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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学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及初中优秀教师。
招聘岗位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条件的2025届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心理健康,仪表端庄,注重师德师风、维护教育工作者形象,具有教职员工任职的基本素质。身体、心理健康,仪表端庄,注重师德师风、维护教育工作者形象,具有教职员工任职的基本素质。
3.体检合格、政审达标,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职业资格证书、学历、专业和职业技能等。
(三)具体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一般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经审批可适当放宽。
2.须持有教师资格证(资格证学段不低于应聘岗位学段),任教语文学科的普通话证书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应聘方式
请有意者发送个人简历至邮sxjdsyxx@163.com,我校将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发出面试入围通知,未入围者恕不另行通知。
文章转载自上海教师招聘
排版:顾梦妍
审稿:张岚清
责编:唐思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