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CSS 3708】《CLECSS 2024十大杰青律师组》公布后,引起广泛关注。今天我们邀请到今年第七位杰青戴雯接受访谈。戴律师现任职中伦合伙人,领域是争议解决。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和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分别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和国际商事仲裁法法学硕士学位。
Coming events: 【CLECSS 3815】《跨境交易趋势分享 + 秋季Mixer》(美国德普律师事务所合办) (上海11月29日) 【CLECSS 3822】《CLECSS北京年会》(北京12月14日) |
专访戴雯 - 从贸大到红圈所争议解决合伙人
1. 您当年贸大毕业后,怎样决定去CIETAC 工作?可否分享一下在CIETAC的工作体验。
2006年,我从贸大本科毕业。当年,本科生的就业形势很好,我共收获了5个心仪的offer。之所以从中选择CIETAC,是因为我当时正好在CIETAC实习,对在CIETAC工作已经有了相对清晰的认识,很喜欢那里的工作氛围,所以就选择留在CIETAC。
CIETAC无疑是从事争议解决业务的最佳职业起点。我在CIETAC一共工作了9年,一直在CIETAC的国际仲裁案件处工作。这是CIETAC的核心办案部门。我几乎全部的工作内容就是各类仲裁案件的程序管理,从向仲裁当事人发出第一份仲裁通知,组成仲裁庭,开庭审理,组织参加仲裁庭的合议,到最终协助仲裁庭作出裁决书并发送给仲裁当事人。
受益于CIETAC的学徒制,我从资深办案人身上学到了很多宝贵的办案经验,一直受益至今。比如,对法律文字的完美追求,程序效率与正义的平衡,案件管理的艺术等等。在这9年间,一方面,我的案件管理思维,法律思维,裁判思维都得到了极大的塑造与培养,另一方面,在管理仲裁案件的过程中,我接触了各行各业的仲裁当事人,大量的仲裁代理律师还有仲裁员老师,借由他们,我对争议解决领域中、仲裁机构外的更广大世界也有所感受。
2. 你后来从仲裁机构去了律所做争议解决。面对什么新挑战?怎样克服?
从CIETAC离开后,我先是在一家瑞典律师事务所Mannheimer Swartling的香港办公室工作了5年,后于2020年加入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北京办公室。无论是在外所,还是在内所,我一直都从事争议解决业务。
在仲裁机构的工作经历让我的法律思维更多的是从居中者的角度去评估、判断争议案件。而在律所做争议解决,则是要从客户的角度出发,为了实现客户特定的商业以及法律目的,去寻找争议解决案件的突破口。对于这样的角色转变,我没有感受到太多的挑战。相反,与一直在律所工作的律师相比,我在仲裁机构的工作经历使我不仅可以从代理律师的角度提供既往案件的代理经验,还可以从仲裁机构的程序管理角度,从仲裁员的裁判角度,为客户提供多维度的评估意见。这样多角度,全方位的评估,往往受到客户青睐。
3. 对于有志从事争议解决的年轻法律人,您有什么建议?
我的建议是安住本心。
我并非经过谨慎筛选才选择了争议解决作为职业方向,对自身的职业发展也谈不上规划。一路走来,我也遇到过数次可能转换赛道的选择,但或主动或被动地一直留在了争议解决领域。然而,与我的经历不同,现在的年轻法律人的选择很多,在面对广大的市场,日新月异的资讯,不断发生的行业以及科技进步,是否需要以及如何能够安住本心,在一个确定的职业方向下深耕,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其实无论选择从事哪个职业方向,我个人认为,选定了一个方向,就要坚定信念努力走下去,不要因为遇到了困难或者周围人的意见而怀疑自己的选择。
4. 你的长远人生理想是什么?
今年是我工作的第18年,日子过得很快,感觉就是一眨眼的工夫。站在40岁的人生节点,再谈长远人生理想,好像已经不是特别合适了。
如果把长远人生理想改为未来10年的打算,那么我的打算是可以与世界有更多的连接,与更多有意思的人交流,学到更多的新知识,更好地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以及有更多机会为年轻人赋能。
联系电邮: admin@clecss.cn |