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制度建设实现重要突破,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基本民生保障得到明显改善,圆满完成了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政治任务; 社会福利事业扎实有效,显著增进了特殊困难群体福祉; 基层社会治理不断提升,社会组织积极作用有效发挥,慈善参与有序扩大; 基本社会服务持续优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养老服务体系提质增效; 区划地名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民政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服务本领不断提高,有效发挥了社会建设中的兜底夯基作用。
努力
在人口老龄化应对上有新作为, 在社会救助上有新成效, 在社会福利上有新提升, 在社会事务上有新加强, 在社会治理上有新气象,
在服务对象上,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逐步由保障服务特定群体向更多需要帮助的群体转变;
在服务内容上,从以物质保障为主逐步向兼顾物质救助、社会服务和精神关爱转变;
在目标要求上,推动基本民生保障服务从“有没有”向“好不好”“优不优”转变;
在资源力量上,从主要依靠政府资源,逐步向以政府为主导,积极发挥市场、社会等多方力量作用转变;
在工作方式上,从传统服务方式向法治化、标准化、数智化等方式转变,不断开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境界,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