,可以免修教学计划中体育课程,由代表队负责教师按学期根据学生参加训练和比赛的表现评定成绩,并获得相应学分。
三、体育代表队队员的认定条件及程序:
1、按高水平运动员招进我校的学生或正常录取学生中具有体育特长的学生,并常年参加规定训练的代表队的正式队员。
2、每学期开学第一周教练员上报《体育代表队登记表》和训练时间,经体育部认定后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生效。
四、体育代表队队员成绩管理:
体育代表队队员按考试原始成绩计算当学期智育学分绩。比赛获得名次的队员,比赛学期及前一学期的期末成绩或因比赛办理缓考的成绩给予加分;未获得名次的队员,只对当学期期末成绩或因比赛办理缓考的成绩给予加分。免修的学分,需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到教务处认定。具体免修及加分标准见下表:
五、体育代表队队员的资格解除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解除体育代表队队员资格:
1、违反学校关于学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
2、不按规定参加训练或训练中不听从教练员指导的。
3、比赛中违反竞赛规则,或赛风较差造成不良影响的。
4、两次参加比赛单项不能获得奖励名次或集体项目不具备主力队员条件、无培养潜力的。
六、未参加高校比赛项目的队员,原则上不享受体育代表队队员待遇。训练成绩特别突出的,由体育部提名并经教务处批准可参照执行。
以上就是学生知识手册重点知识第三次放送的全部内容,希望同学们认真学习,能有所思所想,严格束己,成为一位合格的大学生,明确大学的一系列制度规则,真正做到知行合一,使大学生活过得惬意而有规范,为自己有序的大学生活打下基石,为自己的未来奠定坚实的基础,希望同学们大学生活更加快乐,走向有意义的人生。
往期回顾
图/东北农业大学学生手册、人民网
文/食品学院学生会学生服务部
责编/食品学院学生会学生服务部
制/李欣炀
审/夏超
校/刘小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