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很高兴收到 一位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JD应届毕业生投稿,写关于他在哥大法学院读JD的体验。
作者: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JD应届毕业生,现在纽约某BigLaw 工作。 |
哥大法学院JD分享
雕塑 Bellerophon Taming Pegasus
哥大法学院主教学楼Jerome Greene Hall(简称JG)的西侧入口上矗立着一只庞然大物。略有褪色的青铜,如紧绷的肌肉,交织出一个模糊的人影和一匹嘶鸣的骏马。入学前几天,这座雕塑一直吸引并困惑着我,直到在开学第一周的课上,一位老教授解释到它实则描述了古希腊神话英雄柏勒洛丰(Bellerophon)捕获天马珀伽索斯(Pegasus)的故事。以教授的话来说,在法学院的语境中,柏勒洛丰象征着人类的理性,而学习法律的过程,正是通过理性的思考和辩证,来“驯服”天马代表的非理性。教授提到,在法律的实践中,一名律师的理性和非理性,有时候就如同雕塑中的英雄与天马一般,藕断丝连、难以分辨。
这段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我看来,天马所影射的不仅仅是通俗意义上的野性,而更是身为律师并非“理性”的人文关怀。在之后的三年JD生涯里,除了磨练自己的法律思维和在纽约求职,我也通过法学院内外的各种机会,观察和学习着如何在法律实践中维持、平衡一种人与人之间的温度。在此,借用这座雕塑的寓意,我希望和大家简单分享我在哥大法学院的几段经历和反思。
法院实习
在校期间,不少哥大法学院的JD和LLM同学会选择申请学校帮助对接的各种校外实习机会(externship)。申请成功的同学一般会在指定学期内完成每周10-15小时左右的法律实习(fieldwork),并同时选修一节与其对应的、2学分的研讨课(seminar),一般会由行业内的律师教授,以便大家复盘、探讨实习工作的内容。实习项目各式各样,我身边的同学有的人去了希腊酸奶公司Chobani的法务部,有的人在曼哈顿地区检察官办公室协助刑事诉讼,更有人远赴华盛顿DC体验白宫、国会等联邦政府机构内的法律实务。
我法学院的“高光时刻”则来自于我在纽约联邦地区法院一位法官的办公室的一段实习(judicial internship)。对我来说,拥有这样与法官直接共事的经历尤其幸运。一方面,身为国际生,一般很难争取到毕业后clerkship的机会。联邦法院的clerkship通常为期1-2年,对申请者的成绩、履历要求较高,并往往不对国际背景的法学生开放。另一方面,在JD生涯(尤其是1L)中,当我们在进修像物权法、民事诉讼等基础课程时,常常会需要站在法官的立场,透过一个相对中立的视角去对比、衡量不同的论点与解读。因此,对我来说,这次法院实习更像是法学院课堂的自然延伸,挑战我去实地演练一些之前只在书本上接触过的法条和原则。
在法院实习的过程中,我有幸旁听了民事和刑事司法程序的不同阶段,亲身经历了保释听证会(bail hearing),和解会议(settlement conference),以及一些高知名度的金融犯罪案件的庭审。同时,我也在法官的指导下,协助起草了两份分别关于合同纠纷和下层行政机构权限的判决书。当我之后在Westlaw上检索到这些判决,看到自己熟悉的文字已成为了法律先例微小的一部分时,心中不禁泛起一丝小小的自豪。
撰写判决书时,因为法官本人需要同时受理诸多案件,他便将其中一个案件和500多页的证据材料全盘“托付”给了我。因此,当我紧张地攥着初稿和法官探讨案件时,相对面前这位德高望重的法官,我这个初出茅庐的法学生倒变成了这个案件的“专家”,需要在法官细节、严谨的追问中,概括证据并试图说服他为什么我的初步结论是正确的。事实证明,我往往是错的,但法官的直觉也不永远准确。通过不断地回到材料寻找遗漏的细节,反复的修改,以及更多类似的对话,我和这位法官也在来回修改、甚至推翻我们彼此先前的认知,直到我们逐渐取得最终的共识。在此,我也由衷感谢那位法官给予我的耐心和信任,不仅仅是因为他和同事们在我的生日给我准备了一份惊喜的蛋糕,而更是因为他教会了我一个“公正”的判决并非一撮而就,而是由多次基于相互尊重、面对面的辩证,步步推演而来。
Pro Bono
申请成为纽约州律师(New York Bar)的条件之一,是需要申请者完成至少50个小时的公益法律工作 (pro bono requirement)。在哥大法学院,同学们有很多完成这项要求的渠道,可以参加各类学生组织或者校外的志愿项目,也可以通过学校每年春假举办的Spring Break Pro Bono Caravans,前往美国乃至世界各地,实地访问当地包括难民、家暴幸存者在内的等等弱势群体,并为他们提供短期的法律援助。
因此,在我2L的这一年,我通过校内学生组织的对接,成为了纽约一家非营利法律组织的志愿者。在接下去的10个月内,我在一名全职刑事诉讼律师的指导下,与其他两位法学生一同通过电话、书信的形式,远程协助一位正在纽约州监狱服刑的犯人搜集、撰写他申请假释(parole)的文书材料,并帮助他准备最终和假释裁决委员会(parole board)的面试。坦诚讲,当我得知自己的第一位“客户”是一位服刑人员时,心中不免携有几分紧张,以及对这个貌似已被社会边缘化的群体的刻板印象。
我们的合作过程确实也并非一帆风顺。志愿期间,我们因为客户个人语言、国籍、家庭等背景的复杂性,遇见了诸多意料之外的波折,包括需要帮助他在狱内寻找翻译员,联系、咨询移民律师,以及向他失联已久的家庭成员寻求支持。但是,通过我们多月的电话沟通和书信往来,他对我们来说已不是当初电话另一段那个陌生、沙哑的声音,而是一位历经挫折,想努力改变自己,也同时深爱他三个儿女的父亲。这些事实固然不是他过去犯过的错误的借口,但也教会了我如何去耐心地聆听对方,并同时利用自己现有的专业知识,在法律和体制的范畴内,帮助他人做出积极的改变。就算结果低于我们的预期,但当这位未曾谋面的客户在电话另一头真诚、反复得对我们的工作作出感谢时,那些时刻让我觉得一切都很值得。
“People’s Business”
每当有学弟学妹问起我是否有推荐的课程时,我一般都会“安利”大家在毕业前至少选修一节Deals Workshop Seminar。哥大法学院每个学期会提供多节类似的研讨课,每节课的主题不同,涵盖了并购、银行/融资、私募基金在内的几个主要的公司/交易法的领域。相比法学院常见的上百人的讲座,这些研讨课一般只招15-20名学生,且授课的往往是在这个领域深耕多年、来自纽约各大律所的合伙人。在这些课上,抛去了上下级的工作关系,我有机会和合伙人们在同一认知层面上交流,尝试站在“未来老板”的视角接触一些宏观的交易架构和专业知识。
这些资深律师的思维固然超越了我日后作为一名低年级律师的工作任务的范畴,但让我更在意且受益的是能够和他们学习法律行业的“为人处事”。授课律师们个个是“人精”,在沟通和法律实务中极其严谨,但却又不失商业的嗅觉,无时无刻不在思考如何在最大化客户利益的基础上,建立、维系与交易中对家律师和其他第三方的共赢关系。这种精神反映在我们课堂环节的各种细节里,从反复打磨面向客户的邮件中的措辞,到起草issues list时决定不同事项的优先级,到在模拟谈判中判断何时引用先例、“咄咄逼人”,何时适当妥协、顾全大局。
这些在课堂中的锻炼让我想起Simon在CLECSS过去的文章中曾提起的,律师行业是个people’s business。每份法律文件所记录的不仅仅是交易的细节,也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和博弈。回头看,不论是我在法院的实习,还是pro bono的志愿体验,这些经历看似与我目前在纽约律所的业务截然不同,但本质上都是在促使我探索如何在不一样的场合阅读不一样的人,并且在做出任何判断之前,先去仔细、谦虚地倾听他人的立场和诉求。我也希望自己作为一名法律从业者,在未来的工作中,能继续秉持谦卑与好奇心,不断磨练自己共情和倾听的能力。
雕塑的背面
Bellerophon Taming Pegasus雕塑背后主要是法学院教授们的办公室。我JD第一年印象深刻的记忆之一,就是手里攥着一杯JG二楼Lenfest Cafe每日免费提供、略有苦涩的咖啡,赶在去教授办公室的office hours的路上。每当路过雕塑后的窗口,我都不由得驻足片刻,因为在那儿可以透过雕塑的缝隙,瞥见学生们在日落时分、逐渐寂静的校园中漫步,仿佛世界一下子慢了下来,慢到我几乎忘了自己想要向教授请教的问题。如此的时刻,在当时看来很平凡,但当我在离开校园后暮然回首,却显得莫名得珍贵。
非常荣幸收到Simon的邀请写这篇JD就读分享,让我有机会和大家分享、回顾一些法学院难忘的经历和瞬间。自法学院开始,我一直有关注CLECSS的文章,也通过CLECSS线上和线下的活动,结识了很多前辈和朋友,因而受益匪浅。我希望借用这个机会,祝CLECSS越办越好,也祝各位读者和法律同仁们事业、学业一帆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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