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年仅22岁的她被捕,舌头被割,仍不屈服

文摘   2024-12-19 11:37   湖南  


1928年,方鉴昭被捕。被捕后,她什么都不肯说。

6月17日下午时,她被敌人押至一口井中活埋。

路上,敌人将她的舌头割断,她浑身是血,依旧没有屈服。

方鉴昭是陕西人,很小就参加了革命。

1926年11月28日,西安城解围。

她参与迎接冯玉祥、于右任率领的国民革命军入城活动。方鉴昭安排物资供应,组织歌咏队,高唱《国际歌》等革命歌曲。

她作为西安妇女代表登上入城仪式主席台。嗣后她和彭淑贞创办《陕西妇女》刊物。

1927年上半年,她创办了妇女识字学校,既任校长,又当教师,积极宣传革命。

同年7月,奉中共陕西地方组织派遣赴渭南县立第一高小任教,并从事农民运动。

不久被调回西安,在中共陕西省委秘书处担任后勤,主要负责放哨、保管、分发文件、联络、掩护机关等工作。

「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陕西革命形势急转直下,白色恐怖笼罩陕西各地。

7月底前后,方鉴昭、王观德、徐九龄等受中国共产党的指示,先后到渭南第一高小任教,并到附近农村和农民协会、妇女协进会一起组织农民向土豪劣绅开展斗争。

同年10月,方鉴昭调中共陕西省委秘书处工作。

此时省委秘书处已处在军警、特务的层层监视、包围之中,环境十分险恶,方从渭南直抵西安后,连自己的家也未回,毫无畏惧地来秘书处工作。

她以家属身份作掩护,主要工作是保管分发文件,平时还为同志们做饭,做一些零活。

她还经常化装成贵妇跑「交通」,在敌人眼皮底下开展工作,来往联络,使党的指示及时传达到各地。

1928年4月22日深夜,她被敌人逮捕,关押在西安西华门军事裁判处。

在酷刑审讯中,她没有屈服。

趁敌人不注意,找来一张小片黑麻纸,在上面写道,我在里边很好,你们不要操心我,以劝慰家人。

同年6月17日下午,国民党特务因怕方鉴昭在赴刑场途中怒斥其罪行,竟残忍地割断了她的舌头。

她浑身是血,但仍不低头。

敌人将她推入玉祥门外以北红庙坡的一口废井旁。

一位军官对方鉴昭冷冷一笑道:「你的死期到了。」

方鉴昭无所畏惧。

恨恨地盯着他,将一大口鲜血喷到他的脸上。

那位军官恼羞成怒,用枪托重重的砸到方鉴昭的背上,恶狠狠地说:「把她扔到井里活埋了。」

几个士兵一拥而上,架起方鉴昭虚弱和满是鲜血的身体,扔到了井中。方鉴昭牺牲时,年仅22岁。

和她一同被活埋还有8人,他们分别是:李嘉谟、校明济、任醴、徐九龄以及地下党员王德安和在渭南被捕的王文忠、冀月亭、李维俊,一共九人。史称「六一七惨案」。这九人被称为「西安九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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